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三十年的自建房拆迁时给补偿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一、三十年的自建房拆迁时给补偿吗?三十年的自建房只要不是违章建筑,拆迁的时候,政府都应该给补偿款。当然,有一些条件限制。自建房的房东应该持房产证及土地证等有效证件,在被拆迁后提出补偿款。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可以参照前条规定的程序向拆迁人申请拆迁安置补助:1、单独立户;2、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拆迁范围内无正式住房;3、本人及其配偶在拆迁范围外无正式住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则应当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金额。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自建房居民,拆迁人应当按照经济适用住房均价和规定面积标准给予拆迁安置补助。二、房屋征收补偿的方式有哪些?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三、违章建筑拆迁有补偿吗?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综上所述,在多年前,一些城市的居民会搞自建房,这种的房子是由于历史原因产生的,不算违章建筑。居民对房屋拥有产权,一旦被政府拆迁,被拆迁群众有权拿到补偿款,不管这个房屋年限多少。拆迁户可以选择产权置换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
  
  
  


·房屋终止合同协议书的内容
      房屋终止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我们在购买或租赁房屋时需要签订房屋购买/租赁协议书,如果此期间有一些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使交易双方无法继续交易,就需要签订房屋终止合同协议书。房屋终止合同协议书该如何书写呢?下面是我们将整理的房屋终止合同协议书的书写格式。房屋终止合同协议书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年 月 日,乙方为购买甲方的小区名...


·一、买房做担保不动产抵押必须登记吗?
      一、买房做担保不动产抵押必须登记吗?买房做抵押担保的必须做抵押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材料?房屋抵押贷款的材料在各家银行规定中,各不相同,但也没有什么大的区别,需要...


·一、房屋买卖没经共有人同意有效吗?
      一、房屋买卖没经共有人同意有效吗? 房屋买卖没经共有人同意是无效的,对于共有财产的处置须经共有人的同意并认可,未经财产共有人同意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存在以下情形都是无效的: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


·一、宁夏房产税最新政策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
      一、宁夏房产税最新政策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了五种免征条款,分别是: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而宁夏执行细则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免征基础之上,...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一)、税类: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一)、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在计算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时,在地区上会有差别,因此,以上只是一个参考。因此,在计算时可以请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必要时,可以请求律师帮忙。 二、夫妻离婚房产过户需...


·一般的民用房屋产权为70年,也就是说实际使用的年限最多只能是
      一般的民用房屋产权为70年,也就是说实际使用的年限最多只能是70年,那是不是意味着70年到期之后,国家就会收回房屋呢?到底房屋产权70年到期了之后应该怎么办?对此,其实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房屋产权70年到期怎么办 在买房后,我们会得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其中房产证表示我们的对房屋的永久所用权,只要居住的建筑物在,那么我们对该房屋就有所有权。而...


·子女怎样继承房产少缴税算划算?
      子女怎样继承房产少缴税算划算?子女在继承父母的房产之前,父母可以听过赠与的方式将房子赠与子女,或者子女购买父母的房子,这样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1、通过继承、遗赠取得的房产,都可以免收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这样一套在市面上卖300万的普通住房通过子女继承只需要花费3万多块钱,相比赠送来说省了不少。一般来说,子女都是父母资产的法定继承人,这样的话就可...


·房产它他项权利证到期是什么意思?
       房产它他项权利证到期了是什么意思?该证简称他项权利证,表示的借款方对房屋有限制权利。在证件内容页上的日期并非止表示证件的有效期,而是同时表示有效期和权利期限,在不同的时间段需要和允许办理的手续是不同的,故日期的意义也有所区别。有疑问可事先咨询房管局人员和了解相关法规。以下是相关信息。 一、证件上的日期是什么意思 在房产他项权证书中会有明确的内容记载该权利的存续的区间(...


·一、房屋买卖 税费由谁进行承担?
      一、房屋买卖 税费由谁进行承担? 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税费,本文从买方、卖方两个角度进行税费缴纳详情分析: 1、卖方(出卖人)需要缴纳的税费种类及比例 ①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的1%或两次交易差额的20%。 个人所得税缴纳规定:如果同时满足家庭少有住宅、购买时间超过5年,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所售...


·哪些情形下商品房能够预售
      哪些情形下商品房能够预售一、哪些情形下商品房能够预售 商品房预售,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尚未开始建设或者是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购房者,由购房者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又称“楼花买卖”。在我国,涉及商品房预售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因商品房预售后正式交付房产前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实践中较容...


·购房人迟延付款的后果是什么
      俗语有云,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在房屋买卖中,卖方交付房屋,而买方则应如期交付房款。卖方延期交房会构成违约,那如果购房人迟延付款的后果是什么呢??如果构成违约,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购房人迟延付款如何承担责任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一一为您讲述。 一、购房人迟延付款的后果是什么 购房人迟延付款,是指购房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付款的行为。其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