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国人与外国人结婚要什么证件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当与国外经济文化交流进一步深入的时候,也出现了很多中国人与外国人结婚的情况。此时,在我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必须要按照我国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那么中国人与外国人结婚要什么证件呢?以下是详细介绍。
  
  一、与外国人结婚需要哪些证件
  
  (一)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二)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三)外国侨民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二、与外国人结婚的程序
  
  (一)申请
  
  1、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法定的证件;
  
  3、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4、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在与外国人结婚的时候,根据当事人身份的不同,此时需要提供的证件就是不同的。具体与外国人结婚要什么证件,您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同时,我们还为您整理了与外国人结婚的程序内容,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洛阳律师。
  
  


·一、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都?
      一、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都有哪些 最高院婚姻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出现以上三种情况,法院是支持彩礼返还的。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


·想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要注意哪些问题
      想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想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要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孩子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不是夫妻一方带,...


·一、结婚几年可以分割财产?
      一、结婚几年可以分割财产? 结婚后不管时间长短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都可平均分割的,也就是说,分割夫妻共有财产跟结婚时间的长短没有必然的联系,只不过结婚时间的长短当然会导致夫妻共有财产的多少,例如结婚半年就离婚的和结婚十几年才离婚的,取得的夫妻共有财产肯定差别就非常的大了。 根据最新的《民法典》的规定,已经取消了此限制,所以不管你们结婚多长时间,都可以分割财产。原则上,如果...


·离婚之后怎样夺回孩子的抚养权
      虽然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孩子抚养权作出处理,但此时的处理结果并不是一层不变的,现实中,如果因为客观情形发生了改变,那此时也是可以对抚养权作出变更。而此时对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在想自己应该怎样夺回孩子的抚养权,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夺回孩子的抚养权 你得有稳定的收入,最好能证明孩子跟着对方对孩子成长不好,比如对方有嗜酒、赌博、吸毒、家庭暴...


·婚外恋与重婚的区别是什么?
      婚外恋与重婚的区别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按照《婚姻法》上的定义,事实婚姻是指男女违反结婚程序而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群众也公认他们是夫妻的。也就是说婚外恋可能构成重婚,二者存在重合的地方。好多人误以为有老婆的人与别的女人同居就是重婚,其实这两个不同概念涉及到罪与非罪的“大是大非”问题。重婚是刑事...


·婚前财产是否等于个人财产
      就一方的婚前财产来看,实践操作过程中,我们通常都是认定为个人财产,然后进行处理的。但从法律上面分析,婚前财产是否等于个人财产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具体解答这个问题。 一、婚前财产是否等于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19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


·我国结婚的实质条件都包括了哪些
      相信您都清楚男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这都是有一定的条件要求,而在法律中规定的结婚条件中,具体分为了实质条件和禁止条件。究竟我国结婚的实质条件都包括了哪些内容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结婚的实质要件是指男女双方本身的状况与相互之间的关系均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可以确立婚姻关系的条件。根据我国的规定,结婚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


·事实婚姻 新婚姻法是否承认?
      在我国,公民之间要建立夫妻关系,应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双方就是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婚姻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但现实中会有一些未领取结婚证,却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对外也宣称为夫妻关系的情形,这种事实婚姻 新婚姻法是否承认?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事实婚姻新婚姻法是否承认?不承认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范围
      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组成了夫妻财产,其中财产的性质不同,那么实际的处理也就是不同的。因此,实践中,很有必要区分清楚哪些是法定夫妻个人财产,而哪些又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范围。 一、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范围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


·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应该赔偿多少钱?
      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应该赔偿多少钱 一、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应该赔偿多少钱? 女方提出离婚一般不需要赔偿男方,只有一方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那么此时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


·子女监护权变更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子女监护权变更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子女监护权变更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