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签了劳动合同没交社保随时辞职可以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一、签了劳动合同没交社保随时辞职可以吗?
  
  是可以的;没有缴纳社保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劳动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称为经济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具体的金额,和你实际入职工作的时间有关,具体做法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辞职的步骤
  
  第一步写辞职信
  
  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对你不利的“案底”。
  
  第二步和主管详谈
  
  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离职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和支持,关键还得看这一步。在和主管详谈之前,必须准备好离职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时的工作表现还不错,或者是公司的骨干力量,那么在谈话中主管很可能会挽留你,而你必须用得体的语言去应对,想方设法表明你的立场,并坚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辞而别,那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会造成非常不良的影响。
  
  第三步交接工作
  
  在和主管谈妥了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应该开始着手交接工作。在公司还没找到合适的接替者的时候,你应该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来了之后,你仍必须将手头的工作交接完毕才能离开公司,以尽到自己的最后一份责任。
  
  第四步人事手续
  
  决定离职之后,会有一系列人事手续要办,一般来说是由原单位开出退工单,并将你的档案转出。另外还有你的养老关系和房屋公积金等等也需要一并转移。假如你已经找到了新单位,那么只要将原有的劳动关系转到新单位即可,假如你是待业或者出国等等,那么就必须咨询有关部门后妥善处理,以免将来你需要用到这些关系的时候发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第五步
  
  按正常途径来,走的时候要开离职证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时候要看你的离职证明的。
  
  第六步
  
  在辞职前,你就应当做一个有心人,平日就做好业务知识管理。将每项业务的程序与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记录下来,储存在档案或电脑里,这样离职时才可以移转出去。这种做法不但有利于接替者,对你也有好处。任何业务或经验,若不能够加以整理、记录,很难转化成个人财富。这种积累是可以重复使用的,更是在公司内持续升迁,或取得外界机会的必备条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用人单位做出了违法的事情,劳动者就可以离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而且在离职的同时也可以申请相应的经济补偿,一般补偿的金额就为自己工资的二倍,这也是要让用人单位为自己的做法付出相应的代价,从而保障自己的权益。
  
  
  


·新交通规定中机动车闯红灯如何处罚
      新交通规定中机动车闯红灯如何处罚 随着我国经济形势越来越好,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一台机动车以上,但是这也带来了一个非常严重的后果,那就是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人们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所以2013年新交通法颁发后交通规则变得非常严厉,这是提醒人们驾车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其中机动车闯红灯是最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那新交通规定中机动车闯红灯如何处罚,下面由我们告诉您以...


·一、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协议范本的写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协议范本的写法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甲方(受害人或者其亲属):乙方(驾驶人或者其亲属):年 月 日 时 分许,乙方驾驶车牌号为 的车行驶至 附近时,不慎与甲方发生交通事故,致 死亡。甲、乙双方就赔偿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乙方自愿一次性赔偿甲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共计 万元(小写: 元)整。2、甲方同意接收上述赔偿款项,并放弃对乙方的其他一...


·处理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什么
      要是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在实际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小心谨慎,并且对其中的有一些问题多加注意,否则的话即使事故最终能够处理完毕,但也会对当事人利益造成过多损害,那到底处理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处理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什么 1、出事后立即报警,以固定证据,分清责任。 2、及时申请法院对事故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以防肇事者提车后转移财产。...


·车身划痕险保险费都有哪些规定
      我国的汽车数量在不断增加的同时,我国的汽车保险品种也在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国的汽车保险市场上。划痕险作为一类比较特殊的保险,对汽车的影响有多大呢。下面我们就车身划痕险保险费都有哪些规定,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划痕险属于车辆损失险的一种附加险,投保车身表面油漆是否单独划伤,必须无明显碰撞痕迹。 1、汽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刮擦、碰撞,不在此理赔范围。2、划痕险既然是车辆损失...


·交通事故全责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警察在现场进行勘察后,要对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认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才能对下一步的事情进行处理。那么,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一方全责,该如何处理呢?今天,我们针对“交通事故全责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做了以下的相关回答。一、交通事故全责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1、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


·车辆的不计免赔车损险是什么?
      车辆的不计免赔车损险是什么意思 现阶段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车辆,而且车辆都存在需要保险,保险公司承保的商业险都有一定的免赔额,而车主为了在发生事故后能得到足额赔付,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不啻失为一个好办法。并且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都各不一样,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了解一下不计免赔车损险是什么意思。 车辆的不计免赔车损险是什么意思 车险中的不计免赔险是一种附加险,即是指车险中的不计免赔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需要双方签字?
      现在生活中的交通工具种类越来越多,人们出行越来越便利,大大增加了效率,同时也增加了事故风险出现的可能。一旦遇到道路事故,可以由交警进行来判断并出具认定是,但是有些人并不是很清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需要双方签字,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需要双方签字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第十六条规定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并根据当事人的...


·一、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般来说,受害人可以请求营养费的赔偿:一是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特殊而影响进食;但治疗医院建议应增加特别营养的。营养费一般一天20-40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营养费的认定需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


·一、交通事故交强险过期保险公司承担理赔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交强险过期保险公司承担理赔责任吗? 交强险过期后保险公司不再承担法律责任的,交强险过期后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责任人自己承担赔偿的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


·交通事故扣车一般最多几天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
      交通事故扣车一般最多几天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0日 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


·请假后返回公司出车祸算不算工伤
      请假后返回公司出车祸算不算工伤?请假后返回公司出车祸有可能算是工伤,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4)机动车事故。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