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赠与合同生效时间以及生效要件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房屋赠与合同生效时间以及生效要件是什么?一、房屋赠与合同生效时间
  赠与是转移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因此,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与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有密切联系,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就是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
  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6条:“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
  第7条:“办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交证件: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支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但受赠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显然,房屋赠与,一般情况下,只有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方为有效,也就是说,房产赠与的所有权转移时间应以房管机关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受赠人领取了房产证之时为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该时间即为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特殊情况下,当事人虽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受赠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房屋交付时间也算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即房产赠与行为生效时间。
  二、房屋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
  1、所赠房屋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由此可见,房屋赠与行为并不是在当事双方签订赠与合同时就生效的,需要赠与人与受赠人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完成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以此为时间点才算赠与合同生效完成。为了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免除后顾之忧,当事双方应尽快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以上便是对房屋赠与合同生效时间以及生效要件是什么?这一问题的解答,


·最新农村房屋买卖政策是怎样的?
      房产的投资是现在投资者的一大选择,城市的房价日益升高,很多投资者都把目光转向了农村。近年来的农村发展有目共睹,如果想要购买农村的房屋该做哪些准备呢?其购买方式是怎样的呢?的我们认为要解答这个问题必须从于最新农村房屋买卖政策开始了解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


·成都离婚房产转让过户手续是什么?
      关于成都离婚房产转让过户手续,在双方关系在法律上还是存在生效意义的时候,某一方的财产和住房是可以转让给自己的配偶的,这种特殊的情况叫婚内财产转让变更,这种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是不需要纳税的,只需要支付80元的手续费便可成功办好。但是如果在二人配偶法律意义已经消失的情况下,就要按照以下的步骤去完成房产转让过户手续。 离婚房产转让过户手续 目前夫妻房产证更名手续一般是夫妻双方准备离婚,...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怎么写?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怎么写?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应该包括当事人双方各自的身份情况以及双方当时决定好买卖交易的房屋情况,以及签字且已经在形式上已经产生效力的合同情况要标明清楚,最后还需要就自己的要解除协议所达成的共同意识,如果双方对内容认可就可以再次签字。具体范围如下: 卖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买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  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于房屋壹套,双...


·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有哪些内容
      离婚对夫妻双方都会造成的很多的影响。离婚后关于财产分割一直是离婚夫妻关注的重点,涉及到离婚后房产的分割的问题有很多,很多人都会碰到离婚房屋过户的问题。那么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介绍。 一、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流程: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


·一、签订买卖合同后买房毁约的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一、签订买卖合同后买房毁约的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没有统一规律,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


·房屋抵押权证和他项权证的依据是什么
       通常抵押都是以不动产作为债务债权关系的担保,而这种抵押关系也是直接通过特别严肃的书面凭证来约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的,除了要将债务债权关系落实在书面合同当中以外,现在房产的抵押比较规范的就是会出具抵押权证。下面本站我们要给您介绍的就是房屋抵押权证和他项权证的依据是什么? 一、房屋抵押权证和他项权证的依据是什么? 抵押权证就是房屋他项权证书。是房屋所有人将其房屋以不转移占有的方...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哪里查询?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哪里查询? 1.上网登录“当地的房产网”,进入“预售许可证”栏目,输入开发商名称、项目地址或预售许可证号即可查询。 2.如不会或无法上网,可以到当地的房产登记服务大厅的咨询台,让那里的工作人员帮助查核。 3.还可以拨打当地房产登记服务大厅开设的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


·出卖人逾期未为买受人办理房产证,应按一年期LPR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办证的违约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文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


·黄浦区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上海市作为特大城市,人们生活压力大,离婚案件发生率也比较高。对于黄浦区市民来说,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经常会因为房产问题引发矛盾。毕竟,黄浦区房产价值很高,双方都想获得更多的离婚财产。那么,黄浦区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黄浦区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实践中,离婚后出现财产纠纷的情形多为一方在离婚时隐瞒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或其他收益,离婚后,另一...


·买房子银行能贷多少款
      买房子银行能贷多少款 商业贷款没有金额上限,只要您有足够的还款能力,但是首套房也不能超过房屋总价的70%。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最高额度为购房总价与房屋评估价两者之间低值的70%,根据不同银行不同套数贷款额度有所浮动,具体以所贷款银行的要求为准。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借款人到贷款期限年龄男不超过65岁,女不超过60岁 二、买房流程 第一环节:着手准备买房买房首先要根据资...


·50年产权房子买后悔了怎么办?
      买房时所要花费的费用是十分巨大的,而且房屋购买后也是供自己进行居住,因此大部分人对于购房这件事都会十分谨慎,但是也少部分人的马马虎虎,在购房时没有调查清楚而直接购买了,在购买后才发现了房屋的不足之处。1、迟延交付房屋超过一定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在开发商与购房者约定的交房日,开发商不能交付,经催告后3个月内开发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