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股份公司财产分割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一、股份公司财产分割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二、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带上哪些材料
  
  协议各方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各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2、共有财产的产权证明。
  
  3、分割协议书草稿等。
  
  三、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注意什么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7、分割财产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体经营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照顾;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对无过错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
  
  8、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
  
  9、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综合上面所说的,股份公司的财产是可以进行分割的,但是也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在进行分割的时候也是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处理,双方在协商的时候就一定要以书面的方式来订立分割的协议,这样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新公司法担保无效评价标准是什么?
      新公司法中对担保制定了一系列规则和要求,如果公司对实际控制人或对公司董事股东提供担保,应该按照新公司法中的要求履行更为严格的决议程序。那么,新公司法担保无效评价标准是什么?担保合同是否有效的根据是什么呢?修订前的公司法规定,公司不能为公司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新公司法第十六条关于公司担保则规定: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 董事会或...


·新公司法技术股占股有比例限制吗?
      新公司法技术股占股有比例限制吗? 随着国家的科技兴国的战略的实施,国家支持和鼓励大众进行创业,更加重视科技类的创新与发展的公司。科技的比拼未来会成为各大国家之间的实力的比拼。新公司法技术股占股有比例限制吗?公司鼓励员工以技术入股,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今天本站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一、新公司法技术股占股有比例限制吗?  《公司法》中没有规定非货币出资比例。《公司法》第二十...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多长时间?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多长时间? 一、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来说,文件资料没有问题的话是5-10个工作日即可。 二、公司股东定义 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三、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


·公司变更登记的日期有何规定
      公司变更登记的日期有何规定 一、公司变更登记的日期有何规定? (一)公司变更名称的,必须在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天内申请变更登记; (二)公司变更住所的,必须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三)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自变更决议或才决定作出之日起30天内申请变更登记; (四)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必须在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天内申请变更登记...


·普通合伙企业注册条件是什么?
      普通合伙企业注册条件是什么 一、普通合伙企业注册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第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第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只有同时具备...


·最高法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规定二的内容是什么?
      最高法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规定二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是市场经济的最主要参与者,是最常见的法人类型。我国是法治社会,要求公司在经营发展中要遵纪守法,合规经营。公司法是指导公司成立、运行具体的法律文件,并且之后最高法出台了多部司法解释。那么最高法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规定二的内容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最高法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规定二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的股东权益包括哪些?
      公司的股东权益包括哪些?股东权益的主要内容包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代表了股东对企业的所有权,反映了股东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1、股本: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2、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3、盈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公司税后利润的10%强制提取。目的是为了应付经营风险。当法定盈余公...


·董事长选举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董事长选举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我国存在着许多大大小小的公司,有国企、外企国有等,这些公司除了一些基层员工以外,还需要高层阶级的人来经营的和维护的,其中最高阶层的就是董事长。一个公司的董事长就是公司的总领导者,因此董事长绝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当的。那么,董事长选举公司法的具体规定有哪些呢? 一、公司法中对选举董事长有什么规定 1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


·有限公司股东义务在我国包括哪些?
      有限公司股东义务在我国包括哪些? 您都知道的是在我们国家有权利,就意味着必须有义务因为权利和义务,它是一致的,继续要想有权利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这一点在我们国家有限公司股东方面也体现的十分彻底。那么有限公司股东义务在我国包括哪些?下面为您介绍。 一、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


·关于分公司私自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关于分公司私自签订合同是否有效?无效,不具备法律效力。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二、具体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


·涉外婚姻和涉外婚姻公司
      涉外婚姻和涉外婚姻公司娶个洋媳妇儿,嫁个外国小伙儿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事情了,那么怎样寻找这种优秀的资源呢?是否也有婚恋公司可以帮助我们找一个理想的外籍配偶呢?接下来的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涉外婚姻以及涉外婚姻公司的相关内容。 一、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