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拆迁范围的房屋可以买卖吗,需要什么手续呢?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拆迁范围的房屋可以买卖吗,需要什么手续呢?
  
    一、拆迁范围的房屋可以买卖吗,需要什么手续呢?
  
    拆迁范围内房产不能买卖的,一般纳入拆迁范围的房屋都会被冻结不能进行买卖交易。列为拆迁范围的房产,属于不动产物的属性发生变化,所以不能办理过户或登记变更手续。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签拆迁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
  
    和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
  
    2、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
  
    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拆迁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
  
    (4)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3、约定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拆迁人答应的补偿条件,尤其是落实到合同条款的补偿条件,基本上都能实现,但是什么事情都是有万一的,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该为可能出现的“万一”提前防备,那就是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从合同条款的角度去督促拆迁人今早的履行合同。
  
    4、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程序
  
    很多拆迁项目都要求合同签订后马上腾退房屋,在交房后支付拆迁补偿款,有的项目甚至是要求先腾退房屋,然后才把拆迁补偿合同交给被拆迁企业和支付拆迁补偿款。后一种合同的履行程序是有很大的隐患的。
  
    5、审查拆迁补偿合同是否对我们有不利的因素
  
    审查拆迁补偿合同是否对我们有不利的因素,有不公平的条款。
  
  


·婚前买房需要公证吗,婚前买房是否要公证
      在实践中,国家、地方在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涉及房屋产权变更、形态改变、处理涉外及涉港澳台房产的法律行为、事实必须办理公证。为此,不少都想要知道未婚夫妻婚前买房是不是也是如此。那么,婚前买房需要公证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买房需要公证吗 在实践中,以下婚前房产没有必要去作公证: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现在的民法典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夫妻一方的...


·申请住房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如下(公积金贷款):(1)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房屋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买房...


·如今越来越多的选择租房来解决暂时的居住问题,特别是对于在一线
      如今越来越多的选择租房来解决暂时的居住问题,特别是对于在一线打工的或者刚参与工作的年轻人更加乐意去租房来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而租房过程中要与房东签订合同,来保障双方的利益不会因为一方的违约而造成损失,那合浦房屋出租合同范本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年最新房屋租赁合同 我们为您提供2017年最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商品房价格的不断增长,让很多人都对买房望而却步,从而转向租房...


·按揭房夫妻如若还清了贷款是可以过户手续的
      按揭房夫妻如若还清了贷款是可以过户手续的,《民法典》中规定,地产抵押的时候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的合同自登记日起开始生效,如果抵押期间,房地产有转移或者变更的,当事人,应当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其转移变更的,证明的文件,到相关部门办理转移或者变更登记,所谓的抵押权人,就是你的贷款公司,一般来讲,在没有还清贷款之前,银行是不允许过户的,如果有良好的还款记录,同意,转移或者变更登...


·一、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是第一套房子吗?
      一、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是第一套房子吗?不是,买房人在还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后,购买第二套住房仍然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这其中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在还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后,购买第二套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计算方法、办理手续等,和买第一套住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是一样的。2、在还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后,购买第二套住房如不申请公积金贷款,产权人可以凭第二...


·一人名下可以有几套房
      一般城市限购,本市户口名下最多两套房子,非本市户口只有一套,这个是以家庭为单位。外地户口的,最多买一套房。以前买的名下已经有的房产不会要求退回,但再买就没资格了,税还是会收的。城市不限购的情况下,现在不动产统一登记还没全国实行,而且房改房、集资房、央产房、军产房、福利房、小产权房等等,和商品房是不一样的。只要经济能力强,购买多少套都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


·一、父母出资买房税费由谁来进行承担?
      一、父母出资买房税费由谁来进行承担? 父母出资买房以后买卖的税费由父母缴纳,以父母名义买房可赠予或买卖过户,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 建议采用买卖过户,即直接由父母转让房产给儿女,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


·房产税如何申报?有哪些具体步骤?
      房产税的征收是税收制度的一种具体体现,房产税如何申报就被提上了日程,房产税一般是网上申报,关于申报的流程我们进行了一些整理,以方便您使用网上申报,房产税的申报也是确保自己房屋所有权的一个方面,征收房产税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 一、纳税人房产税远程申报操作步骤 第一步:进入申报系统 从“本月应申报税种”栏选择“房产税”。如果没有该税种,可从“其他税种申报”栏中选...


·出租房屋符合什么条件,要办理哪些法律手续
      并不是说,只要有一套空闲的房屋就是可以出租给他人的。对于房屋租赁,我国也是做出了规定的,只有符合了规定条件的房屋,那么才允许进行租赁。那到底出租房屋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出租房屋符合什么条件 (一)为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要求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怎么解除条件有哪些?
      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怎么解除条件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


·房屋超占面积怎么处理
      房屋超占面积怎么处理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要求严格宅基地面积标准。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资源状况,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严格把控宅基地面积标准。要充分发挥村自治组织依法管理宅基地的职能。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申请利用的监管。农民新申请的宅基地面积,必须控制在规定的标准内。 (一)宅基地超占是在1987年以前发生,可按当时的规定处理以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