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开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规定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分开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规定是什么?
  
  一、分开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规定是什么?
  
  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二)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
  
  (三)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
  
  (四)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
  
  (五)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六)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
  
  (七)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在预售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将预售合同报土地座落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八)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凭证及原土地证书。
  
  (九)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更改名称、地址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十)国有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二、变更地籍调查。
  
  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
  
  (一)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
  
  (二)地籍测量。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
  
  (三)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分开土地使用权进行申请,最重要的就是由用地的人员来填写,相应的变更土地登记的申请书,然后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说证明土地进行出让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的文件,申请完毕之后,就由工作人员来进行实地的测量和地籍的调查等等。
  
  


·购房时土地使用权与房产税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购房时土地使用权与房产税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在买房或者是租房时首先要查看对方是否有土地使用权的许可,如果有的请款下,在确定了这套房源合适之后在购买时还需要缴纳房产税。但是让很多的购房者不明白的是,购房时土地使用权与房产税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的了解。 一、购房时土地使用权与房产税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一)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


·政府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涉税吗
      政府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涉税吗 在我国,土地是可以出租给他人使用的,但无疑都是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所以都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但是其实除了出租给他人,土地还有另外一种划拨土地的使用方式,那么要是政府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涉税吗?下面我们就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内容。 一、政府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涉税吗 政府无偿划拨土地需要缴税。在新准则下对于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公允价值入账。如有相...


·公司分立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分立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流程是什么 一、公司分立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 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二)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 (三...


·2023年肥城市新农村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概念是什么?
      2023年肥城市新农村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概念是什么? 一、肥城市新农村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概念是什么? 2018年肥城市新农村建设征地补偿标准的概念是: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二...


·临时征地补偿费包括哪些
      临时征地补偿费包括哪些临时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政府在修建高铁、公路等基础设施时,可能会对一些农用土地进行临时征用,用作储备机器设备等。由此会对涉及到的农户产生影响,造成一定的损失。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


·异地怎么办离婚?
      异地怎么办离婚? 异地离婚主要是指夫妻打算离婚,但一方或者双方不在婚姻登记地居住的情况。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离婚)和诉讼离婚(去法院离婚)两种情况,因此夫妻在异地办理离婚也可以分为异地协议离婚和异地诉讼离婚,不同的情况办理离婚的手续也不同。 二、异地协议离婚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外地协议离婚,离婚办理的方法为: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


·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1、受理申请材料,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


·高压线征地补偿能赔多少钱?
      高压线征地补偿能赔多少钱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


·二手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潍坊过户风险是什么?
      按照规定,二手房买卖过户必须要房产证和土地证同时具备。可是潍坊市有很多中介声称没有土地证的房子也可以过户,只有房产证即可。其实,这样做购房者是面临不少风险的。那么二手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潍坊市民购买,有哪些风险?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二手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不? 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理论上说...


·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有哪些?
      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有哪些?现在我国对设立企业的要求降低了很多,而且在设立企业的时候很多的东西都是可以进行出资的,而不单单只能以资金的方式进行出资了,而且对于一些无形的资产也同样是可以作为出资的,比如说土地的使用权限,下面给您介绍一下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有哪些? 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 在中国,土地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财产,土地的国家所有和集...


·首次办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资料?
       土地使用证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证明单位或个人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那么首次办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资料呢?办理土地使用证一般需要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的界限图及契税缴纳证明等。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材料 2,审核材料 3,校准登记 4,颁发证书 《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材料: 商品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