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跟分公司签合同风险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跟分公司签合同风险有哪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从而成为合同主体。《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该条第4款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无效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企业法人有过错的,按照担保法第29条的规定处理。在实践中,由于分公司占有和使用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即使分公司有能力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实际的和最终的责任承担者还是总公司。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分公司不能作为独立的被告来承担责任。司法实践多是分公司与总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判决共同承担责任。因此,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既不是承担连带责任,也不是承担补充责任,而是直接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无需先向分公司主张,可直接要求总公司偿还债务。总公司具有领导分公司的权利,即分公司的相关情况必须由总公司来作出决定,因此在签订合同时,由总公司直接签订,分公司只有办理相关事项的权利,如果与分公司直接签订合同,则显然是违反了我国公司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相关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条件的,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所以签订这类合同时,应积极的到总公司进行报备。这类合同应积极的进行备案,备案后对这类违法行为进行相关的保护,进行相关的审理和判决工作。
  
  
  


·公司给个人转佣金要开票吗?
      公司给个人转佣金要开票吗? 一、公司给个人转佣金要开票的规定依据 普通发票的开具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风险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风险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需要承担对方无法按期缴纳注册资金的等的风险,新公司法实施后,出现大量注册资金虚高的企业,股东对于注册资金认缴制错读为不缴,实际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须在经营期限内,依据公司章程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如因出资不实或存在瑕疵,债权人有权请求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


·一个人可以注册有限公司吗
      可以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前者指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由一个股东拥有,具有股东名义者仅有一人。后者是指形式上公司股东虽为复数,但公司实际上是由一名股东掌握,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其余的...


·投资担保公司的担保作用是什么
       在各大公司进行相关经济贷款时是需要相应的担保人进行担保的。同时也会有专业的投资担保公司进行担保,这给许多人带来巨大的好处。那么,您知道投资担保公司具体有什么作用吗?对于企业来说,主要作用包括保障债权实现、避免资金流失等。对于投资人来说更是安全可靠。 一、投资担保公司的担保作用 1、企业 银行个人贷款品种较少,对个人贷款条件要求严格,调查审查期限较长,手续繁琐,而担...


·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定刑标准是什么?
      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定刑标准是什么?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定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三条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


·政府收购企业资产流程
      企业收购的基本流程为:明确收购动机与目的;制定收购战略;成立收购小组;选择收购顾问;寻找和确定收购目标;聘请法律和税务顾问;与目标公司股东接洽;签订意向书;制定收购后对目标公司的业务整合计划;开展尽职调查;谈判和起草收购协议;签约、成交。《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条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需要注意哪些?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需要注意哪些?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


·分公司算挂靠吗
      不算。两者不存在挂靠关系。分公司并不存在法人主体资格,分公司的民事行为结果都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branchcompan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


·公司法司公司法表格中如何确立公司名称
      公司法司公司法表格中如何确立公司名称公司有时候在经营的过程当中,为了能够使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模式更加直观的呈现给您,有些情况下会通过表格的形式呈现出来。在表格当中肯定要对公司的名称进行填写,但是我国公司法当中针对公司名称的确立是有严格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司公司法表格中如何确立公司名称? 一、公司法司公司法表格中如何确立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是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


·公司什么情况下注册资本必须实缴?
      公司什么情况下注册资本必须实缴? 一、公司什么情况下注册资本必须实缴? 1、上市公司、三板或四板企业,其对外投资的部分应当实缴,未实缴的应当补足。若不补足,可撤回投资转让股份,否则对上市来讲是个硬伤。 2、公司成立时认缴的,其章程上载明的出资时间已到。比如,章程上载明在公司成立三年内实缴完毕,那到第三年末,应当实缴到位。若不实缴到位,公司可能被列为经营异常。这个时候消除这...


·公司注销需要多久 注册公司注销的手续是什么?
      公司注销需要多久 注册公司注销的手续是什么 公司属于企业法人,这是需要经过设立才能成立的,当然从公司设立的那一刻开始,其实也就意味着公司有可能出现注销的情况,一旦公司被注销之后,就不再具有法人资格,日后也就不能再以公司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了。那一般公司注销需要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公司注销需要多久 一般来说,注销的整个过程需6-12个月时间。注销完成后,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