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有哪些内容一、技术准备
  施工技术文件是指导施工各项活动的综合性文件。施工前一定要认真审核图纸,有疑问及时与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联系解决。组织相关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作工艺文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包括主要施工方案、质量控制措施、本工程需要确认的施工过程。制作工艺文件应包括制作工艺流程、遵循的标准规范的具体条款内容,为使制作班组能够领会相关规定,对标准规范的规定能解释的尽量给予解释。
   二、高强度螺栓连接工程
  高强度螺栓连接工程是钢结构工程最重要的分项之一,也是目前施工质量的薄弱环节之一。对高强螺栓严格进货验收制度,对其外观、合格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按规范要求对高强螺栓分批进行抗滑移系数试验。高强螺栓的施拧分初拧、终拧两次完成。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终拧完成后螺栓预拉力的损失沿暖棚顶部封闭至顶部浇筑口敞开方向,温度变化速度渐次降低。在浇筑完成第3天~第4天,温度上升至最高峰值,承台混凝土核心部位达到72e~76e,在保温层下混凝土表面温度达到40e~45e,有明显的温度梯度,混凝土强度增长很快,在随后的时间,温度缓慢下降, 7 d后,核心温度降至10e~13e,撤除暖棚,仅保留保温材料覆盖养护。
   三、混凝土质量及强度情况
  在撤除保温材料后检查混凝土表面,除个别位置存在不规则细微干缩裂缝外,未发现有害裂缝。在按照600e#d测温统计后(实际按照2月)试验结果经评定已经达到合格,在90 d龄期的强度试验表明强度仍然在继续增长,评定结果接近C55。
   四、存在问题与分析
  在组织基础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时,由于混凝土罐车不能及时到场,为保证基础不留施工冷缝,不得不反复搭拆暖棚顶面帆布及延长火炉加热时间,并减少浇筑厚度,大大增加施工难度。在控制混凝土的凝结时间上由于掺加缓凝剂,导致底层400厚防水板迟迟不能进入终凝,覆盖保温后表面观感质量较差,承台侧面吊模嵌入混凝土中,拆除困难。在完成浇筑后未立即进行恢复暖棚生火炉覆盖保温养护的部位,温度降低较快,而内部升温继续进行,个别位置短时达到或超过内外温差25e的规范要求,经过采取措施后迅速恢复,由此发现在浇筑阶段按照每2 h测温并不能满足监测要求。由于绝热升温是按照混凝土的实际温度考虑,在浇筑过程中,商品混凝土公司恐怕混凝土受冻,并未严格按照项目部要求出罐温度进行控制,而略有偏高,再加之较多承台浇筑是在白天气温较高时浇筑,故所测核心绝热升温温度比计算略有偏高。
  所以在以上文章中的我们对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包括技术准备,高强度螺栓连接工程,混凝土质量及强度情况等内容,如果对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您可以咨询绥化律师。
  
  
  
  
  


·工伤赔偿找律师靠谱吗?
      工伤赔偿找律师靠谱吗?工伤赔偿找律师要多少钱? ?一、工伤赔偿找律师靠谱吗? 工伤程序是否聘请律师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需工伤职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有自己决定是否聘请。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投保的,则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协商不了的可以向劳动仲裁提请仲裁。 与单位协商不了建议你委托律师介入帮助维权为宜。 个人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维护您的合法...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


·不签合同双倍工资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不签合同双倍工资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不签合同双倍工资诉讼时效规定是一年时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二、未签订...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否存续?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双方的劳动关系则实际成立。但有些用人单位虽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却未签署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此时劳动关系就比较难以确定了。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否存续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否存续? 劳动关系存续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到正式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间的期...


·怀孕女员工公司合同到期不给续签怎么办?
      当今社会高速发展,劳动关系普遍存在,就业者和企业方都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合同就是维权的一个重要形式。而在实际情况中,存在着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实际问题,这在《劳动法》中有详细的解决办法。而怀孕女员工公司合同到期不给续签怎么办?下面,听听我们的看法。一、劳动合同签订与续签的有关问题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


·建筑工程材料成本管理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材料成本管理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材料成本管理 建筑工程成本是成本的一种具体形式,在施工项目管理中,施工现场所耗费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现场其他直接费及项目经理为组织工程施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之和就是工程成本。将成本的发生范围局限在某一项目范围内,不包括建筑企业期间经营费用、利润和税金。是由项目经理组织人员进行成本核算和控制。 二、成本管理中的成...


·一、东莞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东莞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东莞工伤赔偿标准的规定,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3个月)。 二、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 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 22个月的本人工...


·试用期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签订
      试用期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签订 一、试用期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签订 1、一个月之内签合同。 2、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


·产假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产假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同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凡符合产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


·新人入职三天如何提离职,怎么要求发放工资?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各行各业催生了许多工作岗位。然而对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并不清楚某个岗位适不适合自己,就存在入职工作没几天就辞职的现象。随意跳槽辞职固然不好,但还是要合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入职三天如何提离职并要求发工资。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


·劳动纠纷诉讼权利是否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
      劳动纠纷诉讼权利是否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劳动纠纷诉讼权利是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的,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只有不服仲裁裁决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