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一般情形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一般情形有哪些
  
  一、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一般情形有哪些
  
  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
  
  (一)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 合同解除;
  
  (三) 债务相互抵销;
  
  (四)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 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其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而解除、终期届至等为合同的相对终止,即合同履行效力的消灭。
  
  二、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2、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3、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4、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5、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6、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我们发现一般合同中都是有约定期限的,就算是租赁合同,虽然规定最长期限为20年,那也是在一定范围内。通常,当出现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或者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合同关系的客观就不复存在,这种情况下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就会归于消灭,到此合同权利义务也就会终止。
  
  


·合同法51条与司法解释是什么?
      合同法51条与司法解释是什么?1、合同法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百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2、最高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时,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度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


·年终分红协议书范本合同是怎样的
      年终分红协议书范本合同是怎样的 现在社会公司一般分为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但不管是哪种多少都一些小的股东或者是合伙人。那么随着年关将至,这一年的分红也要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发放了。那么你知道年终分红协议书范本合同怎么书写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以下是年终分红协议书范本,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年终分红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及激励...


·监理合同到期告知函是什么?
      监理合同到期告知函是什么意思 一、监理合同到期告知函是什么意思 监理合同到期告知的意思,大致意思是工程已验收,监理可以撤场或者不需要常驻现场,但是要写清楚缺陷责任期或保修期监理需要定期巡视或随叫随到什么的,对于工程中的其他注意事项也要交代清楚,还需要看合同要求,没要求的一般随叫到就行了。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


·合同撤销权案由有哪些?
      合同撤销权案由有哪些? 一、简述撤销权 所谓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和权利的行为危害自己债券的实现时,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在民法理论上有的又称之为废罢权诉权。 二、撤销权纠纷的具体案由 撤销权纠纷案件根据其具体内容不同又可以区发为三种,即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纠纷;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 1、撤销债务人...


·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吗
      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吗并不是所有的合同在签订之后就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那么就是当然无效的。那在合同在无效之后将在就一定要返还财产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吗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司法实践,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合同后,原则上都是按返还财产的方式处理,但这并非唯一的解决办法,且按此原则处理,有时明显不切合实际,还可能引起...


·就业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就业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就业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都有什么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如果合同就签一份可以告他吗
      可以,合同份数少这个事不影响合同效力的,只要合同内容不违法流程不违法,合同就有效。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最好一式两份,如果只有一份的,只要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也有效。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


·铁矿石贸易合同是怎么写的
      铁矿石贸易合同是怎么写的 铁矿石贸易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


·一、北京市租赁合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北京市租赁合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北京市租赁合同的具体内容是:规定双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它是约束双方当事人的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但是前提是该合同必须尊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房屋租赁合同与一般的合同相比有着一些明显的不同。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一旦过了期限,房屋租赁合同就会失效。二、签订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1、要求房东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份...


·合同签约违约金数额过高怎么办
       一、合同签约违约金数额过高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权相予以适当减少,以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大体相当。对于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情况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又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对违约金问题,人们在尊重当事人自由地约定违约金的...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一、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赠与合同在实际履行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不论赠与合同是不是附条件,赠与人在实际交付赠与财产前,都可以撤销。受赠人已经履行赠与义务的,可以要求赠与人进行赔偿或者补偿。 二、赠与成立情况下,是否具有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情形 赠与行为是一种赠与人无偿给与、受赠人获利的单务无偿行为。如果对赠与人不予以特殊的考虑和保护,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