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公司法对出资的规定具体有哪些内容?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新公司法对出资的规定具体有哪些内容?
  
  一、降低公司注册资本的门槛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原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规定,例如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资本要求一次缴清。
  
  修订后的公司法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的规定。统一规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降低到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降低到500万元,大大降低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门槛,有利于更多的公司诞生,有利于发展市场经济。当然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二、允许公司分期缴纳出资额
  
  原公司法规定内资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一次缴清。
  
  修订后的公司法要求公司(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至于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首次出资额还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分期出资是一种折衷资本制,它原先只是在外商投资企业中执行,新的公司法普遍推行分期出资方式,进一步表明中国政府力图进一步扩大公司数量,发展市场经济。
  
  三、新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原公司法规定,二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才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修订后的公司法新增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一个自然人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而不能分次出资。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注明。
  
  四、出资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在这里,特别提出了“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令人关注,留下很多出资方式的空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如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五、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当经过评估
  
  对非货币财产不仅要确认其存在性,对其价值的认定具有公允性的问题。所以,修订后的公司法要求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旦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
  
  六、更加明确规定了出资与验资的法律责任
  
  1、出资者的责任
  
  新《公司法》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登记机关应对公司进行年度检验。股东如果不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出资者或公司违反公司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中介机构的责任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弄虚作假的将依法承担赔偿等相关的法律责任。
  
  修订后的公司法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新公司法与原公司法相比修改的地方还有许多,还有许多新问题值得学习研究。我们应当认真研究新的公司法及其相关的规定,有效做好设立企业、变更登记与验资工作。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新公司法对出资的规定具体有哪些内容这一问题的答案。新修订完成的对于公司的出资和验资的手续规定是比较完善的,工资的出资与验资手续能够看出一个公司的整体水平如何,这两项手续时必须办的,每个公司都是要办理的,现在新公司法对出资这一手续做出了新规定,我们就要按照新规定办理公司的出资,完善公司手续,促进公司快速发展。
  
  


·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所需资料是什么?
      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所需资料是什么 一、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所需资料是什么 1、公司注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上海公司注册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修改章程相关条...


·私募基金公司能开分公司吗?
      私募基金公司能开分公司吗?一、私募基金公司能开分公司吗 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公司可...


·公司法同股同责是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公司法同股同责是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我国目前市场经济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两种公司类型是指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不同;类型的公司股东拥有者不同的权利,故而也就需要承担不同的责任,我们知道公司法同股同责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规定,那么,该项规定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吗? 一、公司法同股同责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吗? 股份公司股东同股同权、同股同利,而有限公司却...


·招投标法中关于企业注册资本有无要求?
      招投标法中关于企业注册资本有无要求?《招标投标法》中未对标的和注册资金有要求,只对资质有要求。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


·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多人诉讼公司吗
      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多人诉讼公司吗 一、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多人诉讼公司吗? 可以的,这是共同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


·公司发行新股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司发行新股要满足什么条件公司发行新股后的股价收益率要显著高于同行业、同规模未进行股权再融资的上市公司,为了平衡其他未发行新股的公司与发行新股的公司之间的利益,我国法律对发行新股作出了严格的条件和方式限制。那具体的公司发行新股要满足什么条件?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公司发行新股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司发行新股,就是向投资者筹集新的股本,因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前一次发行...


·子分公司之间需要签订合同吗?
      子分公司之间需要签订合同吗?分公司与子公司能签署合同,这个合同不能对外,可以处理两个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故可以单独作...


·企业若要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话,则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
      企业若要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话,则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才能实际进行裁员。并且还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支付被裁减员工夏官营的补偿。而在裁员的过程中,企业也是有一些义务的。那到底企业在裁员中都有哪些义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企业在裁员中都有哪些义务 《劳动法》专门制定了对特殊群体的保护措施。该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患职业...


·有注册资本要求的公司类型有哪些?
      有注册资本要求的公司类型有哪些? 一、有注册资本要求的公司类型有哪些? 一、证券类公司 1、经营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法第127条) 2、经营下列任一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且为实收资本;经营两项以上的证券公司的...


·民法总则中规定公司法人可以变更吗
      民法总则中规定公司法人可以变更吗?我们都知道法人是一个社会团体或者组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每个公司都是需要法人和法人代表的。在公司运营的时候有时会遇到需要变更法人的情况,那么公司法人究竟能不能进行变更呢?下文对公司法人可以变更吗?这个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回答。 一、法人的基本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种组...


·注册公司需要多长时间?
      注册公司需要多长时间?(一)名称审核注册公司的第一步,是公司名称申请。这个过程通常需要一般需要1-3个工作日。周末休息时间不算,所以如果是周五申请的话,时间还会多两天。要是遇到名称重复不通过,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则又需要重新申请,所耗费的时间又会多一点。(二)资料提交和审核在提交资料、申请营业执照这个阶段,所耗费的时间是最多的,如果其中有遗漏或者错误的地方,处理起来就会比较花费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