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网络犯罪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首先,我们可以先了解一下,网络犯罪主要指的就是人类通过运用计算机,借助网络而采取的对网络系统以及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者是利用网络技术进行其他犯罪的行为。同时包括人为的运用电脑编程,通过加密和解码的技术或者是工具通过网络实施犯罪,也包括认为利用软件进行相关的指令。同时,网络犯罪因为具有成本低,传播迅速,同时互动性强以及隐蔽性强的特点。尤其是最近今年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导致网络犯罪率呈现直线上升的趋势。那么,网络犯罪主要包括以下这些方面:第一个是指,危害了计算机网络安全运行相关行为的犯罪。主要包括侵入有关国家事务以及国家国防建设和高端科学技术的计算机系统。第二个是指,通过利用网络危害到了国家的安全的犯罪。主要包括通过网络互联网进行造谣和诽谤以及通过发表和传播有害信息,或者是煽动颠覆国家的言论或者是破坏国家统一的言论。第三个,包括利用计算机系统危害社会的秩序以及破坏社会管理方面的罪行,具体来说,包括利用互联网进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在网上破坏他人声誉,在网上损害商品声誉或者是知识产权的行为。第四个是,包括利用网络来危害他人财产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包括在网络上侮辱他人,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还有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和诈骗等违法犯罪的行为。结合我国当前的网络犯罪的情况,主要是因为我国的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所以给了很多犯罪者可趁之机。所以,当前我国的网络犯罪行为逐渐上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种表现形式:第一个是,通过在网络上进行虚拟交易而实施犯罪行为。因为在网络上消费者主要处于劣势地位,所以很容易被商家欺骗,产生欺诈的犯罪行为。第二个是,通过计算机网络,在网络上侵略他人的电脑,从而获取他人的金融信息,从而盗窃他人的财产。第三个是,通过网络传播色情信息,以及通过建立网站或者是组织传播色情的报刊、音像以及以营利为目的而进行网上售黄的行为犯罪。最后一种,是通过互联网来引诱青少年进行欺骗,通过网上聊天的形式,把他人骗出来之后,进行劫财劫色的犯罪行为。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总结的有关网络犯罪的行为种类。
  
  
  


·打架斗殴罪判几年
      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累犯自首能被判处缓刑吗?
      在实施犯罪行为后,不少人由于畏惧被处罚,会逃逸,但是不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后,由于心存畏惧,会到公安机关自首。根据我国司法机关的规定,罪犯自首是会减轻处罚的,那么,累犯自首能被判处缓刑吗?司法机关在审理累犯时,该如何量刑。 一、关于累犯是如何量刑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确定其刑事责任,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①对于累犯必...


·追诉猥亵罪的时效是多久
      一、诉讼猥亵罪的时效是多久?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时效为5年;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15年。需要注意的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


·拐卖儿童罪判案件怎样判罚
       一、拐卖儿童罪判案件怎样判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犯罪特征 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侵害了被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人格尊严权,是...


·虚假诉讼诈骗罪是怎样的?
      法律是权威的,我们每个人都有着遵守法律的义务,但总是有人可能无视法律的权威,以身试法,在诉讼中作假进行欺诈,侵害别人的权益,导致触犯虚假诉讼欺诈罪,那么虚假诉讼诈骗罪到底具体是怎样的呢?今天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诉讼欺诈概念  法学理论界对诉讼欺诈的定义尚未明确,一般认为,诉讼欺诈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民事诉讼中通过伪造证据或者指使证人作伪证等方式,诈取法院...


·疑罪从无是什么意思?
      你知道疑罪从无是什么意思吗?疑罪从无原则是《刑事诉讼法》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此时不能确定嫌疑人、被告人犯罪,那么就不能定罪处罚。针对疑罪从无的相关内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疑罪从无是什么意思 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


·犯罪预备的法定最高刑是什么?
       一、犯罪预备的法定最高刑是什么?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当代社会,他都知道犯罪的话是可以由一个人进行构成的但是也可以是您共同构成犯罪,咱们的现实生活中犯罪并不是只有一种状态他可能会犯罪中止,那么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共同犯罪中的中止概说 (一)概念和特征 在我国刑法所存在的理论界认为,共同犯罪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犯罪,犯罪中止是其犯罪构成过程中一个特殊的形式...


·缓刑考验期的规定包括了哪些
      缓刑考验期的规定包括了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解析】根据本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


·缓刑过后还会收监吗
      缓刑,全称刑法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两罪并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


·刑诉法第30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是解决刑事案件如何办理这个问题所制订的法律。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会涉及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院这几个司法机关,针对刑事案件的办理,这些司法机关都应秉持公平公正原则,不能有违法办案的行为,刑诉法第30条对此也作了规定,那刑诉法第30条的规定是怎样的?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一、刑诉法第30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 【办案人员行为之禁止】审判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