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成交是合同生效的意思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合同成交是合同生效的意思吗?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什么区别? 一、合同的成交和成立
  合同成交是指签订合同时,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共同促成合同成立的这一状态。也就是说,合同成立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订立了合同的这一行为,在合同成交的基础上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成立。因此,传统意义上的合同成交就是法律上的合同成立的意思。
  而另一方面,合同成立的两个要素是要约和承诺。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做出的希望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即指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要求告诉另一当事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要求,同意成交的意思表示,如果该意思表示有效,双方的合同即成立。《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在什么时候生效呢?合同法规定,承诺通知在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但是,应该分两种情况:
  承诺在要约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要约人处,或者到达法律规定的地方都能生效。第一种情况下如在公司很多合同采用数据电子形式订立合同,当数据电文进入指定的系统,即使收件人并不一定立即收到,合同也算成立。
  第二种情况是承诺在要约规定之外的时间到达要约人处,这时候的承诺一般而言不生效,也有很多学者把它理解为一种新的要约。但我觉得是一种待定效果:如果要约人仍然愿意接收这个承诺,那么合同则可以成立;但是如果要约人否认这个承诺,那么,这份承诺即变成新的要约,以前的要约人如果可以提出新的条件,同时他的地位转变为承诺人了。
   二、合同的生效
  在我们日常签订合同时,一般我们会在结尾添上一条:本合同(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生效。从法律角度而言,双方签字盖章,表示对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但是这样的合同是不是生效呢?如果双方都自觉履行,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没有发生法律纠纷,那么这份合同是完美的(但不能算有效)。但一旦发生纠纷,想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法律首先就要考虑合同是否生效。
  《合同法》规定,生效的合同应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订立合同的能力,即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这就要求签订合同的法人必须具备法律或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能力,而公司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时,必须处于自身真实的意思在合同上签字,没有重大误解,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况。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签订的目的符合法律规定,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如签订买卖毒品的合同就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无效合同。
  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以下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的成立后只有符合生效的要件且不违背无效的要求,才能是生效的,只有签订生效的合同,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这些,正是合同的当事人在平时签订合同中重要考虑的几个要点之一。
  经过上面我们的介绍,相信广大读者对“合同成交是合同生效的意思吗?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什么区别?”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已经有所了解了,另外我们提醒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免造成损失,如果您在签署合同期间有任何问题,或者需要法律帮助,您可以咨询长春律师。
  
  
  


·商业车险项目有哪些
      商业车险项目有哪些? 一、商业车险项目有哪些? 1、车损险,该险种赔偿单方事故车辆的损失,但不包含玻璃单独破损的损失,停放中造成的损失,如无法找到责任人,赔偿损失的30%,碰撞事故按照责任比例赔付,价格随车辆购买价格增加而增加,推荐险种(如果个人觉得车驾技术好,且能忍受小事故的赔偿金额,为了省钱可不选择该险种,但是如果期间内发生大事故就会觉得还是投保该险种合算) 2、三者险,...


·二手房交房有什么注意事项
      不管是购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此时其实都会涉及到交房的问题。我们知道在进行商品房交房的时候,主要就是看房屋的主体结构是否有问题,相关的设施是否健全等等。那二手房交房有什么注意事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注意事项一:与卖家结算相关费用 (一)结清水表账单 如果自来水公司实行的是户名住宅地址制度,大多数的房产上下家不需要办理水表过户手续。但在交房时根据买卖合同的...


·交通事故中的证据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的证据有哪些一、交通事故中的证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及处理都需要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通过调查、收集、运用证据来实现。 所谓证据就是指能证明事故事实的一切客观真实的材料。 二、交通事故中的证据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的证据分为以下七种: (1)、物证 物证是能够证明交通事故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它是以客观存在的物品形式、特性以及外部特征来起证明作用的。如交通事...


·一、商品房交房条件?
      一、商品房交房条件有哪些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 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住宅房屋所属的楼需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


·机动车牌照怎么更换、机动车牌照污损怎么办?
      机动车牌照怎么更换、机动车牌照污损怎么办? 现代社会几乎每家都拥有机动车,机动车高速的特性给生活带来了很多方便。为机动车上牌照是我国道路交通法的规定,牌照是机动车的必要证明,那么机动车牌照怎么更换呢、若遇到自家机动车被恶意污损牌照应怎样处理呢?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机动车牌照怎么更换 1、如果是台全新车,一直没入户上号。那就直接到车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交纳一定的...


·构成交通肇事罪要什么条件
      无论是构成怎样的犯罪,肯定是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才行的,不然就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罚。对于交通肇事罪来讲,您知道构成交通肇事罪要什么条件吗?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交通肇事罪要什么条件 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这是构成交通肇...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如何鉴定?
      交通事故如果不小心造成了人员受伤的话,那么在处理的过程中就需要对伤者做一个伤残等级鉴定。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如何鉴定,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如何鉴定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


·逾期交房纠纷如何处理,怎么解决延期交房
      购房人如果能够顺顺利利地购买到心仪的房产自然是最好,但是如果因种种原因而发生了纠纷,购房者就要想办法解决,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比如,如果因开发商违约而发生了逾期交房纠纷如何处理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的具体解答。 一、逾期交房纠纷如何处理 交付房屋是出卖人主要义务,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仍未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释》第15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


·儿童交通类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儿童交通类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一、儿童交通类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首先要看看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之后需要看看小孩的户籍,以及经常居住地。之后依据法律赔偿。依据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溜车撞车保险赔偿如何理赔
      溜车撞车保险赔偿如何理赔一、什么是溜车? 倒桩中规定汽车在做每一个动作的时候,不得前后自己滑动超过10公分距离,否则扣10分,路面不平最易溜车,所以我们通常用坡道起步的方法起动汽车,即踩脚刹的时候,慢抬离合器,当感觉车子微抖的时候松脚刹,利用制动防止溜车。 二、车险理赔办理流程是什么? 1、先要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承担责任,确认双方责任大小及承担责任的比例。 2、再根据个人投保情...


·职工社保断交有什么影响?
      职工社保断交有什么影响? 一、职工社保断交有什么影响? 1、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交满15年后,退休了才能享受终身。一般这15年是累计计算,中间要是断了,可以续上,不过即使续上,也会影响到你未来的退休待遇。养老保险间断缴费几年,基础养老保险金的计发比例就会少几个百分点。 2、医疗保险女性要交够20年、男性要交够25年,退休了才能享受终身。医疗保险自停交之日起有3个月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