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小孩轮流抚养户口怎么办?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离婚后小孩轮流抚养户口怎么办?离婚后小孩轮流抚养户口可以在带上之前的户口本等材料到当地的派出所办理。轮流户口的办理需要双方签署协议,在协议中应该明确、具体,并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在抚养方式上,包括对子女与直接抚养当事人共同居住、生活的约定;对限制他人代为抚养的约定;对轮流抚养交接的约定;轮流抚养时限应注意的问题。轮流抚养时限,包括轮流抚养的期限、终期、每次轮流的时间周期。二、离婚后双方都想要孩子怎么办如果是在离婚后双方都要想孩子该怎么办呢?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了。法院一般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的,法律了也规定了几种可以判决归谁抚养的情形:(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抚养归归属的一个参考条件。(三)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如果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收集一些有利于争取孩子的证据。三、离婚不想要孩子怎么办哪一方可以提供孩子的教育环境、生活环境比较好的,就可以判给哪一方。当然,你也可以自动放弃抚养权,并表示会支付对方抚养费。如果对方同意,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孩子有对方抚养,你支付抚养费就可以了。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只能由法院依对小孩成长发育有利的原则确定小孩归谁抚养。若是在离婚时,双方都想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并且一直不能协商确定具体的归属,此时可以由双方共同抚养,此种情形就需要办理轮流抚养户口。此种情形有可能会造成孩子并没有一个固定的住所,对其成长和发育是不利的,故此不建议办理轮流性质的户口。
  
  
  


·离婚财产协议的效力体现在哪里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前提
      离婚财产协议的效力体现在哪里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前提,当事人登记离婚,必须向民政部门提交就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的协议。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后,如一方反悔,拒绝办理离婚登记,另一方要离婚,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此类诉讼中,当事人曾经达成的离婚协议称为诉前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后,产生法律效力。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


·哪些财产属于彩礼 离婚时结婚彩礼钱要怎么处理
      现在很多人在结婚之前往往都会协商由男方给付一定财物给女方作为结婚彩礼,当然,这一般是民间习俗,并不是法律中强制性规定的。而很多夫妻婚后不久离婚的往往也会就结婚彩礼钱产生争议,那此时这个结婚彩礼钱要怎么处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结婚彩礼钱要怎么处理 解决离婚退彩礼怎么退的问题,首先需哟按照前文确定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财物是否属于彩礼。属于赠与的,无权要求退还;属于彩...


·重组家庭离婚财产分配方法是什么?
      社会上会出现许许多多的财产纠纷问题,其中最为复杂,法院最难处理的财产问题,就是离婚夫妻之间的财产问题。原因就在于夫妻之间的财产一般都是由双方共有的,所以在离婚的时候财产的分割就会比较麻烦。并且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夫妻之间的财产还很难定性。那么,重组家庭离婚财产分配方法是什么? 一、重组家庭离婚财产分配方法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


·2023法律重婚是如何处罚?
      法律重婚是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遭降薪合法吗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总之,就降低薪资的这件事情,是必须要根据企业停产的时间和员工到岗的时间等因素来确定的。当然了,有些企业就算在一个月以内也复工了,可是受...


·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嫌疑人可以吗?
      一、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嫌疑人可以吗? 审查起诉阶段,亲属是不可以会见嫌疑人的。在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作为辩护人的,经过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与辩护律师相比,被限制了许多条件。已涉嫌构成犯罪,判决前只有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到监狱服刑之日起,家属可以探监。监狱规定有探监的时间,可以询问。 建议家属尽快委托律师,律师会见后会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


·对于事实重婚会被判刑吗?
      对于事实重婚会被判刑吗? 一、对于事实重婚会被判刑吗? 事实上重婚构成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二、重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


·法定离婚情形具体是什么?
      法定离婚情形具体是什么 一、法定离婚情形具体是什么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离婚其他情形的具体表现 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情形—感情不合: 1、因感情不和分居...


·法院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法院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2、审理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1...


·到法院第二次诉讼离婚一般会判离吗
      到法院第二次诉讼离婚一般会判离吗 一、到法院第二次诉讼离婚一般会判离吗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


·诉讼离婚要不要请律师,起诉离婚要请律师吗
      诉讼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夫妻肯定是在一些方面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此时才需要通过这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这时毕竟关系到自身利益问题,因此有的人就会聘请专业的离婚律师来帮助自己,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诉讼离婚要不要请律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对于起诉离婚到底需不需要找律师,这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