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理解要式合同和有名合同?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如何理解要式合同和有名合同? 一、什么是有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中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合同和民法学中研究的合同都是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是指有名合同以外的、尚未统一确定一定名称的合同。无名合同如经法律确认或在形成统一的交易习惯后,可以转化为有名合同。
   二、哪些合同属于有名合同
  有名合同以法律为准绳
  1、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3、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5、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6、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7、运输合同原则上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格式合同。
  8、技术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9、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
  10、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1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
  12、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3、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4、居间合同为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三、什么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四、要式合同类别
  1、不动产合同
  关于不动产的合同,中国法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按照《土地管理法》、《城镇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是,登记并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
  2、要式合同有关特殊动产的合同
  特殊动产的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特殊管理的动产。如汽车、飞机等,虽然属于动产的范畴,但是又通常作为不动产来对待,在涉
  要式合同 及上述财产的转让、出租、抵押等合同,法律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要式合同涉外合同
   依据中国三个涉外企业法的规定,订立涉外企业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此外,中国法人、公民与国外的法人、公民订立的各种合同。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合的关于要式合同和有名合同的相关定义,当需要要式合同以及有名合同时,一定要了解以及知道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要求,这也能够让合同更有法律的保障,为了双方的利益,不管是谁只要签署了合同都要遵守合同的条约。


·集体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集体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集体合同不仅能够帮助用人单位提高办事效率,还能减少您合同拟定的成本。但是生活中,不少集体合同却因为内容缺失而不能完全发挥功效甚至无效。所以接下来,就由我们带您一起了解一下集体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一、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也称为劳动协约、团体协约、集体协约或联合工作合同,是企业与工会签订的以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集体协议。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


·什么时候适用合同抗辩权?
      什么时候适用合同抗辩权? 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只有一方当事人行使请求权,另一方当事人才可能对此进行抗辩,否则“对抗”就无从谈起。那么在合同履行中,什么时候适用合同抗辩权?与此同时需要注意到,抗辩权的行使十分简便,只要单方面地表示拒绝,即可产生抗辩权行使的法律后果,那么具体来说适用合同抗辩权的情形有哪些?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什么时候适用合同抗辩权 ...


·合同法违约责任的规定
      合同法违约责任的规定在生活当中,为了保障您的利益,当事人双方都会签订相关的合同。国家也在这方面进行了相关的规定,那么双方当中有任何一个人违反了合同中的规定,该如何划分责任呢?合同法违约责任的规定又是如何说明的呢?下面法律我们就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合同法关于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


·建设合同订立审核的重点是什么?
      建设合同订立审核的重点是什么?工程建设往往都需要多个承包方共同承包完成,而且工程建设中涉及的项目比较多,建设工程金额比较大,因此工程建设中建设合同订立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对建设合同订立的审核一定要引起重视,以免出现错误,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不仅不利于工程建设的进度,造成的建筑工程也很难达到验收标准。一、建设合同订立审核的重点1、合同预算部审核合同文字和结构、价款及价款调整(投...


·抵押合同是要是合同吗?内容有哪些
      抵押合同是要是合同吗?内容有哪些 一、什么是抵押合体 房地产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为了保证债权债务的履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房地产抵押是一种标的物很大的担保行为,法律规定房地产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必须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抵押物须保险的,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将抵押权人作为保险赔偿金的优先受偿人。抵押权人需在房地产抵押后限制抵押人出租、出借或者改变抵押物用途...


·买卖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买卖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买卖合同是日常民商事活动中最常见的一类经济合同,也是最容易引起纠纷的经济合同。那么您知道产生买卖合同纠纷的原因都有哪些吗?只有先找到了具体的原因,那么当事人才能有针对性的进行解决。 1、商品质量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 合同中对于交易的对象——合同的标的物的质量一般应该有个明确的约定,包括标的物的质量标准、质量异议期限以及法定的鉴定检验机构。如果没有明确...


·属于合同履行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属于合同履行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一、合同履行管理的基本要求 生效的合同对于合同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合同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合同履行管理的基本要求为: 1、 我公司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做到我公司一方不违约; 2、督促对方按合同履行其义务,如对方在履行中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要密切关注,及时做出反应,固定对方违约的证据,为以后处理合同纠纷...


·遗赠扶养协议是民事合同的一种
      遗赠扶养协议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其要有效也应当符合合同有效的条件,即只要合同中的约定是签订合同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合同的内容也是合法的、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双方也应该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来履行合同。关于遗赠扶养协议,它与遗赠协议是有区别的。对于遗赠协议来讲,因其是一方当事人无条件地将其财产无偿赠与另一方当事人的,所以是可以随时撤销的。但是遗赠扶养协...


·合同履行中的协作履行原则是什么?
      合同履行中的协作履行原则是什么? 一、合同履行中的协作履行原则是什么?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互助合作共同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不仅仅是债务人一方的事情,债务人实施给付,需要债权人积极配合受领给付,才能达到合同目的。由于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债务人比债权人更多地应受诚实信用、适当履行等原则的约束,协作履行往往是对债权人的要求。协作履...


·药明合同毁约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药明合同毁约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合同到期两年没签有什么影响?
      虽然我们能够了解,对于合同来讲,这是在维护员工的权利,那么有些人可能会忽视了,如果合同到期,并且没有续签的情况下,对于当事人来讲,应该有什么样的影响?根据相关的说法,其实这种情况下,公司已经违反了一定的条件,对公司应该给予当事人一定赔偿。 一、合同到期两年没签有什么影响的介绍 当事人可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起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