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公司中标后可以与总公司签订合同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分公司中标后可以与总公司签订合同吗?分公司不可以与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没有法人,是无法承担合同中的相关法律责任的,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二、 具体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B、法律后果:《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C、诉讼主体: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故可以单独作为原告或被告作为诉讼当事人。在司法实践中,为便于执行,第三人可以将公司与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2、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分公司在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前从事经营活动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的(《公司法》第29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因此,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系非法经营,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其所签定的合同依据相关法律(《民法典》第143条)当然是无效的。《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B、法律后果: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而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则应由设立它的公司承担,但是与分公司签定合同的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的,公司可以根据该第三人的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责任。C、诉讼主体:依据民事诉讼法,不属于其他组织,不能作为诉讼主体。分公司不能作为原告行使民事诉讼权利,须有公司作为原告参与诉讼,行使合同当事人权利。司法实践中,第三人可选择将公司作为被告或分公司及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因起诉前并不知道分公司有无营业执照)。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也是必须由总公司来承担法律责任的,可以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上,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分公司没有在总公司的授权下签订合同的,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和认定,还需要追究法律责任。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的公司有哪些?
      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的公司有哪些? 一、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的公司有哪些? (一)、证券公司 1、经营以下几种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2、经营以下任一业务的证券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且为实收资本;经营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则为5亿元且为...


·公司不让辞职应该走什么流程?
      1、如果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3、员工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4、工资中涉及...


·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团队需要优秀的领导人,那么一个公司也需要
      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团队需要优秀的领导人,那么一个公司也需要一套严密的管理系统,公司法规定的高级人员是指一个人公司当中的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另外上市公司的高级人员是指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他们主要负责承担公司的各种责任,建立起严密的公司管理体系是一个公司良好运作的首要目标;如何使一个公司具有有序的管理和秩序,管理方式是关键,有效的管理方式就需要执行力强的...


·企业法律顾问的范围有哪些?
      企业法律顾问的范围有哪些? 企业法律顾问的范围: (一)企业遇到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 (二)企业员工个人涉及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 (三)协助企业制定谈判策略与方案、参与企业合同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起草、修订企业合同; (四)参与起草、修订企业内部劳动人事管理,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制意识,保障企业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五)对企业管理层进行有...


·小企业融资是怎么回事?
      小企业融资是怎么回事? 企业的融资对企业后续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很多的小型企业苦于没有人脉和自身规模的问题没有办法进行融资,这样不仅当误了其发展还会对企业是否能够长久发展有一定的影响,所以您就会问了小企业融资是怎么回事?如何进行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小企业融资是怎么回事?获得融资的四种方式。 中小企业的资金的来源无非是以下四种:一是自筹,二是直接融资...


·设立的分公司可签署合同吗
      设立的分公司可签署合同吗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


·注册资本对于公司很重要吗
      注册资本对于公司很重要吗?注册资本对公司是很重要的,公司注册资金大小对公司的影响:1、由于注册手续的费用是按资金多少的百分比来算的,所以注册资金多,注册手续费就贵。虽然工商免费了,税务还是按照注册资金来收印花税的。2、公司注册资本越高,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越多。3、注册资金多寡,一定程度上表示该公司的资本是否雄厚,有没有做大项目的能力,客户有时候会以注册资金作为一种合作上的考虑的;...


·公司注册注意哪些问题
      公司注册注意哪些问题 生活中,如果您想注册一家公司,那么在公司注册前了解个人注册公司的注意事项是非常必要的,事先对公司注册注意事项进行了解,可以帮助创业者少走弯路,为以后公司运营提供帮助。公司注册注意哪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就针对这个问题进行相关解答。 公司注册注意哪些问题 : 1、注意先去工商局核名称 一般3个工作日,重名的话时间不确定,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裁员?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1)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企业破产法》第7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对债务人进行重整。”企业依法进行重整的,可以裁减人员。(2)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发生严重困难,是指用人单位的产经营难以为继,不得不进行裁员。(3) 企业转产、...


·婚姻法中涉及公司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中涉及公司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中涉及公司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中涉及公司财产分配的规定是可以协商对公司财产进行分割。 《民法典》 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1088条 离婚时,原为...


·公司停薪留职协议签订注意事项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当员工办理了停薪留职协议之后,当停薪留职期间已满,员工重新回公司任职上班,可能会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度,经常员工与企业由于此原因造成各种各样的矛盾。所以我们必须熟悉的了解公司停薪留职的相关制度。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公司停薪留职协议签订注意事项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公司停薪留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司员工的管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