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承包的方式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建筑工程承包的方式有哪些?一、按承包对象的组织形式划分
  按承包对象的组织形式可分为单独承包和联合共同承包。
  1、单独承包是指承包方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单独承包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式。这种承包模式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
  2、联合共同承包是指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组成非法人的联合体,以该联合体的名义承包某项建筑工程的承包形式。《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有明确规定:“对于大型或复杂的建筑工程,几个承包商可以组成一个联营体作为承包商。在这种情况下单一承包商的所有原则,同样适用于联营体。”由几个承包方组成联营体进行工程承包是一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一般适用于大型、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对这种利用联合承包的方式进行项目承包有以下几方面优势:
  ①利用各自的优势进行联合投标可以减弱相互间的竞争,可增加中标的机会;
  ②一方面由于工程标的额大,联合承包可减少承包风险性,为产于承包的承包商都能争取到更多的利润。另一方面联合承包方式也有助于企业彼此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为企业谋取更长远的发展。
  3、联合承包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①一般是大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才采用联合共同承包的方式承包,避免了杀鸡用宰牛刀的人力、物力、才力的浪费;
  ②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在共同利益的驱使下,有利于引导共同承包的各方积极地组织项目实施的过程;
  ③企业应当在资质等级范围内承包工程,这也是我国对承包方资质的基本要求。
   二、按工程承包范围即承包内容划分的承包方式,
  有建设全过程承包、阶段承包、专项承包和“建造—经营—转让”承包4种。
  (一)按承包者所处地位划分承包方式在工程承包中,一个建设项目上往往有不止一个承包单位。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以及不同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同,地位不同,也就形成不同的承包方式。常见的有5种。
  1、总承包,
  2、分承包,
  3、独立承包,
  4、联合承包,
  5、直接承包
  (二)按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划分承包方式,根据承包单位获得任务的不同途径,承包方式可划分为4种。
  1、计划分配,
  2、投标竞争,
  3、委托承包,
  4、获得承包任务的其他途径
  (三)按合同类型和计价方法划分承包方式,工程项目的条件和承包内容的不同,往往要求不同类型的合同和包价计算方法。因此,在实践中,合同类型和计价方法就成为划分承包方式的重要依据。
  以上就是的我们为您总结的关于建筑工程承包的方式的具体内容。其中涉及到了承包对象的组织形式,和按承包内容的不同来划分的承包方式,这当中又分为很多种的类型,比如按其所处地位的不同,获得途径的不同,合同类型等又划分为不同的承包。


·担保公司工作总结
      担保公司工作总结工作总结,是一个公司对一年工作优点与不足的总结,对公司的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每一个职工在年终的时候都会要进行一个详细的工作总结,担保公司也不例外。担保公司工作总结(职工)内容有什么,很多人都并不了解。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 担保公司工作职工个人总结 一、基本情况 入职以来,我认识到自身的工作经验不足,社会阅历不够,需要不断的加强学习,特别是对业务上的知...


·劳动合同一定要当面签吗?
      劳动合同一定要当面签吗? 一、劳动合同一定要当面签吗 劳动合同不一定要当面签,一方先签时,后一方签字或盖章时为合同签订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


·签订三年合同工单方毁约如何处理?
      签订三年合同工单方毁约如何处理?签订三年合同工单方毁约的处理方式是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有一方不按照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的话,就会成为违约侵权,就要向受到损害的一方交付违约金,如果私下里协商不成的话,可能还会成为民事诉讼案件。目前来讲,一般的劳动合同所签的期限为三年,也就是说在三年之内,劳动者要向劳动单位提供劳动,同时劳动单位要向劳动者提供适当的报酬补贴,奖金等等。可是三年的时间是...


·最新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管理办法?
      最新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定额(以下简称定额)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主管部门)发布的各类定额,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定额是指在正常...


·常见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在工作的时候,员工在工作上对于用人单位有一些意见,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合同纠纷的话,因为很多员工和用人单位其实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很多的劳动合同纠纷大部分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寻求劳动争议协调仲裁就可以得到解决。一般常见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企业调解 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


·工程质量最低保修范围及期限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工程质量最低保修范围及期限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当代社会,工程质量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非常值得关注的焦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对于工程质量的保障通常是有一个保修期的,因此他都想要知道工程质量最低保修范围及期限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


·用人单位在国庆节放假扣工资吗
      用人单位在国庆节放假扣工资吗?用人单位在国庆节放假不能扣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二、公司违法扣工资怎么办?劳动者如果被用人单位无...


·手指骨折工伤赔偿标准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很多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会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发生后不知道如何处理,如何取得工伤赔偿。要取得工伤赔偿首先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其次要通过合适的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金问题。手指骨折工伤赔偿标准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手指骨折工伤赔偿标准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你需要进行相关的伤残鉴定,根据以下标准去查看工伤手指骨折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


·上班出门死亡算不算工伤死亡?
      上班出门死亡算不算工伤死亡? 上班出门死亡算不算工伤死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


·福州市劳动争议调解过程是什么?
      福州市劳动争议调解过程是什么? (一)定义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由于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由第三方(例如专业性的人才机构、争议调解中心等)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法律咨询、和解方式等的说明。 (二)基本内容 劳动争议调解贯穿整个劳动争议纠纷解决的过程,自劳动争议发生起,就可以自主向对方提出调解,或者依《企业劳动争议协商...


·当事人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工资怎么算
      当事人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工资怎么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故被辞退的话: 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申请劳动仲裁,申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