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的财产再复婚属于谁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离婚后的财产再复婚属于谁
  
  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所以财产在离婚时已经约定了归一方所有,即使是复婚也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婚姻法》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共有财产有哪些
  
  在《婚姻法》对夫妻的共同财产有作出了很明确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具体如下:
  
  1、 存在夫妻关系后,双方所积累的工资、奖金及其他的各种福利收入和补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存在夫妻关系后,双方从生产、经营中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知识产权的收益,在有夫妻关系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军人会发放到其名下的有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不少人认为既然夫妻已经复婚了,那么之前离婚分割的财产,是不是也应该重新变为双方共有的财产呢?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按照《婚姻法》中的规定,夫妻再次与对方缔结婚姻关系,恢复了夫妻身份的,之前离婚已经做出了分割的财产,是不能重新恢复为双方共有财产,而应当按照一方的婚前财产对待处理。
  
  


·离婚女方能否得到补偿?
      离婚女方能否得到补偿离婚女方能否得到补偿,要看男方是否存在过错,只有在男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女方才可以要求进行赔偿,如果男方并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女方是不可以要求补偿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只有符合以下规定,才会涉及到补偿,或者赔偿。《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


·虽然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公民在离婚时
      虽然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公民在离婚时,只能分配共同财产,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房产的分配依旧是一个难点问题,故而立法机关制定更为详细的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分配的规定,职员在离婚之时,必须按照这些规定,分配房产,承担自己的义务。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分配的规定: (一)新婚姻法2018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没结婚生的小孩抚养费怎么算
      一、没结婚生的小孩抚养费怎么算??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二、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国家公诉时效如何计算
      国家公诉时效如何计算一、什么是公诉 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 二、何为公诉的时效 诉讼时效的开始,也称诉讼时效的起算,是指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时间既然是一个法律事实,确定其起始时间就特别重要。整个诉讼时效制度的基础是有权利而不行使这一事实。民事权利主体明明享有权利但长期不行使,这就需...


·请求离婚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请求离婚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请求离婚并赔偿的条件必须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当中规定的情形,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


·离婚诉讼费用是多少?
      离婚诉讼费用是多少?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1、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2、案件受理费包...


·近亲结婚范围包括哪些?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明确规定了近亲之间是不能结婚的,但有的人虽然有一定的亲属关系,但血缘比较远了,因此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也是允许办理结婚登记的。这就让不少人搞不清楚法律中规定的近亲结婚范围。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一、近亲结婚范围包括哪些 近亲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称为近亲婚配。 我国《民法典》规定...


·诉讼离婚相关知识
      诉讼离婚相关知识 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 2、现行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以下情形: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长期家庭暴力情形。 (3)有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


·出轨行为会影响离婚财产分割吗
      出轨并不会构成《婚姻法》中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因此要是夫妻最终因此导致离婚的话,无过错方也是不能同时要求过错方作出离婚赔偿的。但在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上,可能认为会影响离婚财产分割。那到底一方出轨行为是否会影响离婚财产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出轨行为会影响离婚财产分割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


·离婚财产分配法律全文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配法律全文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


·诉讼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判?
      夫妻双方闹离婚的时候,如果在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方面达不成协议的话,就要走诉讼离婚的程序了。现在大部分离婚案件都和孩子抚养权有关,这也是离婚双方关注的焦点。法院会严格按照原则处理,确保孩子能够得到健康成长。那么诉讼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判?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诉讼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判?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