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向谁讨债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向谁讨债有的时候债权人可能会遇到债务人恶意不还钱,而有的情况下,甚至还会遇到债务人尚未还清钱的情况下就去世了。那么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向谁讨债呢?总不能因为债务人死亡,此时债权债务关系就消灭了吧。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向谁讨债
   1、向债务人的配偶讨债的情形。
  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根据反向解释规则,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或虽实行个人财产制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约定的,均为夫妻共同债务。
   2、向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讨债的情形。
  死亡的债务人有继承人并且继承人继承了其财产的,应当对债务人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是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的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否则不承担清偿责任。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也就是说,继承人是否承担偿还责任的事实基础是其是否继承了遗产。
   二、债务人死亡谁负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由于死亡属于事件,具有不可预测性,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法律没有作出“债务随债务人的死亡而消灭”的规定,因此,若是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及其他继承人主张债权,要是需要帮助的话,还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拖欠货款拿不到怎么办
      拖欠货款拿不到怎么办 一、拖欠货款拿不到怎么办 债务人拒不履行给付欠款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债权人按期还款。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


·夫妻一方死亡债务如何处理
      夫妻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有哪些债权人遇到夫妻一方死亡不知道是否可以向另一方请求偿还,或者夫妻另一方遇到被追债而不清楚是否需要偿还时,先别急,第一步应该是先弄清这个债务是什么债务,夫妻在婚姻存续时间内的债务有可能是个人债务也有可能是共同债务,夫妻个人或者共同债务通常有以下几种:1、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


·贷款不成的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购房者交了首付签了购房合同后又发现银行不批贷款,那么这种情形下,开发商让购房者承担贷款不成的违约责任,购房者要求退房,退定金。那现实中贷款不成的违约责任怎么承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贷款不成的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能否得到银行贷款事实上是一个不确定的东西,而获得银行贷款又是购房者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要保障。...


·贷款无抵押无担保是什么?
      贷款无抵押无担保是什么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最近比较流行的一种贷款的方式,在进行贷款的时候,贷款人的信用等级必须足够好。那么,贷款无抵押无担保是什么样的呢?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贷款无抵押无担保的意思是什么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不需要任何抵押物和担保人的小额信用贷款。主要面向有稳定收入而且收入中等以上来源的个人和企业主...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86条规定:挪用...


·借条的效力大于欠条吗,借条的效力比欠条大吗
      借条的效力大于欠条吗,借条的效力比欠条大吗在多数人的观念里,借条和欠条是一样的,都是在借款时写的能说明借款情况的简单的一纸协议。事实上,并不是这样,比如:它们在法律上效力是不同的。那在法律上,借条的效力大于欠条吗?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借条的效力大于欠条吗借条和欠条并不是同一个概念,二者不存在效力大小的问题,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谓借条、欠条“...


·一、疫情严重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一、疫情严重贷款还不上怎么办?因疫情严重导致当事人的贷款还不上的,可以向银行申请延迟还款,根据央行等五部门2月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


·公司借钱给股东是否合法
      公司借钱给股东是否合法?1、公司向股东借款是否合法需要看是否符合合法的借款程序。若不违背相关公司章程,在此基础上得到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和同意,且通过了相关法定程序,则受到法律保护,反之不受到法律保护。2、《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3、根据以上规定,公司法并未禁止向股东提供借款,如果股东不是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债权人选择债务人偿还债务有什么规定?
      债权人选择债务人偿还债务有什么规定? 债权人选择债务人偿还债务的相关规定 多个债务人的还债部分应当按照各自借债的份额进行分摊,但是对于债权人来说,债务人有多个的时候是否是分别索取债务呢?答案是否定的,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


·利用签名伪造借条怎么鉴定真假
      利用签名伪造借条怎么鉴定真假一是验证实际的资金流动。在经济交往中,任何资金的流动,必然要流下财务痕迹。特别是大额的现金流动,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一般都要涉及银行等财务机构。当事人如果在银行存取款,那么银行都会有收付款凭证。因此,法官可以依据根据申请到相关金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结算凭证。在诉讼中,如果当事人提出是现金交易,法官可以详细调查或询问,交易的时间、地点、...


·欠钱不还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
      欠钱不还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