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实践性合同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实践性合同有哪些?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的法律意义是什么一、实践性合同有哪些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2)保管合同。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质押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4)定金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什么叫实践性合同
  实践性合同是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在传统民法中,借用、借贷、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性合同。随着现代化经济生活的发展,尤其是银行业、仓储业、运输业的发展,若仍坚持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还须以物之交付为合同成立要件,不利于保障营业者一方的利益,因而银行信贷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和铁路、航空等运输合同,早在我国经济合同法上均已脱离实践性合同的范围,而成为诺成性合同。
  三、区分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区分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二者成立的要件与当事人义务的确定不同。所谓合同成立的要件不同,是指诺成性合同仅以合意为成立要件,而实践性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成立要件。所谓当事人义务的确定不同,是指在诺成性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性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相信通过对上文的阅读,您已经对实践性合同有哪些以及什么叫实践性合同已经有所了解,所谓实践性合同的本质就是要求合同的一方必须先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果您对实践性合同的内容想做进一步的了解或是其他法律问题想要咨询,您可以咨询镇江律师。
  
  
  


·合同撤销的抗辩权能否行使?
      合同撤销的抗辩权能否行使? 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双方的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债务人作出一些可能会危害到债权人的行为,如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予他们而有可能致使债务无法偿还,这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撤销该行为。我们知道,民法典中赋予了当事人抗辩权,那合同撤销的抗辩权能否行使? 一、合同撤销的抗辩权能否行使? 不能行使。合同撤销权与抗辩权是...


·合同未生效有违约责任么?
      一般当事人在合同上面签字盖章之后,那么合同就会成立,而多数情况下成立的同时其实合同也就会生效。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有些时候合同成立了其实可能并未生效,这时可能是因为一方原因导致的。那另一方可以追究他的违约责任吗?此时合同未生效有违约责任么?本站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未生效有违约责任么 没有。 二、合同违约责任的种类 1、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


·抵押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抵押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根据《抵押担保合同》的相关条例规定,抵押人在进行抵押时,为了保证双方利益,并且保证人的责任不应超过主债务的范围,可以约定抵押合同的违约责任的相关事项,这只是是对于抵押人和债权人双方设立合同的目的设定的。当然,双方还可以跟据实际情况另规定,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与您聊聊抵押合同的违约责任。一、审查是否违约首先要看合同约定,如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按合同履行,...


·孕妇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了怎么办,可以选择续签吗?
      孕妇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了怎么办,可以选择续签吗?孕妇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了员工是可以选择续签的,如果单位决定不续签的需要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除非劳动者本人不愿续签或者续延,否则单位终止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二、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


·家电购销合同范本
      家电购销合同范本 家电购销合同范本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节电器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买产品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单价 小计 1 2 3 4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用电设备的详细资料。 甲方负责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设备使用操作培训。 三、乙方...


·装修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久
      装修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久?我们购买商品房后就要忙碌房屋装修了,一般我们会通过和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明确注意事项。为了防止装修公司违约,导致房屋装修过程出现问题,我们要在合同中确定装修合同违约金比例。那么这个比例多少合适?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吧。 一、装修合同违约金比例多少合适? 装修合同违约金多少,是由你与装修公司之间约定的,可以约定一定金额,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解除合同都需要催告继续履行合同函吗
      解除合同都需要催告继续履行合同函吗?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签订合同后并不是就会一帆风顺达到合同既定利益的,很多时候因为一方违约或者其他原因都会发生需要解除合同的情形,那是不是解除合同都需要催告继续履行合同函呢?请看我们的解答。并不是解除合同都需要催告继续履行合同函(一)需要发送催告继续履行合同函的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分为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民法典》(2021....


·出版物运输合同托运人的义务有哪些?
      出版物运输合同托运人的义务有哪些?托运人的主要义务有:1、如实申报货物内容;  2、向承运人提交有关手续文件;  3、妥善包装;  4、托运危险品的告知义务。托运人如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货物,应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托运人未尽此项义务,承运人则有权拒绝运输,也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托运人承担。...


·不履行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不履行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


·买卖双方网签合同多久能签?
      买卖双方网签合同多久能签?1、签完合同之后,5个工作日审查购房资格,合格后打网签,网签后评估,5个工作日评估报告下来后面签。2、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二、买房子网签的流程是什么1、网上签约是房管局推行的一个网上交易系统,二手房交易...


·合同管理办法措施以及规定
      合同管理办法措施以及规定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归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