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承租人需要承担债权债务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承租人需要承担债权债务吗?有可能承租人就需要承担债权债务,关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如何确定诉讼主体和承担责任的问题。对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债权人起诉的,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发生诉讼时,承包人仍在承包的,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事人承担责任,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2、发生诉讼时,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发生诉讼时,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可以企业为被告,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审判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 (1995年9月7日、9月13日、9月14日审判委员会第67次、第71次、第72 次会议讨论通过)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补充修改《关于当前经济审判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的通知 苏高法 [1999]37 号4、承包、租赁企业对外发生纠纷时诉讼主体的确认(1)发生诉讼时,承包、承租人仍在承包租赁的,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事人承担责任,承包、承租人和发包、出租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租赁合同另行处理。(2)发生诉讼时,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按承包、租赁合同的约定,承包、承租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应以原承包、承租人为诉讼当事人;企业的主管都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应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3)发生诉讼时,承包、租赁合同已期满或者被依法解除,应以企业为被告,如企业要求按照承包、租赁合同的约定由承包、租赁人承担责任的,可将承包、承租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由承包、承租人按照承包、租赁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承租人可在无债权关系联系在一起的是限于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在房屋租赁关系当中承租人肯定不需要承担之前的债务债权。农村集体土地风险承包期间的债务债权关系是非常的复杂的,并非所有的情况下原承租人都需要承担债务债权风险,没有具体的案例也不能给出准确的答案的。
  
  
  


·债权凭证和物权凭证怎样区分?
      债权凭证和物权凭证怎样区分? 一、债权凭证和物权凭证怎样区分 物权反映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其体现的经济利益,是通过对作为物权标的物的物质资料的支配(使用、收益、处分),或者满足物权人生产、生活的需要(所有权和用益物权),或者实现物权人的债权(担保物权)。 债权反映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其体现的经济利益,是债权人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取得债务人给付的财产,或者获得债务人...


·公积金贷款利息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利息是多少一、公积金贷款利息 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015年10月24日调整并实施的,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3.25%,月利率为3.25%/12,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全国都一样。商业贷款:(1)贷款利率与贷款用途、贷款性质、贷款期限、贷款政策、不同的贷款银行等相关。国家规定基准利率,各银行根据各种因素确定差别贷款利率,即在基础上上浮或下浮。现行...


·借条欠条收条领条的区别是什么?
      借条欠条收条领条的区别是什么 一、借条欠条收条领条的区别是什么? 1、借条欠条收条领条的法律性质不同。 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收条是证明收到交来的钱或物,领条是领取钱物的凭证。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二、借条应...


·民间借贷诉讼费能退吗?
      民间借贷诉讼费能退吗? 您知道,提出诉讼的话是要交诉讼费的。而民间借贷属于财产案件,按规定也是需要缴纳诉讼费用。如果说,提出诉讼的人缴纳了诉讼费用,并诉讼成功的话,民间借贷诉讼费能退吗?那么我们一起来看看关于诉讼费这方面的有关规定。 交纳范围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替公司打借条借款人是谁?
      替公司打借条借款人是谁?替公司打借条借款是谁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如果公司借款,经办人写借条盖公司的公章,经办人不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公司没有盖章,也没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经办人应当负责承担还款责任,然后经办人找公司要款。如果公司不认账,只能个人承担还款责任。公司行为应当由公司盖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果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有公司的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也可以认定是公司债务。如...


·集资诈骗罪赃款追缴如何强化?
      非法集资诈骗罪是比较严重的诈骗犯罪之一,该罪具有诈骗数额大,涉及面广,受害者多的特点,所以社会危害性也是非常显著的。现在集资诈骗的案件也经常出现在媒体的报道当中,比如不久前的巴铁集资诈骗,诈骗了差不多四十个亿。那么,集资诈骗罪赃款追缴如何强化?详情参考下文。 为让受害者降低损失,严力打击非法集资类活动,要用好三个对策来强化非法集资款的追缴。 一是界定赃款范围 此类犯罪中...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死亡债务要怎么处理?
       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股东的的公司,而且这个股东是一个自然人。那么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死亡债务要怎么处理呢?如果债务是法人代表个人所欠,那么就应由法人代表的个人财产进行偿还,如果债务属于公司法人,那么就要由公司的财产进行偿还。 一、债权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承担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承担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在现实生活中,对...


·贷款银行中断诉讼时效的方式是怎样的
      贷款银行中断诉讼时效的方式是怎样的1、起诉是最基本的中断诉讼时效的方式。起诉时,既要选对起诉时机,又要注重诉讼效益。在实践中,为节约费用,有的银行曾探索过起诉后不交费让法院裁定撤诉的方式中断时效,现最高院已用答复的形式明确这种方法不能中断时效,只有诉状送达对方当事人才能中断诉讼时效。2、向借款人发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和“会计结算对账单”。这种方式是效力较强的中断时效方式。3、 申...


·股东伪造购销合同到银行借款怎么处罚
      股东伪造购销合同到银行借款怎么处罚在公司的经营中,我们有时候会遇到资金紧缺的情况,这时候可以选择向银行借款来进行资金的贴补运转,如果公司没有可以贷款的金额,有些股东伪造购销合同到银行借款,这样做是犯法的,构成了贷款诈骗罪,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这种行为的后果。一、股东伪造购销合同到银行借款,涉嫌贷款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时,其行为...


·如果企业大股东欠债如何执行?
      如果企业大股东欠债如何执行?公司的财产是属于公司所有,不能用来清偿股东的债务。但是,股东享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可以作为其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就所得价款清偿股东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1、第十三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其投资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作为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