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年再婚夫妻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老年人再婚的话需要顾虑的事情也会比较多,一般来说最大的顾虑就是各自儿女的情绪和婚后财产的遗产问题,如果分割和分配问题处理的不恰当可能会引起两个家庭的争吵,那下面和一起来了解下老年再婚夫妻财产分割和老年人再婚遗产如何分配的问题。
   一、老年再婚夫妻财产分割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老年再婚夫妻财产分割中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依约定产生,如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法律规定。
   二、老年人再婚遗产如何分配
   (一) 我国《婚姻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老年人再婚,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合法夫妻关系。婚姻法上所说的夫妻当然包括老年再婚的夫妻,而老年再婚夫妻双方自然也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 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对于老年再婚夫妻继承法也不例外。双方都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不论再婚时间长短,只要是合法夫妻就有继承权利。
   (三) 夫妻相互继承权需注意的问题
   1、 夫妻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丈夫有继承妻子遗产的权利,妻子也有继承丈夫遗产的权利。丈夫去世,任何人不得侵犯、剥夺或限制妻对夫遗产的继承权,不得干涉寡妇带走亡夫的遗产改嫁。配偶与子女、父母共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对死者遗产的继承,他们的应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 分家析产与继承。
  如果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夫妻一方死亡后,首先应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分为二,其中一半是生存配偶一方应得的共同财产份额,另一半才是死者的遗产,再有死者的合法继承人继承。防止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遗产继承,侵犯生存一方的合法权益。
   3、 夫妻继承权的产生。
  夫妻间的继承权因结婚而发生,因离婚而消灭。即使当配偶一方死亡时,双方正处于长期分居状态或者处于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生存配偶方仍对死者遗产享有继承权。
   4、 夫妻继承权的限制。
  只有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才能以夫妻身份参与继承。这里所指的继承权是继承期待权,是指夫妻一方死亡时,另一方享有继承死者遗产的法定可能性。至于真正实现继承对方遗产的可能,还须具备三个条件:
  (1)死者实际留有遗产;
  (2)死者生前没有用遗嘱将全部遗产处分给自己配偶以外的其他继承人;
  (3)生存配偶没有依法丧失继承权。
  相信通过上文中对于老年再婚夫妻财产分割和老年人再婚遗产如何分配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现在老年人再婚已经不是稀奇的事情了,为了减少老年人再婚婚后的一系列麻烦的问题,在婚前把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清楚是很必要的事情。


·离婚隐藏转移财产怎么办?
      离婚隐藏转移财产怎么办?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


·公积金不能作为计算子女抚养费的依据
      公积金不能作为计算子女抚养费的依据。工资可以作为子女抚养费的计算依据,即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当支付本人工资的20%—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多少,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


·未超期羁押能提起国家赔偿吗?
       一、未超期羁押能提起国家赔偿吗? 未超期羁押能提起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


·重婚罪婚前财产怎么判?
      一、重婚罪婚前财产怎么判?婚前财产不可以分割处理,如果一方被定为重婚罪,将会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损失赔偿,如果有小孩,还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夫妻一方有婚外情,有外遇的,在分割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因此,面对婚外情,除了做出努力挽回之外,还需...


·离婚财产分配过错方的比例是多少?
      婚内有婚外情、家庭暴力行为或有其他重大过错的一方,会严重伤害婚姻感情,导致家庭破裂。一旦离婚,需要进行财产分割,双方必须遵守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若其中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家庭暴力、婚外情行为等过错,是否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我们为您收集了离婚财产分配过错方分割比例相关介绍: 一、过错方离婚的财产分割比例 离婚案件中,有过错一方在财产分割上比例上肯定会少于没有过错的一方...


·家庭纠纷打架是什么罪?
      家庭纠纷打架是什么罪?家庭纠纷会按故意伤害罪来进行处理;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zhi的法律责任。如果鉴定是轻微伤,治安处罚。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


·补办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问题已经成了当今社会很多人关注的问题,很多家庭美夫妻双方的感情破裂。而走向离婚的道路,在法治社会中离婚需要走法律程序一般是签订离婚协议,在离婚协议中有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等所有问题处理方法,那补办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下面就详细介绍。 离婚证补办费用:一般而言只需要收取10元左右的工本费,就可以补办离婚证了。 离婚证丢失在补办时需要带的材料: 1、户口簿...


·一、天津市儿童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天津市儿童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天津市儿童抚养费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


·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处理法定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处理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什么1、工资、奖金。 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奖金”是除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


·结婚不领证,办酒席算结婚吗
      结婚不领证,办酒席算结婚吗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证的,婚姻即告成立,在法律上才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护。如果没有登记结婚手续,即使双方都认为...


·离婚后子女探视?
      离婚后子女探视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 直接扶养孩子一方对孩子实行单方垄断。一些当事人离婚以后,直接扶养孩子的一方往往不自觉地形成谁扶养孩子谁就有决定孩子一切的错误想法,不准对方探视或者横加干涉,同时对另一方提出的正确建议不闻不理,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关于探视权的判决,对法官来说是一个两难的问题。一方面,如果在判决书中很简单地确定一方有探视权,在实际履行中当事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