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股东是否列支工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企业股东是否列支工资?股东不参与经营的,一般从每年的分红中获得收益,不领取工资,参与经营的,可按照岗位确定工资报酬,另不影响每年分红收益,总之股东是否有职务、有工资可协商确定,协商后应在股东协议、公司章程中予以体现。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股东并不是职工,不享有工资报酬,但其中股东同时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在劳动关系上其身份是职工,并非股东,与其他职工享有的权利同等,没有特权,应当同工同酬。二、按不同的标准,公司股东可以分类如下:1、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有时也指不实际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2、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3、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以获得股东资格时间和条件等来分,可分为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创始股东是指为组织、设立公司、签署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创始股东也叫原始股东。一般股东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并因而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人。4、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以股东持股的数量与影响力来分,可分为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又分绝对控股股东与相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资本总额50%或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另外,公司股东还可以分为大股东和小股东,当然,这是一组相对的概念。对于公司股东的认定上,一般可以认定为公司在成立时的出资人,应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负责,但一般是不领取工资待遇的,但如果股东也在公司内部担任一定的职务,那么肯定也是需要支付规定标准的工资待遇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合同到期后员工不续签是否有赔偿
      劳动合同的期限本身也是给员工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有些员工可能也会觉得当前的工作岗位没有太大的上升空间,所以也正好借着劳动合同到期为理由正式向公司提出辞职,并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这种意向。其实劳动合同到期以后的辞职相对来说就更加好处理了,可是有些员工在这种情况下还比较关心合同到期后员工不续签是否有赔偿? 一、合同到期后员工不续签是否有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非单位原因导致不续签的,单位...


·很多外地人到上海工作生活,都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的。近年
      很多外地人到上海工作生活,都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的。近年来,上海高涨的房价也带动了租金的上涨,很多房东都会时不时的上涨房租,也给租客带来的不小的负担。按照上海市最新规定,房租不能随便涨价,那么上海租房涨价新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和您讲一讲。 一、上海租房涨价新规定是什么? 租金只能一年涨一次。居住房屋租赁的租金,原则上由合同双方自行协商,并在合同中约定。但对租赁期...


·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
      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 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


·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很多求职者在进入新单位时处于弱势,得不到保障,付出多,回报少。一、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必须要知道5个原则1、遵守法律在签订合同时要遵守法律的政策和规定,签订合同的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经营。2、公平公正求职者必须有劳动能力和劳动行为的,劳动合同必须合法。条款不能违法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不能分割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形式和程序也得合法3、平等自愿双方...


·腰椎骨折工伤几级伤残等级?
      腰椎骨折工伤几级伤残等级?职工工伤的评级依据主要是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其中,符合标准...


·工伤认定书下来要多久 申请工伤认定要准备哪些材料
      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受理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做出认定,此时要书面通知当事人,下发相应的工伤认定书,其中就会明确记载着认定的结果。那通常工伤认定书下来要多久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申请工伤认定要准备哪些材料 单位或者员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部门作出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一、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一、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1、劳动仲裁经庭审后调解未果,依法做出的法律文书叫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是判决书,劳动仲裁审理期限为45日,案情复杂经劳动仲裁委主任批准的,可以延长15日; 2、劳动仲裁员出具的法律文书,叫裁决书,法院审理后,由法官出具的法律文书,叫判决书; 3、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


·一、职员应该怎样投诉用工单位?
      一、职员应该怎样投诉用工单位? 一是注意区分举报和投诉。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如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个人的合法权益,则可提出投诉。 二是劳动者应及时维权,以防错过时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有关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将不再查处。 三是举报宜通过快速有效方式。...


·单位可以随意降低劳动者工资吗
      对于劳动者来说,工资问题应该是他们在工作期间最关心的问题了。现实生活中有些单位会以种种名目降低劳动者的工资,也就所谓的调薪。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单位可以随意降低劳动者工资吗?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可以随意降低劳动者工资吗 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书需要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书需要多久? 有时间限制的,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出具。如果属于工伤,建议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工伤认定流程1、向人力资...


·主张双倍工资要收集哪些证据
      主张双倍工资要收集哪些证据 一、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1、劳动关系双方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 2、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3、如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仍无法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的,可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