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个创作人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没有发表的,不再享有保护期。3、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的权利,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之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享有保护期。4、出版者享有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5、表演者的身体权、保护演出形象不受歪曲权不受限制许可现场直播、公开传送其表演、录音录像、复制、发行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和信息网络传播表演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6、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7、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广播、转播节目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二、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是多长《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也就是说,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终身享有,作者死亡后,这三项人身权并不因为作者的死亡而消失。依《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此外,如果作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在其变更、终止后,其单位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保护。因此,如果作者死亡后,他人侵犯其上述三种著作权人身权中物任何一种权利,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承受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著作权法行政管理部门在相应的情况下有权出面保护。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是可以相互独立存在的权利,因此,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不受著作财产权保护期限了限制。也就是说,即使在著作财产权期限届满的情况下,著作人身权仍然存在,受到法律保护。在我国,著作人身权包括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权与发表权。作者的作品著作权归属这类个人所有,相关的个人应积极的按照法律权益进行保护。发现这类侵权行为时,应积极的收集案件证据,计算自身的相应损失。在法律的保护权益内,要求这类犯罪人员对自身进行相应的赔偿办理。
  
  
  


·法律规定专利权有哪些内容
      专利权有哪些内容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 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授权,以经营为目的的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3、转让权: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4、...


·什么是版权纠纷调解申请书
      什么是版权纠纷调解申请书 版权纠纷调解申请书 当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__ 民族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_____________...


·什么情况是商标侵权2023
      什么情况是商标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


·注册商标已过续展宽展期还可以续展吗?
      注册商标已过续展宽展期还可以续展吗? 一、注册商标已过续展宽展期还可以续展吗? 是可以续展的; 1、国家为了消除无效商标的市场影响,额外给了一年的保护期,应立即对到期的商标提出重新申请。如果发现有人抢注,也可以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 《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他人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


·专利合同备案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利合同备案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其实只要专利合同的主体条款全部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许可合同备案这也并不是一个必须要进行的程序,只不过是现在人们对于专利许可的这件事情都已经习惯于签完合同以后及时进行备案登记,这样以后万一发生了侵权行为的情况下也能够提供有效证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专利合同备案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专利合同备案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专利...


·国外商标在中国抢注该怎么办
      国外商标在中国抢注该怎么办首先我们国家对于商标有着明确的保护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而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总结:国外商标属于国外保护范畴,而国内已经注册的商标...


·有权提起商标侵权投诉的主体是谁?
      有权提起商标侵权投诉的主体是谁?商标权主体又叫商标权人,是指依法享有商标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商标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主体包括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及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它们是商标权利的享有者。1、投诉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如侵权嫌疑人名称、地址,涉嫌侵权行为的发生地,涉嫌侵...


·抄袭部分侵犯著作权吗?
      抄袭部分侵犯著作权吗?抄袭部分显然是可以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二、侵犯著作权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1、判处...


·网络著作权间接侵权是什么
      我国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三种,其中,著作权,也被称为版权,就是法律为了保护公民的文学艺术作品,赋予公民的一项民事权利,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1.作品要享有法律上规定的著作权的话,思想上首先必须具有独创性,并不是任何作品都可以获得著作权的。著作权的主体,不仅有作者,网络的管理者也是。2.网络著作权是著作权的一种,跟传统的著作权不一样的地方在于网络著作权,主要是将作...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个体?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个体有哪些 一、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个体有哪些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 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版权属于什么资产
      属于无形资产。版权和著作权一样,内容相同,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权包括以下权利:(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