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受了工伤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受了工伤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吗工伤没有办理提前退休一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因公受伤,达到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逐月享受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后按相关政策办理;若劳动者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出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在满足其他条件下,可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人员提前退休的条件如下(1)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2)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和1993年1月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3)因病连续停止工作一年以上(精神病患者为2年以上);下岗人员离开工作岗位一年以上;(4)单位职工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二、哪些情形可以提前退休(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提前退休1、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的人员,如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3、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女性工人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二)特殊工种1、在高温,井下,高空等特殊工种工作10年以上,经过劳动部门审批,可以在法定退休年龄前5年退休。2、患有某些疾病,经过审批可以在一定规定年龄办理病退。3、某些特殊情况(如企业破产),政府为了安置职工,规定的特殊政策,可以提前几年退休。4、有些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经过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有的人认为劳动者都遭受了工伤,并且之后也不能继续工作了,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还不能让他提前退休呢?其实,我国对于劳动者是否能办理提前退休有明确的规定,很显然其中并不包括遭受工伤的情况,既然与法无依,在不满足提前退休的情况下,肯定就不能让工伤劳动者提前退休。
  
  
  


·提高工伤津贴的范围有哪些?
      提高工伤津贴的范围有哪些?调整范围为保障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本次调整范围为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二、调整标准(一)一至四级工伤...


·遭受工伤用人单位不赔偿怎么办
      一、遭受工伤用人单位不赔偿怎么办 职工受到工伤后,公司不按规定赔偿的,可以按照如下步骤为自己维权: 1、先申请工伤认定 企业作为申请人,在职工发生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职工作为申请人,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提醒注意:要是企业没在规定的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千万记得要在1年内去申请工伤。 2、等...


·原单位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有什么用解除劳动合同证
      原单位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有什么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用人单位规避用工风险的一种证明材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为了避免日后与劳动者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是用人单位规避对用工风险的一种证明,材料可以以此作为自己行为合法性的证明材料。所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又称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为什么要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订立容易,解除难。劳动者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只要提前通知,就...


·工伤鉴定细则九级准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在提供劳务工程中遭受工伤,经过漫长的鉴定结论等待期,结果是工伤鉴定细则九级,拿到这一鉴定意见书,很多人都不知所措,工伤鉴定细则九级准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跟随我们读了这表文章,你就知道该怎么主张自己的权利了。 一、工伤鉴定细则九级的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 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


·一般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是谁?
      一般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是谁?工程质量是衡量一个工程好坏第一标准,一个工程在验收之中,首先检查的就是工程质量问题,因此确保工程质量需要多个单位的共同努力,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情况,出现问题后第一责任人需要承担全部责任,那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是谁?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是谁?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


·社保局工伤年龄的规定是什么?
      社保局工伤年龄的规定是什么?社保局工伤年龄的规定是用人单位使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建立劳动关系的对象。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男职工年满60周岁后,用人单位应按时自行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停保手续。社保工伤待遇处理包含的赔偿项目有: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和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和...


·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要多久?
      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要多久? 一、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要多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 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相关知识 如何订立劳动合同 (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


·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也是困扰很多人的一个问题,那么旷工几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国家有明确规定吗?关于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我们马上为您介绍。 一、因旷工解除合同法律没有规定 旷几天工可以解除合同法律并没有规定,但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不能简单的等同于除名、开除,但最终的结果都是不再有劳动关系。 国家规定是严重违纪的员...


·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谁提起
      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谁提起 一、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谁提起? 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县区级法院起诉。当申请人提请法院对裁决强制执行时,被申请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裁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这些情形包括: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


·一、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来说这个合乎法定和约定的解除情形就解除。你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递交辞职书)并做好工作交接,无需用人单位批准,在30天后用人单位就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否则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


·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人们对住宅是特别重视的,住宅不仅是我们居住、生活的地方,而且往往代表着家的所在。当我们外出工作,住宅往往寄托着我们的思念。住宅质量的问题引起人们的关注,针对这一状况,上海市制订了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一起来看一下吧。 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增强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