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母公司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母公司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
  
  一、母公司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
  
  可以,但要真实; 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同签订需要遵守达成合作意愿→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签订合同的流程。具体的流程如下:
  
  1、立项:根据立项依据及资金来源(预算内与预算外)等进行。
  
  2、意向接触:确定合作主要条件及运作方式,开展相关合作条件或价格方面的咨询,或者按招投标管理规定组织招标。
  
  3、资信调查:确定合作主体是否符合签约要求、是否具备履约合同的能力。
  
  4、草拟合同(协议)文本、谈判:经办部门根据项目进行草拟合同(协议)文本后,与合作主体进行谈判,就合作条款达成共识。
  
  5、审查会签:承办人填写《合同送审责任表》,附合同草案,连同合同立项依据、他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证明材料,送会签部门、分管领导、法律顾问、公司领导审查。
  
  6、签订合同。
  
  二、各项流程中的注意事项
  
  (一)合同签订审核流程
  
  1、部门负责起草职责范围内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
  
  2、运作部负责审核合同的各项操作规范、运作模式、运价。
  
  3、财务部负责审核合同的付款、开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
  
  4、总经办负责审核合同的真实性、合同风险等有关条款。
  
  5、总经理负责审核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等签合同与审批合同的一致性及最后确认。
  
  (二)合同执行部门负责起草和谈判,组织会签
  
  合同应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数字准确,应包括:
  
  1、合同名称;
  
  2、甲乙方名称及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
  
  3、甲乙方法人代表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字、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合同签订日期;
  
  5、运价、运量;
  
  6、付款方式;
  
  7、履约方式、地点、费用的承担;
  
  8、违约责任(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9、生效、终止条件;
  
  10、争议解决的方法;
  
  11、合同的份数及附件;
  
  12、保密条款(视合同履行需要)
  
  13、合同主办部门填写《合同审批表》、合同文本,合同业务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权限审核报批;
  
  14、合同审批原则上应按顺序依次执行,遇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次序,但必须征得次序变动影响的下一会签人的同意。
  
  (三)各部门合同审核的重点
  
  1、合同执行部门对合同的文字结构、通用条款、特殊条款、双方权利义务、履约、担保条款做详细审核。
  
  2、财务部审核签约公司名称、合同运费支付方式、发票形式、代扣代缴等与财务核算和纳税有关的条款。
  
  3、法务分析判断合同风险及与法律相关的内容。
  
  (四)合同的签署和盖章
  
  1、合同按照规定审批顺序全部完成后,由总经办按照审批意见和即将最终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对照,有添加或需要修改的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按照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2、合同存档、备案:合同签订一周内,合同正本原件交总经办存档,合同副本复印件交财务部、运作部或营销部门留存使用;
  
  3、公司严格杜绝不签字不盖章执行合同的风险;
  
  (五)合同变更、转让及解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1、变更合同范围和付款条件,转让合同、解除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审核;
  
  2、变更、转让、解除合同后应在一周内完成修改存档和通知相关部门。各部门应对原合同文本进行标示,以免错误的执行原合同。
  
  综合上面所说的,分公司就是属于母公司的一部份,而且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公司内部的协议就需要双方协商好,如果出现什么的违法行为,同样也是可以让当事人追究责任的,所以,合同是可以用在每一个行为中。
  
  
  
  
  
  


·公司不续签合同如何赔偿?
      公司不续签合同如何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


·公司融资用途有哪些
      公司融资用途有哪些,可以通过怎样的方式进行融资?公司为经营管理的需要,有时会选择通过投资等方式今天融资,并许诺在一定期内给予投资者一定的利息报酬,由此可以看出,公司融资是一种有成本的经济性活动,那么公司融资用途是什么呢?在企业进行融资之前,该如何选择融资方式呢?选择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公司融资的用途是什么? 融资是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产而...


·认缴制没有缴清注册资本就注销公司吗?
      认缴制没有缴清注册资本就注销公司吗认缴制没有缴清注册资本不一定就会注销公司,我国目前虽然在很多情形下由于公司的设立者在最初并没有能力偿还全部的注册资金,故而为了刺激各地经济的发展,股东可以与公司协商资金认缴的时间,若是在时间内没有缴纳完全,公司有可能会被注销。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对注销的规定,可以发现公司的注册资金有没有到位,与公司能够申请注销是没有强制的关联...


·公司吊销10年还可以做法人吗
      可以。《公司法》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明文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次...


·公司注册所需文件都?
      公司注册所需文件都有哪些 (一)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注: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解散的公司应该怎样分配财产
      解散的公司应该怎样分配财产在公司解散期间,由清算组全面接管公司,清算组按照法律规定对公司的债权和债务进行清偿。在支付清算费用时,有一定的顺序,分别是,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二、公司注销时的剩余财产分配方案是怎样的1、有限...


·常州公司注册流程怎么进行?
      常州公司注册流程怎么进行? 随着中小型工厂的不断发展,在常州注册公司的厂家越来越多。在您打算将您的工厂注册为公司时,您知道具体的操作步骤流程么?不少朋友对于常州公司注册流程都不是很了解,今天,就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常州公司注册流程 (一)常州公司注册所需准备的材料清单: 1、公司名称(5个以上公司备选名称)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


·企业管理人员行贿受贿的处罚是什么?
      一、 企业管理人员行贿受贿的处罚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最高人...


·公司偷税漏税跟会计有关系吗?
      公司偷税漏税跟会计有关系吗?公司偷税漏税跟会计一般情况下有关系,偷税漏税公司财务不构成犯罪的,公司承担行政处罚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财务人员不想用假发 票而被老板胁迫的话,是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职权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职权是什么一般来说,一些大型的企业在经营过程当中,对企业的各项重大决策,肯定是通过董事会议来进行决策的。虽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行使公司的相关决策,但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是有所限制的。在行使一些重大决策的时候,还是要召开董事会议来进行决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职权是什么? 一、董事会决议的概念 董事会决议是指董事会就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大股东会买卖股票吗?
      公司大股东会买卖股票吗?公司大股东会买卖股票,但对其买卖股票做出了一定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的股东,应当在其持股数额达到该比例之日起3日内向该公司报告,公司必须在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属于上市公司的,应当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不得买入。如果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