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如何办理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如何办理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因为办理手续简便、快捷近年来成为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比较常用的一种贷款担保方式,那么在实际操作中法人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的办理具体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以下是我们的一些简单介绍。
  法人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的办理:
  
  1、公司应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最新工商登记信息资料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股东会决议原件、股东签名式样、股东名册。
  2、股权出质人为法人应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最新工商登记信息资料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股东会决议原件、股东签名式样、如为受权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需由本人签名。
  3、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的办理程序:
  (1)核对股权:核对最新的公司工商登记信息资料原件,确定出质股东的持股比例;(2)签字人身份核对:核对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所持身份证件是否与持证人、复印件一致。(3)股东会决议的出具: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出具:由公司股东出具同意某股东出质的股东会决议。将股东会决议原件、股东签名式样、工商登记信息资料三者核对。法人股东自身的董事会决议的出具:如法人股东公司章程无特别要求股东会决议的,可为董事会决议。由法人股东公司的董事签署同意将其所持有的某公司的股权出质给担保公司的董事会决议。将董事会决议、股东签名式样、工商登记信息资料三者核对。(4)出质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签署《股权质押(反担保)协议书》。(5)公司出具《股东名册》,名册上应明确记入该股东将具体比例的股权出质、及相应的质权人。公司应加盖公章、其他股东应签章确认。(6)存档:上述要件由担保公司保管,身份证件原件退还。
  说明:
  1、在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办理中,应保证各反担保人、股东、董事的签字及指模的真实性,并共同承担相关责任。2、指引中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如企业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已提供的无需再重复提供,但在办理反担保手续时应核对原件,并检查公章或指模是否加盖。3、所要求提供的资料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详细明确授权办理事项;股东/董事签名式样必须加盖工商档案证明章。4、如工商查询单不能反映公司的股东、董事情况的,需提供加盖工商档案证明章的公司章程、股东/董事签名式样等证明文件。5、不能亲自到场面签的自然人可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但授权委托书应办理公证,所需代理签订的协议亦应作为公证书要件之一。通过以上对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的办理注意事项里我们可知,法人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的办理需要准备好营业执照、最新工商登记信息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会决议、股东签名式样、股东名册等资料的原件到担保公司现场办理,但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的办理是一个比较专业、复杂的过程,为了更好地助您快速有效地办理相关事项,请找专业的律师助您一臂之力。


·被继承人财产债务分割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被继承人财产
      被继承人财产债务分割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被继承人财产债务分割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先确定遗产。在现实生活中被继承人死亡时,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财产,往往还处在家庭共有财产状态中,其遗产尚未确定。因此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先要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份财产作为真正的遗产,以此作为清偿的依据。切忌不分青红皂白把被继承人家庭的财产都作为遗产并以这个“遗产”负责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


·处理借款合同的纠纷要提供什么证据
      处理借款合同的纠纷要提供什么证据 一、处理借款合同的纠纷要提供什么证据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


·朋友欠钱逾期不还怎么办
      朋友欠钱逾期不还怎么办朋友欠钱不还直接起诉,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实在没有钱的,需要中止执行。二、欠债还不起怎么办(一)、欠债人无力偿还:1、与欠债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债权人也向尽早拿到欠款。2、利用法律程序争取多点还款期间,如果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欠债人或许可能采取拖的方式,如果上法院起诉...


·刑事诈骗如何追缴骗款
      刑事诈骗追缴如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刑事诉讼法》第...


·朋友欠钱半年不还怎么办?
      朋友欠钱半年不还怎么办?1、对于朋友欠钱半年不还的,可通过催收拿回欠款。催收讲究技巧,首先就是直接叫债务人还钱。在此之前收集好之前的借条,借款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给。如果债务人忘记借款,可以拿出来证明给债务人,让其清楚存在欠款的事实。2、如果经过多次催收仍然不还,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带上相关证据自己去法院起诉追讨,或者委托律师追讨。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法院判决胜...


·记名公司债券转让价格怎样确定
      记名公司债券转让价格怎样确定 一、记名债券 记名债券在票面上记载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的公司债券。 如根据公司债券是否记载债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可以把公司债券分为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无记名公司债券是指债券票面没有载有持有人姓名或者名称的公司债券。 二、 记名公司债券转让 价格以及相关 规定 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可以由转让由双方商量而定,一切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


·债权人不能转让合同权利有几种
      债权人不能转让合同权利有几种合同转让本质是一种交易行为,从鼓励交易,搞活经济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大多数的合同权利可以被转让。但是并非所有合同债权都可以被转让。基于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社会合同相对性的考虑,下列合同债权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有些合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特殊信赖关系而产生的,因此其内容仅针对特定的当事人才具有意义,才符合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这类...


·刑事诉讼法鉴定告知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案件当中的有些司法鉴定,也很有可能是由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提出鉴定的,并且对于鉴定的结论并不只是公安部门内部享有知情权,因为鉴定的结论归根结底和刑事案件当中的受害者以及犯罪嫌疑人都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刑事诉讼法鉴定告知的条款就保护了受害者和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权利。 一、刑事诉讼法鉴定告知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鉴定意见是刑事诉讼领域的证据类型之一,是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


·逾期的债务利息可以怎么计算
      在实践中,债务人到了还款期限时,由于暂时没钱或者是不想还钱等原因,会超过还款期限才还款,甚至是不还款。其实这样做,对债务人亦是不利的,毕竟法律规定了逾期支付利息。那么,逾期的债务利息可以怎么计算呢?换句话说,怎么计算债务的逾期利息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逾期的债务利息可以怎么计算 逾期借款,是指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给贷款人的款项。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


·讨要债务要具备怎样的条件
      讨要债务要具备怎样的条件 一、讨要债务要具备怎样的条件 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要有债务人起码的信息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也经常迁移住地户籍,时间长了就查无其人。...


·什么是并购贷款?并购贷款有哪些
      什么是并购贷款?并购贷款有哪些风险? 一、什么是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