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安徽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安徽省的道路交通规划现在纳入了我国长江经济发展区的规划中,这样的规划有利于安徽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带动安徽一大批劳动力,增加了就业率。但是这样的规划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有着一定的弊端,比如交通事故的频发发生,如何有效的防范安徽省交通事故成为了安慰的工作重心,那么,安徽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何,做了以下分析。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含义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全国各省市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都不一样,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二、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相关数据
  2015年安徽省城镇(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关数据,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36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21元,2015年安徽省城镇(农村)人均消费性支出相关数据,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234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975元。
   三、安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二)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丧失劳动能力),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随着长江经济发展区的规划项目的实施,安徽省的经济实力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近年来也取得到了瞩目的成就,安徽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跟安徽的经济发展相关联,可以说安徽经济实力大,安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就高,安徽省经济实力弱,赔偿标准相应就低。


·车祸划分责任跟黑车有关系吗
      车祸划分责任跟黑车有关系吗?车祸划分责任跟黑车是没有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


·一、交通事故造成一级轻伤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造成一级轻伤怎么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一级轻伤的具体赔偿情况应当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来处理:(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交通事故缓刑人员能出省吗
      一、交通事故缓刑人员能出省吗?原则上不能,缓刑期间受住所地派出所监管,半个月作一次汇报。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


·交通十级轻微伤赔偿有哪些?
      交通十级轻微伤赔偿有哪些项目 一,交通十级轻微伤赔偿有哪些项目 轻微伤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


·抵押车买卖合不合法,相关流程有哪些?
      抵押车买卖合不合法,相关流程有哪些?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听到抵押房屋来进行贷款行为,其实在抵押活动中,抵押汽车也是抵押中的一种,由于汽车价值非常高,很多车主将抵押的车辆进行交易,那么在法律规定上,抵押车买卖合不合法及买卖流程有哪些,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抵押车 抵押车一般都是指正规手续,抵押给私人、典当行、企业的(一般抵债)。抵押车实际上就是贷款车,有以下两种情况:...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范围是什么?
      汽车的日益增多,给交通带来的压力越来越大,而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多。当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碰撞后,受害人如何解决纠纷,法律规定赔偿范围的标谁和要求是什么,能否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具体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范围,请看下文详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有关法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


·机动车停车场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机动车停车场肇事逃逸怎么处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交通事故逃逸相关规定《中华人...


·房产交易时网签合同怎么签?
      房产交易时网签合同怎么签?房产交易时网签合同需要由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网签是网上签约的简称,常见于房地产交易领域,指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形成网签号并在网上公布,用户可以通过...


·自驾游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私家车的增多,不少人会选择在放假休息的时间带上家人自驾出游,相比报团旅游,自驾游的时间相对宽松一点,也更自由一些。但自驾游发生事故的风险也是比较大的,那通常自驾游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自驾游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应保护好事发第一现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由交管部门进行事故的现场勘查。如果确定要负责...


·我们都知道,只要我们进入企业工作了,公司就会为我们交纳保险公
      我们都知道,只要我们进入企业工作了,公司就会为我们交纳保险公积金,即时不交五险一金,但基本保险也是会交的。那么国家什么时候要求企业买五险一金的呢?国家对于企业为员工购买保险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呢?那么下面就跟随我们来学习一下五险一金的相关规定。 一、国家什么时候要求企业买五险一金的 国家从2011年7月1日起开始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五险,公积金是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的。 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