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中规定哪些属于自诉案件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刑法中规定哪些属于自诉案件
  
  一、哪些属于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二、自诉案件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即为自诉案件);
  
  (二)属于本院管辖的;
  
  (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法律中有规定,被害人或者是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这都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当然,即使是自诉案件也需要遵守追诉时效的规定,也就是说,需要在追诉期限内提起自诉,至于是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决定。另外要注意的是,对于提起刑事自诉的法院,也要是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否则的话将不予受理。
  
  


·犯了绑架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了绑架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一、犯了绑架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


·寻衅滋事罪可以同时判罚金吗
      寻衅滋事罪可以同时判罚金吗 一、寻衅滋事罪可以同时判罚金吗 有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诈骗罪无罪存疑的辩护词是怎样的
      一、诈骗罪无罪存疑的辩护词是怎样的 诈骗罪的无罪存疑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内蒙古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Y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Y某诈骗案的一审辩护人。本律师接受指派后,查阅了案卷资料,会见了被告人,并结合庭审情况,对本案有了详尽的了解,现依据本案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辩护人的观点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聋哑人犯罪该怎么进行处罚
      聋哑人不同于精神病人,日常生活中,他们也有可能实施犯罪行为,而在构成了犯罪的情况下,究竟该怎么处罚聋哑人犯罪呢?另一方面,聋哑人犯罪的行为特点又包括了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聋哑人犯罪该怎么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聋哑人犯罪,应当和健全人一样依照法律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予以正视...


·故意伤害刑事自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故意伤害刑事自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故意伤害刑事自诉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伤害造成轻伤,判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这是可以公诉也可以自诉的案件;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向检察院申诉对公安局立案监督,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自诉,不过自诉是要自己举证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是自诉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


·无证驾驶行政拘留有案底吗?
      无证驾驶行政拘留有案底吗?不会留有案底。所谓案底一般是指前科,即曾因犯罪被刑事处罚。一般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无刑事案底。行政拘留也会有记录,但不会留有前面这类”案底“,对将来无实质影响,如果要彻底查你的时候会找到这些记录,不会影响你的就业和升学。对于你考公务员,当兵,出国办护照等是没有任何影响的。相关知识:拘留的分类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


·偷东西判刑了还能花钱保出来吗?
      不能。我国没有保释制度。所谓“保释”,就是指的取保候审。人在判刑以后不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只能在法院审判之前办理。一旦被判刑,就不存在取保候审问题了。判刑以后,在服刑期间认罪悔过,表现良好,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减刑。《刑事诉讼法》第67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全文是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刑事诉讼法作为保障司法完善的程序法,对于刑事案件的审理等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法律不是尽善尽美的,刑事诉讼法在实践中往往会遇到一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专门出台了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章 管 辖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


·诈骗罪是刑法多少条,它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诈骗罪是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的内容,实际上,通过非法占有为目的,并用了不合理的手段,骗取巨额财产,都将会构成诈骗罪,受到一定的刑事处罚。下面我们就简要讲述一下有关诈骗罪是刑法多少条以及它的构成要件等相关内容,帮助您做一个了解。 一、诈骗罪是刑法多少条 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监视居住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是否可以折抵刑期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


·我国法定的主刑有哪些种类
      可以说刑罚就是刑事处罚的简称,而我国的刑事处罚主要分为了两大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每一类当中又具体分为了一些细小的处罚。那您知道主刑有哪些种类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主刑有哪些种类 1、管制,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在长期实践中证明,管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较轻,应当判刑,而又不必关押的犯罪分子,适用管制,放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