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是犯毒品怎么判刑?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如果是犯毒品怎么判刑?
  
  
  (一)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二)关于办理毒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答复文号:法函(1995)140号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实施时间:1995年11月9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粤高法刑二〔1995〕5号“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几个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1、对被告人一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或者非法持有两种以上毒品并已构成犯罪的,不应实行数罪并罚,可综合考虑毒品的种类、数量及危害,依法处理。
  
  
  2、对被告人购买了一定数量的毒品,但只查明其贩卖了其中一部分,其余部分已由被告人吸食的,应当按已查明的销售数额确定其贩毒的数量。
  
  
  (三)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文号:法释〔2000〕13号
  
  
  为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根据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的规定,现就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2、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3、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4、吗啡一百克以上;
  
  
  5、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6、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7、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8、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第二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2、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五十千克;
  
  
  3、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
  
  
  4、吗啡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5、度冷丁(杜冷丁)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克(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五百支以上不满二千五百支,50mg/支规格的一千支以上不满五千支;片剂25mg/片规格的二千片以上不满一万片,50mg/片规格的一千片以上不满五千片);
  
  
  6、盐酸二氢埃托啡二毫克以上不满十毫克(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一百支、片以上不满五百支、片);
  
  
  7、咖啡因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8、罂粟壳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百四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七克以上不满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2、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
  
  
  3、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4、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或在境内非法买卖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达到下列数量标准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1、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五千克以上不满五十千克;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一百千克以上不满一千千克;
  
  
  2、醋酸酐、三氯甲烷二百千克以上不满二千千克;
  
  
  3、乙醚四百千克以上不满三千千克;
  
  
  4、上述原料或者配剂以外其他相当数量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或者在境内非法买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超过前款所列数量标准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大”。
  
  
  第五条非法种植大麻五千株以上不满三万株,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非法种植大麻“数量较大”;非法种植大麻三万株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非法种植大麻“数量大”。
  
  
  (四)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1、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五十克或者其它毒品数量达到数量大起点的,量刑起点为十五年有期徒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十克或者其它毒品数量达到数量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毒品犯罪次数、人次、毒品数量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1)组织、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期妇女、患有严重疾病人员、又聋又哑的人、盲人及其他特殊人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
  
  
  (2)毒品再犯。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1)受雇运输毒品的;
  
  
  (2)毒品含量明显偏低的;
  
  
  (3)存在数量引诱情形的。
  
  
  对于在贩卖毒品在我国是非常严重的一项罪名,并且罪不可赦。对于其相关的罪名也都是会判很重的刑法,对于贩卖毒品这种严重的,非人性的行为,我国都是进行严惩的,所以千万不要走这一条不归路,到时候让法律来惩罚你。
  
  
  
  


·刑法上的过失犯罪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上的过失犯罪处罚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是过失犯罪。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后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是犯罪。第二百三十三亲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


·2023最新广东抢劫罪量刑标准
      由于最高法在2017年初的时候出台了最新的常见罪名量刑意见,因此各地也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紧急的对相应的常见罪名量刑作出了修改、调整,不过此时的调整很显然是在最高法量刑意见的基础上作出的,如果有越权的行为则就会导致作出的量刑细则无效。下文中我们带来广东抢劫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1.构成抢劫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抢劫一次的,...


·吸毒是什么罪名,有哪些危害
      现在经常有电视节目爆出明星吸毒的丑闻,近年年来,我国吸毒人群数量越来越来越多。国家对吸毒行为打击力度也很大,那么按照法律法规,吸毒是什么罪名?吸毒的危害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以下文字给您介绍下。 一、吸毒是什么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没有把吸毒规定为犯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单独个人吸毒不构成犯罪,按治安案件处理。吸食毒品不是犯罪,但是违法行为,它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


·什么叫贪污受贿 贪污受贿是否适用缓刑
      提到贪污受贿,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同时也清楚的知道这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也就是说要是行为人不具有这样的特殊身份,那么就不能够认定构成贪污贿赂犯罪。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什么叫贪污受贿呢?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叫贪污受贿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


·袭警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影视剧中我们可能会经常见到群众通过暴力手段袭击执法警察,通常电视剧中管这种行为叫犯罪,罪名叫袭警罪。但是中国刑法上是没有袭警罪的规定的,如果发生了有袭击警察的行为,一般情况下,依照袭击警察这个行为所导致的后果的严重程度,我们可以将袭击警察的行为设定为两个罪。第一个也就是造成后果较轻,只是通过推碰警察,干扰警察的办公活动的,没有造成哪个警察受伤死亡的就只成立妨害公务罪。另一方面...


·刑事案底几年可以撤销?
      刑事案底几年可以撤销?一、刑事案底几年可以撤销消除档案中刑事责任的记录,也就是所谓的案底是基本不可能的,只有在个别地方有一些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认为可以对未成年犯罪的行为人积极悔改的可以在档案中封存犯罪记录,所以刑事案底会伴随当事人终生的。二、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


·哪些条件会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哪些条件会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一、法条规定的哪些条件会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五条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集资诈骗案怎么量刑
      集资诈骗对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对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刑法中的贩毒罪未遂的认定
      刑法中的贩毒罪未遂的认定在司法实务中以毒品实际的具体交付行为来作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志,既是基于对既遂形态的行为犯量的规定性,同时也是由主客观相统一的严格犯罪构成要件所决定的。认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需要用主客观犯罪构成要件相一致来认定。即认为:贩卖毒品的当事人在主观上要具备贩卖毒品的意图,也就是主观犯意构成,同时还需要其已经在客观上实施了有偿的毒品转让行为,就是客观的构罪要件,这...


·刑事发回重审的情形具体是什么
      一、刑事发回重审的情形具体是什么 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2.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


·关于遗弃罪可以在那方起诉
      一、关于遗弃罪可以在那方起诉? 遗弃罪原则上是公诉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或者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只有在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遗弃罪的时候,法院才能作为自诉案件受理,此时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自诉。 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