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河沙购销合同怎么写?河沙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河沙购销合同怎么写?河沙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购销合同必须以书面的方式进行签订,保证合同中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且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商品的买卖必须要签订购销合同,签订合同后能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今天我们为您带来了一篇关于河沙购销合同的范本供您进行参考。
  
  河沙购销合同
  
  沙料供方(甲方):
  
  沙料需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就充分理解以下内容的基础上,自愿签订此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砂料规格:
  
  1、河沙种类:粗砂、中砂、细砂三类。
  
  2、规格:Ⅱ区中砂(2.3-3.0)细度模数。
  
  二、质量要求:
  
  ①颗粒级配:符合Ⅱ区中砂,细度模数:2.3-3.0之间,±≤0.2。 ②含泥量:<1.0%。< p="">
  
  ③泥块含量:<0.5%。< p="">
  
  ④堆积密度>1500/m3、表现密度>2500/m3、空隙率<47%。< p="">
  
  ⑤有害物质:砂不应混有草根、树板、塑料、煤块、炉渣等杂物。其中:云母含量<2.0%,轻物质<1.0%;有机物:合格,硫化物和硫酸盐<0.5%,氧化物<0.02%。< p="">
  
  三、交货地点:
  
  天津路京宏公司内。
  
  四、计量及数量确认方式:
  
  1、供方所供砂料的数量是以京宏公司厂内地磅磅码单为依据进行累计结算。
  
  五、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结算价格:
  
  每立方米为 元( )(不含税),如含税价格为每立方米为 元。
  
  2、甲方在每月5号前把上月所运输的磅码单交给乙方核算,双方签字确认。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所提供之砂料应符合乙方议定的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绝验收进仓。
  
  2、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正常供货,甲方应提前五天说明,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约,但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不可抗力的约定为:战争、自然灾害、国家及政府行为)。
  
  3、甲方运送砂料车辆的驾驶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站后必须服从站内人员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并造成乙方损失的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应提供专人与乙方负责材料的人员进行对接,并按照乙方材料人员的要求进行供货。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站内运输道路畅通,有良好的道路照明及洗车设施。
  
  2、乙方在站内应设立地磅免费为甲方过磅并配备专业计量人员24小时值班,并随时用铲车在仓库堆高物料。
  
  3、乙方人员如实按地磅实际计量单交接货出据磅码单,如有虚假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八、其它约定事项:
  
  1、关于材料价格的认定双方均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以现行的市场为依据,在不脱离的前提下进行合作。
  
  2、所供材料方数与重量的换算数据,若存在异议,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市或自治区所属建筑业质检部门进行检测。
  
  3、本合约有效期为2010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上文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河沙购销合同的范本,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在撰写河沙购销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规范,合同签订生效后就会具有法律效力了,所以您在签订购销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中的注意事项避免造成损失。


·合同约定违约金不明确该怎么办
      合同约定违约金不明确该怎么办 一、合同约定违约金不明确该怎么办 如果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条款或者损失的计算办法,则是需要主张要求赔偿损失的一方提出相关的证据,证明其造成了损失,且是由于违约方违约造成的,但是不得超过该方在签订合同时预期的可得利益。 (一)约定违约金的特征 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是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


·年我国各类合同印花税率多少?
      我国的财政支出来源几乎全部都要依靠政府收取的税收,税收的种类有很多种,几乎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需要缴纳税收,在所有的税收种类中有一种税收是印花税,很多人都不太了解,因为这种税收种类不太贴近日常生活,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印花税率多少的问题。 一、印花税的概念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课征的一个税种。印花税的纳税...


·广告制作合同范文是什么?
      广告制作合同范文是什么? 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快,很多商品需要宣传从而提高自己的销售量,这其中就涉及广告的各项内容,广告制作中也涉及了多项复杂繁琐的内容。那么广告制作合同范文是什么?在广告制作的合同中我们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下面我将就广告制作合同范文为您详细的说明。 广告制作合同范文是什么: 广告委托制作合同范文1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制作方: (以下简称:乙...


·什么是合同的不完全履行
      什么是合同的不完全履行 一、什么是合同的不完全履行 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债务人不完全履行所违反的债的关系上的义务,可以是主给付义务,也可以是从给付义务,还可以是附随义务,但违反附随义务 的,债权人不得单独诉请执行。 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不同。不完全履行,...


·对于合同诈骗罪限制减刑吗?
      一、对于合同诈骗罪限制减刑吗?对于合同诈骗罪一般是会限制减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解除收回原件吗?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解除收回原件吗?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解除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收回原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原件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保存所属的一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民法规定只有口头合同能诉讼吗?
      民法规定只有口头合同能诉讼吗? 口头协议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如果口头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且双方对有关内容产生异议(双方说法不一样),又没有相关证据进行支持,法院也不会采信。口头协议是协议的一种,但有其非常明显的局限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起诉的实质要件是】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的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包括哪些?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的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包括哪些?判决书应当包括原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原被告的性别,民族家庭住址出生日期等等。判决书应当围绕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最后作出法院认为的判决。一审的生效判决是可以上诉的。判决书是由法院出具的,与起诉状和答辩状不同,这两份文书是当事人一方提供的,而判决书属于机关提供的文书,所以应当有审判长还有书记员的签名,并且判决书不可以口头或者是电...


·对方违约合同需要通知解除吗
      对方违约合同需要通知解除吗?对方违约解除合同也需要通知对方,《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所以,解除合同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一是必须具备法定解除合...


·起诉合同违约诉讼时效是多久
      起诉合同违约诉讼时效是多久?1、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


·物业合同到期后要注意什么
      买房基本都会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我们都知道,合同都是有期限的。那么,物业合同到期后,应该怎么做,很多人都不重视,也都没有注意物业合同的内容,甚至物业合同什么时候到期都不知道,也就没管那么多了。那物业合同到期应该注意什么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签仍提供服务,原合同有效生活中,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签的现象并不少见,很多物业公司也都会依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行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