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征收主体如何确定?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土地征收主体如何确定现在只有国家机关才有权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征收土地是以国家强制力来实现土地所有权的依法转移,因此只有法定的政府机关才能行使这项权力,非法定的机关和单位是无权这样做,比如企业、事业单位,都不是征收土地法定的组织实施者。二、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怎么办1、对耕地征收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当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被征收人的权益保障是比较完善的。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在征收前有组织听证的环节,如果村民对补偿数额、补偿的计算方式有异议,可以在听证时就表达异议。征地批复后,如果认为补偿不到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方式来解决。2、对房屋征收补偿不满意怎么办?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问题,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在评估阶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拆迁补偿款项是和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区位、建筑结构、装修装饰、具体用途等因素相关的,如果对拆迁补偿的数额有异议,最好在评估阶段就及时沟通。土地的征收与房屋的拆迁,并不是就连在一起。因为有些时候被征收的仅仅是土地,因为土地上不存在房屋,那自然也就不会出现房屋一并被拆迁的情况。对土地的征收和对房屋的拆迁,其实对应的补偿标准不同。若是被征收人对土地征收补偿或者房屋拆迁补偿不满意的话,也是可以通过一定的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农村的村委可以征收土地吗?
      农村的村委可以征收土地吗? 农村的秩序能够得到管理主要是依靠村民集体选举的组织即村委,因此村委一般情况下对本村的各项事务都有一定的权力进行干预。而土地对于村民来说可以说是最重要的用以生存的事物,那么作为管理者的村委可以征收土地吗?一起来学习相关知识。 一、农村的村委可以征收土地吗? 首先要明确两个概念,即土地的征收和收回。 您都知道,我国土地按性质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村...


·征地补偿费怎么算?
      征地补偿费怎么算?一、征地补偿包括的项目 (一)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三)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四)...


·村民土地承包合同要求有哪些内容
      村民土地承包合同要求有哪些内容 一、村民土地承包合同要求 1、土地基本情况 2、承包期限、租金及支付办法 3、双方权责 4、违约责任 5、其他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有基于民事行为的,也有非基于民事行为的,以下予以分别说明: 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 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


·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哪些税?
      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哪些税? 在实践中,公司与公司之间经常发生的一种行为有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从而另一家公司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进行开发利用。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是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的,那么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哪些税?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哪些税? 1、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


·进行公司注册地址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进行公司注册地址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在国家鼓励自主创业的大浪潮下,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投身于自主创业的大部队中。创办新的公司,在公司注册的过程中,必然就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备案这一流程。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详细的公司注册备案所需要的资料,希望能够为更多准备进行公司注册地址备案的朋友带来帮助。 一、公司地址备案需要递交的资料如下: 房地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房地产证...


·怎么在外地起诉离婚手续?
      时代在不断的进步,科技持续不断的发展,人们找工作不再局限于地区。为了自身职业的发展,许多人选择外出工作。交通的便捷,距离不再是大问题。但近年来离婚率逐年上升,与长期分隔两地也不无关系。那么,若夫妻在不同地区,在外地要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办理呢?接下来,将和您分享怎么在外地起诉离婚手续? 在外地起诉离婚的要求: (一)诉讼法院的管辖 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


·企业国有土地使用费标准是多少?
      企业国有土地使用费标准是多少?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无论新征用土地,还是利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原使用的土地,都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外资企业在领取土地证书时,也应向其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根据地理环境和条件、土地使用用途确定分为五类十级,收费标准按平方米计算,最高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商住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商住土地其实就是普通的商品房的建设用地,可是国家考虑到土地收益的问题综合的制定了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在制定的时候将商住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很多人第一次听到土地使用年限的这个概念的时候,肯定都非常的关心商住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一、商住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现行的巜土地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


·河北河间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河间属于河北沧州市,近年来城镇化进程比较快,在这个过程中,不少村庄的土地被征用。政府征收土地后,会进行拍卖,然后在上面修建商品房等。农民承包土地的,享有征地补偿待遇。那么,河北河间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根据当地政策和您讲一讲。一、河北河间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四项费用。具体为: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


·汝州征地补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汝州征地补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汝州征地补偿标准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


·预付征地补偿款要在什么时候?
      政府在搞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经常要占用到农村的土地,对于农民,拿到一笔土地补偿款是不错的,可以很好的改善生活。政府可以选择预付,那么,预付征地补偿款要在什么时候?这个时间点是比较重要的,目前规定是在土地清表之前,下面请看我们具体的分析。一、预付征地补偿款要在什么时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进入实施阶段后,征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还要进行不少于20日的公告。当地政府要指定专门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