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建筑工程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一、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5、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6、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政府投资工程(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应急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还需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二、专业分包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已办理备案手续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复印件;
  7、建设单位同意工程分包的证明原件(劳务分包或已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分包的专业工程可不提供);
  8、分包工程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其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9、非招标工程,应提供分包工程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核原件)。
   三、劳务分包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建筑劳务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7、建筑劳务作业队长的任命书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监理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业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监理酬金审核文件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核原件)、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原件,监理单位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其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五、合同变更备案
  1、补充协议原件一式4份;
  2、原备案合同复印件1份。
  办理:在建设局业务收文窗口直接办理。凭备案受理回执领取办理结果。
  以上是一个很详细的总结。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并不是多次一举。这样的规定是为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护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车辆三大件维修期间的误工费有吗?
      车辆三大件维修期间的误工费有吗没有的误工费是指因医疗过错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不应当赔偿误工费。误工费的赔偿分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情况: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


·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属于工伤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一般来说,只有在工作中造成的伤害才属于工伤,但是进行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造成的伤害也可能属于工伤,那么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属于工伤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属于工伤 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答案是肯定的。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


·车祸中锁骨骨折不算工伤能评残吗
      车祸中锁骨骨折不算工伤能评残吗?车祸中锁骨骨折不算工伤也能评残,可以申请人身损害伤残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


·女性车祸受伤55岁以上没有误工费吗?
      女性车祸受伤55岁以上没有误工费吗?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只要55周岁的女性在事故之前有收入且因事故发生导致收入损失,则可以主张误工费;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


·大家知道该如何贷款买车吗
      您知道该如何贷款买车吗?如今贷款买什么的都有,而其中最常见的就是贷款买车和买房了。买的东西不同,那么此时具体的贷款条件也是不同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贷款买车的相关知识吧。 一、办理个人汽车贷款的基本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具有合法身份证件,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件。 这是办理车贷的基本条件,下面来看看贷款买车具体需要什么手续...


·车辆质押合同范本是什么
      车辆质押合同范本是什么根据合同的基本要素整理如下: 一、当事人信息 以车辆质押合同为例,当事人信息应该具体包括甲方(出借人、质押权人)和乙方(借款人、出质人)的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二、标的信息 标的表明的是合同为何而立,因此也是关键内容。以车辆质押合同为例,标的物即为车辆,对于车辆需要明确的信息至少应该包括牌照号、车辆型号、发动机型号、车架号等。同时合同中应当注...


·投诉校车超员的法律规定应该怎样进行?
      投诉校车超员的法律规定应该怎样进行?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十分的清楚,车子的载客量是一定的,如果超员驾驶存在着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性。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车辆为了自己的利益超员驾驶,包括校车也是如此,很多人想要了解投诉校车超员法律规定应该怎样进行?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举报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1...


·涉外交通事故处理处理程序有哪些?
      交通事故每天都在发生,如果事故当事人是国外人或者其中一方是外国人,那便要按照涉外交通事故情况来处理,必须根据我国关于涉外交通事故处理处理程序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下面由我们为您讲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中,涉及涉外因素,例如:事故当事人为外国人,即为涉外交通事故。涉外交通事故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涉外,均能成立涉外案件,既可以是受害人,也可以是肇事方。 外...


·一、交通事故一定要拖车吗?
      一、交通事故一定要拖车吗 关于交通事故一定要拖车这种表述显然是错误的,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是否需要拖车,是不一定的,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取决于发生交通事故后,该车辆是否影响了交通状况,是否阻碍了其他车辆的行驶。 二、需要拖车的情况 1、车辆不能移动的 2、严重堵塞交通的 3、车主不在现场的 4、事故有人员伤亡的 5、车辆非法的 三、支付费用的一方是谁 1、...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赔付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赔付标准是什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


·关于常州交通伤残鉴定多久出结果
      关于常州交通伤残鉴定多久出结果常州交通伤残鉴定一般一个月出结果。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二、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