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祸的误工费最多能要多少钱?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车祸的误工费最多能要多少钱?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 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技巧1、合理选择受诉法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仅仅可以由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因此,当事人可以从方便诉讼、节约诉讼成本的角度选择离自己近的法院管辖,但最重要的是根据不同法院在计算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时所依据的赔偿标准高低来选择不同的法院管辖。2、做好诉前财产保全。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向法院起诉之前,最好先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大多是保全车辆),不能轻信对方的“承诺”,也不能消极等待,要有足够的风险意识。因为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大大降低诉讼风险,使受害者的治疗费用、受损财产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3、合理选择被告。在诉讼中,被告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起诉的被告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具体来说:首先,应多列被告,追究侵害主体时要尽可能地做到扯三挂两,宁可告错,不可告漏,为避免在执行时遇到肇事司机“携款潜逃”,特别是在起诉时将肇事方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其次,紧盯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被告,对方是否属于单位,车辆是否投有保险,保险额是多少都是诉讼要考虑的问题,应尽可能选择赔偿能力较强的被告。最后,乘坐长途汽车、出租车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会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受害人有选择提起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之诉或客运合同违约之诉的权利。选择不同的法律适用,其结果往往大相径庭,因此应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被告。4、要求同命同价的技巧。在交通事故赔偿中适用农村标准和城镇标准之间的差距是很大的。农村户口受害人要求适用城镇居民赔偿标准时,应注意在起诉前充分收集在城镇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据,比如居住地居委会的证明,居住地派出所户口证明,暂住证,城市内自住房购房证明等。只要当事人能证明在城市中已经连续生活~年以上,那么就可以要求法院适用城市标准,赔偿数额会大大提高。5、合理选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肇事者不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或其家属就应该考虑是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三个好处:一是不用预交诉讼费,二是案件处理相对比较及时,三是肇事者为了减轻刑事处罚,往往会积极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所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也就是精神损失)的,法院一般不会支持。6、合理提出赔付金额。法院在确定赔偿金额时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其中最重要的是证据。因此,受害者要求肇事方赔偿时,赔付金额不是越多越好,应把诉讼费、律师费等各种因素综合考虑,否则不切实际的赔偿请求会导致诉讼成本的增加,甚至导致赢了官司赔了钱的结果。综合上面所说的,误工费的赔偿都是有法律依据的,而且在申请误工费的时候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处理,在申请的时候一定要提交相关的材料,还有自己的收入证明,这样保险公司才会进行受理自己的要求,从而得到法律的保护。
  
  
  


·交通出了事故怎样处理?
      交通出了事故怎样处理? 平常人们在开车的的过程当中,可能会因为外界因素,抑或是她人驾驶的原因,造成交通事故。那么,当交通出了事故怎样处理,我们应该怎么做?我们是否要因此进行报警?为了预防您出现交通事故时无从下手,本站我们为此给您带来了相关内容。 事故定义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


·一、摩托车醉驾无事故会受到处罚吗?
      一、摩托车醉驾无事故会受到处罚吗?摩托车醉驾无事故会受到处罚,醉驾无牌无证摩托车,虽然无事故,但属于从重情节,不能判处缓刑,必须判处实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


·交通事故中抚养人包括哪些种类?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出现了人员的伤亡问题的话,那么就可能会存在一些抚养人的问题。其实我国的法律对于交通事故中抚养人的种类也是做了相应的规定的,而且抚养并不单单只是只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的问题,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交通事故中抚养人包括哪些种类?这里的扶养关系是广义的概念,包括了我国婚姻法中的赡养、抚养、扶养三种法律关系,不能理解为仅指狭义上的夫妻之间的扶养关系。被扶养人包括以下两类: ...


·蹭了别人车一点溜了算逃逸吗
      蹭了别人车一点溜了算逃逸吗?蹭了别人车一点溜了也算逃逸。当事人将别人的车刮了之后,逃离现场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情形的,构成肇事逃逸,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二、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怎么处罚?...


·是否可以申请腓骨小头骨折伤残等级交通事故可以申请
      是否可以申请腓骨小头骨折伤残等级交通事故可以申请腓骨小头骨折伤残等级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二、构成交通事故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


·交通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车祸中误工费没有法定赔偿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


·一、车辆出租人的单方解除权的行驶期限是多久?
      一、车辆出租人的单方解除权的行驶期限是多久?车辆出租人的单方解除权的行驶期限主要看合同中的约定,法律没有一般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法院对一般性的解除权也如此掌握。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5条的规定,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有法定期限...


·指示交付中占有人不交付怎么办?
       一、指示交付中占有人不交付怎么办? 指示交付是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指示交付中占有人不交付的情况下,可以向司法机关诉讼来解决相关争议。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


·一、交通事故轻伤逃逸处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轻伤逃逸处罚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应当进行民事判处及行政处罚。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为有逃逸情节,往往可以在上述基础上从重处罚。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情形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


·醉驾吊销驾驶证后能否买车?拥有醉酒驾车犯罪记录并被吊销驾驶证
      醉驾吊销驾驶证后能否买车?拥有醉酒驾车犯罪记录并被吊销驾驶证后是可以买车的,也能够摇号上牌照,但是不能上路行驶。法律规定,上路行驶的驾驶者必须携带驾驶证。未携带的按照规定处罚。另外严重的醉酒肇事情形是终生不得再次考取驾驶证的,其他规定也约束了再次考取的时间。 一、醉驾吊销驾驶证后能否买车? 拥有醉酒驾车犯罪记录并被吊销驾驶证后是可以买车的,也能够摇号上牌照,但是不能上路行驶...


·私家车报废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私家车报废年限是怎么规定的?购买机动车的时候要注意,此时不管是购买的私家车还是货车,其实都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的。出于安全考虑,在使用到一定年限之后,就要求这类车辆报废,不允许再在道路上行驶。那我国现在关于私家车报废年限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私家车报废年限是怎么规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规定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一)达到本规定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