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的程序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的程序有哪些?
  
  
  1、申报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受理
  
  
  如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调查
  
  
  对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发出《工伤
  
  
  二、工伤认定的时间期限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三、工伤认定后多久给补偿
  
  
  工伤伤残鉴定结果一般是自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材料递交之日起60日内有结果,特殊情况可后延30日,也就是最迟90日内会有结果。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鉴定的程序和时间在相关法律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对工伤鉴定不服或者有异议的,可以进行起诉,通过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关的证据文件等,对工伤认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可以提出诉讼,但经过司法审理,司法机关认为原工伤认定合理的,则应当按照原来的认定来执行。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是什么? 我国的经济发展的迅速,最直观的表现就是我们国家的建筑都是高楼大厦,和其他别具一格的美观建筑。这些建筑展现的是我国的建筑实力,和我国的发展成果。既然,国家有这么好的建筑技术之后,国家对这些建筑的质量安全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那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是什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


·我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用人单位如果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按照法律规定来的话,是需要支付相应赔偿金的,那么,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我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条件?,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都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的情况下是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赔偿金的标准为...


·包工头本人不属于工伤吗?
      包工头本人不属于工伤吗? 一、包工头本人不属于工伤吗? 是否属工伤,首先从看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主体资格合法;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 3、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行使工资、奖金等方面的分配权利,用人单位支付...


·脚趾骨折工伤赔多少钱?
      在工作中特别是工人工作在工地很容易出现身体伤害,也就是工伤事故。工伤事故将会给当事人带来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经济上的巨大损失,个人承担不起高额的费用。因此对于工伤有严格的规定,那脚趾骨折工伤赔多少钱?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工伤事故赔偿 (一)根据损伤原因划分,工伤事故类型可以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


·有毒有害工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
      有毒有害工作在我国的劳动法中是有明确规定要保护劳动的身体安全的,但是也会发生有毒有害工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解除劳动关系就需要支付补偿金。但是有毒有害工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是要根据标准来的,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一下补偿标准的内容。 一、有毒有害工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 1、确定你所从事的职业是否属于有毒有害工种,参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2、确定是劳动关系...


·建筑工程挂靠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挂靠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挂靠合同 甲方(管理方): 乙方(挂靠方): 为了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甲乙双方自觉自愿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工程项目及实施过程中,乙方挂靠在甲方名下,为保证该建设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工期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共同订立如下协议: 一、经营管理 乙方作为本工程的完全责任人,负责程所产生...


·如何进行劳动关系认定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
      如何进行劳动关系认定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首要的与独立的标准。原因在于,这种关系的人身隶属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劳动关系的根本标志。应当看到,这种关系表现的方式多样,既可以体现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直接与具体的管理,也可以体现为劳动规章制度下的一种间接与抽象的管理。同时,也不宜只将这一关系表述为劳动者实际接受用...


·劳动者在找工作时,一般都会喜欢找有“十三薪”或者是有年终奖的
      劳动者在找工作时,一般都会喜欢找有“十三薪”或者是有年终奖的用人单位,并且这类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也都比较好。那么,在法律上,年终奖是否属于工资范畴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年终奖是否属于工资范畴属于。现实中,劳动关系双方对年终奖的确定大致有三类形式:劳动合同约定;规章制度规定;由企业老板决定的“红包”这三种不同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


·一、劳务中介劳务派遣的区别是什么?
      一、劳务中介劳务派遣的区别是什么?①是否需要订立劳动合同不同:这是劳务派遣不同于劳务中介的根本区别,劳务派遣组织必须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而劳务中介不需要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②提供的服务不同:劳务中介组织主要是通过向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务信息服务,并收取一定的劳务中介费用,劳动者与劳务中介组织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也不存在劳动关系,其相互间的关系不受《劳动法》...


·评判土建工程质量的标准有哪些
      评判土建工程质量的标准有哪些? 土建工程是人类社会一项重要的工程学科,涵盖范围涉及到整个社会人员的安全保障、通信保障,各行各业。土建工程对于整个社会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都是相当重要的。那么评判土建工程质量的标准以及国家对于这方面的重视程度又是如何的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介绍一下。 一、施工现场质量条件评价 1、施工现场应具备基本的质量管理及质量责任制度: (1)现场项目组织...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文
      如果劳动者被迫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解除的话,那么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就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交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再无劳动关系,也可作为领取用人单位解雇赔偿的凭证。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提供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文一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文 ______________: 因贵单位对本人存在如下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低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