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怎么赔偿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怎么赔偿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二、不属于拖欠工资的情形有哪些不属于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包括11种: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3、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4、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5、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6、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的赔偿;7、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8、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 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9、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10、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11、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通常劳动报酬的支付周期最长就是一个月,因此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要是超过30天的话就会认定为拖欠工资。此时,无论用人单位是因为什么原因而出现拖欠工作的情况,作为劳动者其实都是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在与单位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外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不过在此之前可以申请法院发出支付令。
  
  
  


·员工薪酬福利待遇具体有哪些?
      每个企业都会给员工薪酬,同时还会给予一定的福利,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很多求职者在找工作时,会了解一下面试公司的薪酬与福利情况,我国国家法律也有相应的一些规章制度,以此来监督企业是否给员工的发放福利与薪酬,那么我国员工薪酬福利待遇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很多企业员工并不清楚,那就让我们带您去看看吧? 一、基本月薪和提成 就是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 1、一般企业的月薪...


·单位不开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单位不开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单位如果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的话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职工或者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这本身就是公司应尽的义务,不仅如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当中的条款必须符合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实际原因才行。 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而且按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那么公...


·在我国工伤认定时间能中断吗?
      在我国工伤认定时间能中断吗?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二)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走工伤认定要多长时间做出结果
      劳动者即使是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此时也不能肯定一定构成工伤事故,需要经过专业的认定才行。但是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一般走工伤认定要多长时间才能做出最终结果呢?相信这是很多申请人想要了解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走工伤认定要多长时间做出结果 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


·一、社保和劳动合同不一致吗?
      一、社保和劳动合同不一致吗? 这个问题是最近几年来比较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说原来的单位缴纳社保,又在新的单位参加了工作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有人叫做单位协保人员。这样的话,你可以把原单位的社保通过劳动部门转移到新单位继续投保,只要你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就必须给劳动者进行投保。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转到一个单位,这个对将来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和退休...


·劳动合同陷阱有哪些方面
      我们每个人的一生中应该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合同,只有了解相关的法律内容才不会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劳动合同是各种合同中比较重要的一种,经常会有一些不良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做文章,因此,接下来,我们讲一讲劳动合同里的陷阱有哪些。 劳动合同陷阱有哪些方面? 1、肇事单位:一般为熟人及其介绍的公司;受害者:对所谓的熟人过分信任的求职者口头合同有些人求职时,往往喜欢找熟人给介绍或...


·调解劳动争议的原则有哪些?
      调解劳动争议的原则有哪些? 一、自愿原则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遵循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双方自愿原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是否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任何一方不得强迫。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在我国劳动争议处理...


·工伤认定申请时间限制是多久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
      工伤认定申请时间限制是多久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不少事故受害人,因为不清楚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常常错过了最佳的时期,给自己带来很多不便。申请认定工伤,用人单位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有什么规定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


·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签订后,经协商可以解除,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都会涉及经济补偿金问题,即使是双方协商一致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注意,这个不是绝对的,是要看具体情形而定。法院在认定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存在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的,对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主张应予支持。关于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咨询找,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36条...


·工程款纠纷案由有哪些
      工程款纠纷案由有哪些工程验收单" style="font-size: 12px;">工程款纠纷案由有哪些1、工程量之争。土建工程的工程量之争主要集中在合同生效后增加的工程量及对隐蔽工程的详细数据未做三方(发包方、承包方与监理公司)签字的记录,仅凭承包方施工日记进行结算,发包方提出异议。安装工程的工程量之争,主要集中在隐蔽在墙体中的管线铺设记录与确认问题。2、计费系数之争。该争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