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法传统手工艺保护是合法的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著作权法传统手工艺保护是合法的吗?
  
  一、著作权法传统手工艺保护是合法的吗?
  
  是合法的;
  
  著作权也称版权,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无形的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识所产生之权利,故属知识产权之一种,包括重制权、公开口述权、公开播送权、公开上映权、公开演出权、公开传输权、公开展示权、改作权、散布权、出租权等等。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在保障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须兼顾文明之累积与知识之传播,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著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
  
  二、著作权法受保护的作品
  
  可申请登记的作品范围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上述作品的含义是:
  
  
  (1)文字作品,是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是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5)曲艺作品,是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是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8)美术作品,是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9)建筑作品,是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10)摄影作品,是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12)图形作品,是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3)模型作品,是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综合上面所说的,著作权法对于我国拥有作品的人来说是必须要存在的,便前提也是要保障自己的作品是属于自己的原创,没有任何的抄袭行为,这样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在进行办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处理,这样才能办理好。
  
  
  


·商标变更和商标转让之间有哪些
      商标变更和商标转让之间有哪些不同商标权利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合法所有的商标做出相应的处分,其中就包括了进行商标转让和商标变更。但现实中,由于商标转让和商标变更之间存在一定的交叉,导致很多人无法准确区分,那究竟商标变更和商标转让之间有哪些不同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商标转让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


·商标被国外抢注了怎么办?
       一、商标被国外抢注了怎么办? 如果发现商标被日本抢注了,那么是可以提无效宣告的。商标注册后,如果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理由,利害关系人可向日本特许厅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基于不正当竞争目的、针对驰名商标的恶意抢注为理由提出的,可以随时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基于与在先注册商标近似、与他人其他权利构成冲突等理由提出的,需自注册日起五年内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二、理论基础 取得商标专...


·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是什么一、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 ? 1、中心限定制原则  此项原则只要通过说明书及其附图的内容全面揭示发明创造的整体构思,将保护范围扩大到四周的一定范围。只要满足授予专利权的专利性条件即可,不必进行高度的抽象和概括。因此,中心限定原则相对于周边限定制原则可以进行进一步的扩展补充解释,在专利纠纷中可以有效的防止有人利用专利撰写的漏洞规避相应的...


·浙江商标买卖的程序是什么?
      浙江商标买卖的程序是什么? 一、浙江商标买卖的步骤 1、 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


·商标续展证明丢失了怎么处理?
      商标续展证明丢失了怎么处理? 一、 商标续展证明丢失了怎么办? 商标注册人遗失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的,应向商标局及时提出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由商标局及时予以补发。 申请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二、申请材料 (一)应提交的书件 1.每申请补发一件商标的...


·专利这种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在国际上被列为工业产权
      专利这种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在国际上被列为工业产权中最重要的一种权利。国家对专利统一管理,形成专利制度,用以保护技术发明权利,鼓励发明创造,促使技术发明推广应用。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的专利制度,也侵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情节严重会构成假冒专利罪。一般该怎样对假冒专利罪作出认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该怎样对假冒专利罪作出认定 1、客体要件 本...


·企业商标抢注是违法的吗?
      商标抢注是违法的吗?答案是否定的,恶意抢注才违法“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


·专利权质押风险共担吗?
      专利权质押风险共担吗?目前并没有建立起风险共担的运作机制,缺少风险分担机制是制约专利权质押贷款的第三道瓶颈。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第五条:“鼓励金融机构对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给予优惠的信贷支持,建立健全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制度和其他信用担保制度,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良好条件。搭建多种形式的科技金融合作...


·专利侵权的几个原则是什么?
      专利侵权的几个原则是什么?1、全面覆盖原则全面覆盖原则是最基础的一个原则,要求将被控侵权方案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进行对比,若被控物或方法侵权成立,那么其将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人民法院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审查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对于...


·如何在商标权质押登记机构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
      如何在商标权质押登记机构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 一、什么是商标权质押 商标专用权质押是指商标注册人以债务或者担保人身份将自己所拥有的、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商标专用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商标专用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商标权质押的登记机构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具...


·证明商标注册的途径有哪些
      证明商标注册的途径有哪些 一、证明商标注册的途径 证明商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比如“绿色食品”标志等 办理途径: 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