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商标无效的时间流程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申请商标无效的时间流程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二、司法解释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商标无效宣告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现象,主要原因在于部分不法分子利用非法的手段,利用侵犯其它商标权的手段获得非法利益,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法的手段,向商标管理部门提出商标无效宣告,并根据实际情况来要求侵权方进行赔偿。
  
  
  


·符合哪些条件能取得商标权
      符合哪些条件能取得商标权 一、符合哪些条件能取得商标权 商标权取得的条件: (1)商标标识的设计必须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要素中的一种或几种构成。 (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3)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4)不属于商标法所作的禁止性规定范围。 (5)应依法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未经注册,其使用人不得取...


·别人用相似商标侵权吗
      侵权的,未经许可使用相似度高的文字图案注册商标的,构成商标侵权。判定商标相似,应该以公众一般注意力为标准,还应该考虑商标的知名度。相同或相近似的认定按照如下方式认定: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色彩等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则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如果构成要素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或者相近近似,次要部分不相同,则应当认为是相近似的外观设计;如果两者的主要设计部分或者要部...


·职务作品的发明专利归属是怎样的
      职务作品的发明专利归属是怎样的 一、职务作品的发明专利归属是怎样的 新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专利法...


·不构成专利侵权的情形是哪些
      在下面所说的这三种情况下面,所有的人使用相关的专利都不会构成侵权:(一)首次进行销售:享有专利权的当事人制造、进口或者是者经过了享有专利权的当事人的许可之后制造、进口的相关的专利产品或者按照法律所许可的专利方法将直接获得的相关专利产品售出之后,使用、许诺他人进行相关的销售或者销售这个专利产品的,该当事人不算是侵犯了专利权。这一个专利使用原又又被叫做为“权利用尽原则”,对于任何需...


·软件著作权自动保护有哪些内容?
      软件著作权自动保护有哪些内容?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6、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7、信...


·发明专利职务受雇专利权就一定归公司吗
      发明专利职务受雇专利权就一定归公司吗?不一定,只有职务发明的专利权才是归公司的,职务发明的认定标准:(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二、专利申请流程在中国,专利申请分为三种:外观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发明专利申...


·厦门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厦门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商标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而一种知识产权,商标权的享有从注册开始,商标注册以后就受到《商标法》的保护。那么在厦门怎样注册商标,厦门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 一、厦门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商标要注册以后才会在法律上形成商标权,进而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厦门,注册商标的流程与其他地方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我国《商标法》对于商标的注册有着具...


·假冒专利行政处罚是什么?
      假冒专利行政处罚是什么?很多人为了取得大量的财产,就采取假冒他人的专利的行为获取钱财,这是违法所得,会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会受到刑事处罚。那么假冒专利行政处罚是什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假冒专利行政处罚是什么?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


·员工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应该怎么写 企业的很多专利技术都属于知
      员工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应该怎么写 企业的很多专利技术都属于知识产权,但是在日常运营的过程当中,不可避免的这些知识产权是要被员工所使用的,员工可以使用,但是没有权利私自利用知识产权为自己牟取非法利益,甚至将企业的知识产权外漏。所以为了避免知识产权被侵犯,很多企业都和员工签订的有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因此下面要带您了解的内容就是,员工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应该怎么写? 员工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 2、 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五条)。 3、 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后段)。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该权利受到我国相关法律的保护,但这个保护也是有一定期限的,也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人的其余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