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在了解了以上情况后,首先应当确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是否享有此案的管辖权。因为此案归哪个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管辖,将直接决定犯罪嫌疑人的实际羁押地点(看守所)。

   一般情况下,在我国,公安机关都是有相对应的羁押场所,例如:如果一个案件由南京市的鼓楼区公安局管辖,那么犯罪嫌疑人一般就会被羁押在鼓楼区的看守所,以后该犯罪嫌疑人也就由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如果是重大刑事案件才会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当然也基上决定了犯罪嫌疑人如果被判刑后劳动改造的监狱。

   由于刑事案件非常复杂,各省(市、自治区)为使辖区内同一犯罪的量刑有一定大致的标准,故各省(市、自治区)之间还是需要、同时也会出台一些适用于全省(市、自治区)的处理意见,故很多省份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会出一些会议纪要或处理意见,以指导全省的刑事审判工作。但各省之间有时对同一罪名下犯罪的量刑是有显著区别的。

    故如果有可能,还是应当尽量争取使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在最有利他本人的省份羁押并受审。

    以下简单地介绍一下,关于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

    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以及自诉案件以外,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自诉,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并移交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对管辖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

    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犯罪和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

    公安机关内部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刑事侦查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分工确定。

    铁路、交通、民航系统的机关、厂、段、院、校、所、队、工区等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工作区域内和列车、轮船、民航飞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铁路建设施工工地发生的刑事案件,铁路沿线、水运航线发生的盗窃或者破坏铁路、水运、通讯、电力线路和其他重要设施的刑事案件,以及内部职工在铁路、交通线上执行任务中发生的案件,分别由发案地铁路、交通、民航公安机关管辖。

    林业系统的公安机关负责其辖区内的盗伐、滥伐林木、危害陆生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等刑事案件的侦查;大面积林区的林业公安机关还负责辖区内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未建立专门林业公安机关的,由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

    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时,应当将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公安机关和军队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如下:

    (一)军人在地方作案的,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军队保卫部门侦查。

    (二)地方人员在军队营区作案的,由军队保卫部门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三)军人与地方人员共同在军队营区作案的,以军队保卫部门为主组织侦查,公安机关配合;共同在地方作案的,以公安机关为主组织侦查,军队保卫部门配合。

    (四)现役军人入伍前在地方作案,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侦查,军队保卫部门配合。

    (五)军人退出现役后,发现其在服役期间在军队营区作案,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军队保卫部门侦查,公安机关配合。

    (六)军人退出现役后,在离队途中作案的,以及已经批准入伍尚未与军队办理交接手续的新兵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侦查。

    (七)属于地方人武部门管理的民兵武器仓库和军队移交或者出租、出借给地方单位使用的军队营房、营院、仓库、机场、码头,以及军队和地方人员混居的军队宿舍区发生的非侵害军事利益和军人权益的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军队保卫部门配合。

    (八)军队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公司、厂矿、宾馆、饭店、影剧院,以及军队和地方合资经营的企业发生的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军队保卫部门配合。

    办理公安机关和军队互涉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和有关军队保卫部门应当及时互通情况,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对管辖有争议的案件,应当共同研究协商,必要时可由双方的上级机关协调解决。

    本条所称的“军人”,是指现役军人、军队在编职工以及由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公安机关和武装警察部队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依照公安机关和军队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的原则办理。

    列入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的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门,以及武警黄金、交通、水电、森林部队人员的犯罪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强制猥亵、侮辱罪法院会判多久?
      强制猥亵、侮辱罪法院会判多久?强制猥亵、侮辱罪法院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二、与强奸罪的界限广义上的猥亵行为包括奸强行为,由于刑法对强奸行...


·未成年人持刀抢劫判刑规定
      抢劫是严重的危机财产及人身安全的行为。若情节或者导致的危害严重,就触犯了抢劫罪。而持刀抢劫,又给抢劫本身带来了极高的危险因素。我国法律对未成年犯罪有区别处置,那么如果是未成年人持刀抢劫该怎么处置呢?未成年人持刀抢劫判刑多少年?接下来让为您解答。 未成年人持刀抢劫该怎么处置: 抢劫罪是行为犯,不只是以抢劫的金额为量刑依据,法官还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年龄、作案手段、造成的后果...


·刑法上的过失犯罪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上的过失犯罪处罚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是过失犯罪。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后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是犯罪。第二百三十三亲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


·挪用资金罪受案单位是如何规定的?
      挪用资金罪受案单位是如何规定的?挪用资金罪受案单位是检察机关或者是公安机关,具体是哪一个主体来进行一个案件侦查活动的话,是应当根据情况而定。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由检察机关来进行侦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挪用...


·刑法中关于组织卖淫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组织卖淫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犯组织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


·什么是扰乱公共秩序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几年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而一般人说的扰乱公共秩序罪,其实也就是《刑法》中规定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那究竟什么是扰乱公共秩序罪呢?可能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扰乱公共秩序罪(一)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概念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


·缓刑限制出境是否合法?
      缓刑,顾名思义,就是行为人在犯罪之后根据所犯的罪行程度,还有行为人的认罪态度,给予的适当的减轻的一个裁量标准。缓刑,是需要行为人被判处有期刑三年以上,或者是拘役,并且不可以是累犯。缓刑,可以说是对行为人的一种特殊照顾,让行为人改过自新的一种方式。那么缓刑限制出境是否合法? 一、缓刑考验期是否限制出境? 是。缓刑期间不得离开户籍地外出。 二、缓刑考验期需要注意什么 1、...


·有哪些犯罪未成年人需要负刑事责任
      哪些犯罪未成年人需要负刑事责任1.根据《刑法》第17条第1款,已满16周岁的人,应对任何犯罪负刑事责任;2.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对于其中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


·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能够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从而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1、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除此之外的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与此同时,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


·职务侵占罪180万要判几年
      构成犯罪的,理所当然的要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罚。而关于刑事犯罪的量刑内容,则是由《刑法》事先规定好的。在量刑处罚的时候会考虑犯罪的数额、情节等等。那么要是犯职务侵占罪180万要判几年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职务侵占罪180万要判几年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拒执罪网上追逃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拒执罪网上追逃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13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