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光伏发电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光伏发电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怎么写光伏发电购销合同?
  
  光伏发电是一种新型清洁无污染的发电方式。常规能源终究有耗尽的一天,而且我国的一次能源储量远远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所以像光伏发电这种可再生能源急需开发。但是您知道光伏发电购销合同怎么写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一篇光伏发电购销合同范本。
  
  光伏发电购销合同范本
  
  根据《民法典》要求,为了确保光伏电站项目顺利完成,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经济关系,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甲方要求:
  
  a、使用地域: 甲方公司厂房屋顶 ,年均日光照时间:2000 小时;
  
  b、 乙方经过对甲方安装现场实际勘测,科学合理的制订光伏电站安装方式及容量,确定项目方案。
  
  c、乙方配合对光伏电站项目申请备案,到电业管理部门办理其项目相关手续,申请国家补贴。
  
  d、 提供项目基础资料。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法律或行业规定,向乙方提供设计需要的项目基础资料。
  
  2、 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太阳能光伏系统,用于 企业光伏屋顶发电
  
  a、乙方有义务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和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设计深度开展工程设计,并对其设计的工艺技术和(或)建筑功能,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量和完成时间负责。因承包人设计的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项目建设;乙方负责合同产品的安装、调试工作,由甲方提供便利、友好配合;
  
  b、甲方的光伏电站项目安装现场如涉及公共区域,需要提供物业管理部门证明,法人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和房产证明;
  
  3、甲方可以自行管理光伏电站,也可以有偿委托乙方管理其电站,需要签署甲乙双方光伏电站管理协议。
  
  4、 工程期限:自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前期预付款起至 个工作日止;
  
  本项目自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施工完成并达到验收条件。乙方协助甲方整理项目相关资料备案,等待电业管理部门验收并网。如因天气等原因工期延后,延后日期顺延;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项目工期延期,经甲乙双方约定,其违约方违约金额按 元/天计算。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5、 付款方式:
  
  按合同要求分期付款:
  
  (a) 在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前期预付款(大
  
  写) 元;
  
  (b) 在供货前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大写) 元。
  
  (c) 在到货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大写) 元。
  
  (d) 在约定的质保期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剩余
  
  质保金(大写) 元。罚款总额不超过质保金总额。
  
  6、 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合同产品整体质量保证期限依法为 年,其中:光伏组件质量保证期为: 年;支架质量保证期为: 年;汇流箱质量保证期为:年;并网逆变器质量保证期为: 年;工程供货及安装均参照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如甲方有特殊要求,经甲、乙双方商议另行约定作为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
  
  7、 售后服务:
  
  质保期内,乙方要在甲方告知后的第一时间内赶赴合同产品质量问题现场进行免费售后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质保期内,甲方享有配件及工时的免费服务。
  
  8、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如有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即项目静态投资额的5%。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
  
  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补充商榷协议。
  
  9、不可抗力:应按相关法律规定解决。
  
  10、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应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至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判; 本合同一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即时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加盖公章): 委托人: 地址: 电话: 签约日期:
  
  乙方(加盖公章): 委托人:
  
  地址: 电话: 签约日期: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光伏发电购销合同范本。光伏发电这种可再生能源的运用方式在一次能源紧缺的今天必将大行其道。各个国家也在积极的研究更多的新能源、清洁能源的运用方式,开发新能源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


·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是怎样的
      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是怎样的 一、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在实际办中,判断是否属于重大误解难度较大,但通常认为构成重大误解应当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离婚协议书的和其他民事合同的法律效力相同吗?
      离婚协议书的和其他民事合同的法律效力相同吗 两个人的夫妻生活不能够长久走下去的时候,最理想的方法就是离婚,通过离婚终结彼此之间的关系,避免再让自己陷入在痛苦的夫妻生活里。那么,在民政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在民政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从法律效力上来看,也体现了它的一些性质。为协议离婚而签...


·民事诉讼状继续履行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状继续履行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状继续履行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签订合同后被解雇了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签订合同后被解雇了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关于被解雇的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区别有哪些
      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在生活中经常发生,屡见不鲜,很多人都会把两者混为一谈,虽然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有很多的相似之处,但也有很大的区别。下面,我们将为你讲解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区别,以帮助你对两者进行更好的区分。 一、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而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


·店面转让合同违约金多少有上限吗?
      店面转让合同违约金多少有上限吗? 一、什么是店面转让合同 门面转让合同指甲乙两方在门面转让时签订的门面归属权的协议。一般这份合同会划分好双方权责问题。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使用。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转让财物交接...


·合同到期多久可以认为合同终止?
      合同到期多久可以认为合同终止? 一、合同到期多久可以认为合同终止? 合同到期后,合同立即终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口头解除合同对方否认怎么办?
      口头解除合同对方否认怎么办?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处理,对于口头协议,如果一方有欺诈或者显失公平行为的,是可以反悔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如果口头协议真实有效的,对方反悔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根据《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保证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


·效力待定合同有什么类型
      效力待定合同有什么类型 一、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而有待其他行为使之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首先应是已成立的合同。其次是其效力状况不确定,不确定的原因是在于该合同不符合有关合同生产要件的规定。 因此,其效力处于悬而未决状态,即可能转变为有效合同,也可能转变为无效合同。而决定效力未定的合同归于...


·国家电网合同管理办法有哪些
      国家电网合同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热门成都:慈溪市律师 阜阳律师 曲靖律师 扬中市律师 桂林律师 松北区律师 嘉善县律师 湘潭律师 碾子山区律师 国家电网是我们的常见的国企单位,相应的国家电网合同管理办法也是非常规范的,十分严格的,有着十分高的要求。那么,您对于国家电网合同管理办法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国家电网合同管理办法 一、合同的...


·合同违约金是否可税前扣除的相关界定
      合同违约金是否可税前扣除的相关界定在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对于哪些纳税额不得扣除作出了详细的规定,那么由于违反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应当取得何种票据入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在这里,我们将从不同的违约类型开始,为您解答“合同违约金是否可税前扣除”这一问题。 一、违约金是否流转税属于应税行为的界定 1、未发生增值税、营业税应税行为情况下的合同违约金涉税分析 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