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问题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租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问题生活中,房屋租赁时有发生,其中租赁办公用房的也不在少数。承租人若是在租赁办公用房的过程中不加注意,就有可能掉入出租方或者中介公司的陷阱。那么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租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租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问题1、注意签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办公用房的租赁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或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至于租赁期限,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不得超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并且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2、注意所租赁的房屋的用途就办公房租赁而言,承租人首先要明确欲承租房屋的性质为办公用途。如果租用住宅类房屋,不仅无法申办营业执照,还会带来诸多问题。房屋用途在房产证上有明确注记。签订租赁合同时需要仔细看清楚,以为发生纠纷。3、注意出租人具有出租的权利办公房的出租人必须是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人。若是所有权人,应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若是使用权人,应有合法的租赁凭证及允许转租的书面证明。另外,如办公房有共有人的,还必须经过全体共有人的书面同意,不然可能会导致租赁无效。4、注意备案办公房租赁合同应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租赁双方可将合同送至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虽然是有效合同,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上述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租办公用房注意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租赁办公用房与租赁一般的居住性房屋是不同的,而要是当事人不小心注意的话,那么自己的利益也是有可能受到损害的。


·《物业法》对空置房的规定是怎样的
      《物业法》对空置房的规定是怎样的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物业法这一法律条文,意思最为接近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3年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至今仍在执行,各省、自治区及地级市也专门制定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但部分省市已经出台了适应地方的更具体的规定。1、关于空置房的物业费收取标准:根据法律规定,业主是房屋产权的所有人,具有房产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所以,业主...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当遇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时候,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确实是解决该纠纷的一种有效方法。但此时需要当事人事先了解的东西比较多,其中就包括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的问题。下面我们提供相关起诉状范本一份,供你进行参考。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从左右以来,房价一直在上涨。上涨后政府出台了多种政策,对房价
      从左右以来,房价一直在上涨。上涨后政府出台了多种政策,对房价进行调控,为了保护购房目的为居住而非炒房的购房者,征收房产税也是其中一项政策,如今各地开始试点征收房产税,对拥有多套房产的投资者和疑似炒房者进行收税,重庆也发布了房产税政策,重庆房产税最新政策的改动是怎样的?以下是相关解读: 一、最新政策文件 1月13日,重庆市政府第15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


·第二套房还能贷款吗?购买第二套优惠政策有哪些?
      房屋购买第二套是很度朋友都能够买的,但是在购买第二套房屋时容易存在一些问题,最常见的就有第二套房还能贷款吗?根据相关规定,第二套房是可以贷款的,接下来我们为您为您简单讲一下2017年二套房的新优惠政策和二套房的贷款的相关知识。 一、二套房最新优惠政策 2017年二套房贷款最新政策公布: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由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


·购房违约金赔偿最低标准是什么?
      购房违约金赔偿最低标准是什么购房违约金赔偿是没有最低的标准的,只需要当事人双方约定同意即可,但是是有违约金是有最高的标准的。1、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2、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


·房屋买卖合同主要可分为新房买卖合同和二手房买卖合同,新房买卖
      房屋买卖合同主要可分为新房买卖合同和二手房买卖合同,新房买卖合同由购房者按照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清单,逐一准备好相关资料,就可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了,流程相对简单,而二手房买卖合同涉及的内容和环节更多、更复杂,那么,二手房的房屋买卖合同签约流程要注意什么呢? 1、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


·老人一方过世房产如何继承?
      老人一方过世房产如何继承?父母一方去世的,如果立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继承。《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


·什么样的房子不能买?
      什么样的房子不能买? ?什么样的房子不能买? (1)核查户籍状况。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前,一定要了解交易房屋的户口情况。在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买家要亲自或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到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核实。这样既可以核实卖家是否真的已经将户口迁移出去,又可以防止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的情况出现。 (2)明确户口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想要防止卖家不迁移户口,在...


·上海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才能备案登记
      《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订立和变更都要进行登记备案,不登记备案虽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那么,上海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才能备案登记呢?下面由我们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相关规定 第六条 房屋出租人应当是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依法代管房屋的代管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可以是房...


·离婚协议书有房产该怎么写?
      相信在大多数人离婚的时候,最关心的就是财产分割问题和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问题。通常对于普通人来说,财产分割问题中涉及数额比较巨大的就是房产分割,那么房产分割在离婚协议书中应该怎么写,也就是离婚协议书有房产该怎么写?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 离婚协议书有房产范本 男方:×××,×××× 年××月 ××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 女方:...


·直系亲属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是什么样的,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对于动产的赠与很多人都比较清楚,基本上只要进行必要的公示便可以了,而对于房屋的赠与就不是简单的公示便可以直接宣告房产的所有权了。还需要到相关的部门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才行,下面给您说说直系亲属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是什么样的,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一)直系亲属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是什么样的,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直系亲属之间地赠与契税交3%,其他税费另算。房屋所有权证书;赠与和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