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公司可以履行总公司所签合同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分公司可以履行总公司所签合同吗?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二、分公司有哪些特点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那么企业也是会扩大自己的规模并建立分公司的,那么分公司因为没有独立的财产是不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所以也是可以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当分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后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民事责任的,所以分公司是可以与其他公司签订相应的合同。
  
  
  


·2023企业改制补偿标准是多少
      企业改制补偿标准是多少?在市场化浪潮中,很多企业进行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改制,企业可以提高经济效益,提高创新能力。企业改制会涉及到职工的调动,一些职工因此下岗失业,这些职工可以拿到一笔经济补偿,那么,企业改制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企业改制补偿标准是多少? 对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改制的国有企业,根据财企文件精神,"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


·国有企业改制申请的程序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国有企业改制申请的程序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改制可能在我们的日常生活确实能够经常性的听到,但是具体的改制却不太了解是什么。改制主要指的是国有企业的改制,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国有企业改制申请的程序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国有企业改制申请的程序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审计和资产评估: 拟改制的企业应委托具有资质...


·我国股权投资企业注册的流程是什么
      股权投资公司设立的流程是什么1、公司名称(工商局核名,现在大多都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上核名)2、注册资金多少,股东股份占比多少(投资人(股东)可以以贷币形式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权等出资。到银行办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是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建议以货币出资即可,其他的实物或者知识产权等程序复杂)3、股东身...


·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一、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一、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


·分公司盖合同专用章的合同有效吗?
      分公司盖合同专用章的合同有效吗?有效的,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办理分公司需要租赁合同吗?
      办理分公司需要租赁合同吗?需要,办理分公司需要提交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也就是租赁证明,如果不存在租赁关系的,则需要提供房产证明。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需要提交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一、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一)公司的变更、设立和解散 在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并产生新的公司人格——分立出来的公司。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解散,人格消灭,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的公司。 (二)股东和股权的变动 公司的分立不仅导致公司资产的分立,而且导致股东和股权的变动,在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股东可以从原公司中分立出来,成...


·属于合伙企业登记事项的是什么
      属于合伙企业登记事项的是什么(一)名称;(二)主要经营场所;(三)执行事务合伙人;(四)经营范围;(五)合伙企业类型;(六)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合伙期限。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派的代表。二、合伙企业的税收优惠有...


·降低企业融资利率怎么进行?
      降低企业融资利率怎么进行?对于想要上市的企业来说,如果在准备的过程中发现资金不够那么融资是最好的方法也是必不可少的一步。但是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此时有一个问题是您比较关心的,那就是在融资时如何降低企业融资利率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整理了这个问题的处理方式,一起看看吧。 一、降低企业融资利率怎么进行? 1、企业融资分为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间接融资即所谓的银行贷款等,第一条回答很详细...


·合伙企业应该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企业应该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伙企业应该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主要包括: 1、合伙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


·想创业开公司,请问公司注册需要手续吗
      想创业开公司,请问公司注册需要手续吗? 近几年国家提倡自主创业,总理也提出了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口号。在这种大形势下,许多年轻人都有了自己创业开公司的念头。开公司是要有准备工作的,那么公司注册需要手续吗?具体需要哪些手续吗?请看法律我们为您总结的注册公司流程。 一、工商局名称核准登记 1、全体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2、查名表格(名字3-10个,主要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出资比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