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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的处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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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的处罚是什么?
  
  一、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的处罚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306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重处罚事由 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犯罪手段恶劣,严重妨害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或者使有罪者逃避了刑事追究,或者使无罪者受到了刑事追究。
  
  二、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保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第四十七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诉讼参加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 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 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 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 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律师法》
  
  第四十五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一)泄露国家秘密的;
  
  (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 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
  
  (三)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的。
  
  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应当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辩护人在对当事人的犯罪事实进行辩护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处理,如果存在妨害作证的犯罪事实,或者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干扰行为的,则构成了上述罪状,具体判罚由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后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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