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以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可以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以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主要包括:
  
  1、合伙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企业解散如何清算?
  
  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的办法,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在出现法定事由或者约定事由的时候,就会导致合伙企业解散,那么合伙企业就会终止活动。按照《合伙企业法》中的规定,在合伙企业解散之后,就需要作出清算。与此同时还需要通知和公告企业的债权人,而在清算的时候往往是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若属于普通合伙企业的话,那应当由所有的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没公司章是否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没公司章是否有效? 一、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没公司章是否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没公司章是有效的,欠条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没公司章的情况下也是有效的。欠条的主体是公司的话,最好要有公司的公章,但如果只有法人的签名也可以视为公司的行为,公司要承担债务的责任,欠条是有效的。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


·公司设立的前期准备有哪些?
      公司设立的前期准备有哪些? 一、公司设立前期要确认自己创业的公司形式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如果朋友、家人合伙投资创业,可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


·公司律师法律援助规定的具体内容
      公司律师法律援助规定的具体内容 一、什么是公司律师 公司律师:公司律师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司法部颁发的法律执业资格,在企业内部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为企业内部提供法律服务并依法取得公司律师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我国建立公司律师制度,可以使公司律师通过参与企业的各种经营事务,将法律服务直接引入企业决策层面,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公司律师必须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执业资格,只能...


·北京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么规定
      北京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北京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司更名 变更公司名称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4、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5、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


·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中诉讼主体资格如何确定?
      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中诉讼主体资格如何确定?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列股东与公司为诉讼主体;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以外的第三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列争议双方为诉讼主体,必要时公司可以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 1、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 在隐名股东股权确认纠纷中,对相关当事人法律地位以及由此应确定的诉讼地位,司法实务界及理论界认识上并无一定之规则,笔者查阅到已发...


·公司可以强制要求加班么
      加班会剥夺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时间,如非特殊情况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可是公司可以强制要求加班么?如果可以的话,在安排员工加班之后,这个加班工资又该怎么来计算呢?我们会在下文一一为您讲解。 一、公司可以强制要求加班么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都有哪些
      我国的公司类型主要分为了两类,就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而合伙企业仅仅是作为一个一种企业形式存在,与这里的公司法人其实并不一样。而设立不同的公司要求满足的条件不同,那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


·一般公司法人离婚怎么办?
      一般公司法人离婚怎么办? 我们知道一个法人对于公司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公司法人可以在公司运营的时候行使公司的权利,保障公司的正常发展和运营,对于公司法人的变更在我国相关的法规中有详细的规定,主要是保障公司的正常发展,那公司法人离婚怎么办?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公司法人离婚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公司法人职称变化时怎么办?
      公司法人职称变化时怎么办? 一、法人职称发生变化应该怎么办 (一)相关法规 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法人变更程序 到工商局更换企业营业执照,需要带上以下资料,受理后10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


·监理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存在吗?
      监理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存在吗?监理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因此不能以分公司名义签订任何形式的协议。目前,我国工程建设实行的是总监负责制,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监理公司签订的合同后,应组建监理项目部并授权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公司履行监理合同。至于监理公司内部对项目部的管理是由那一级来进行,是监理公司内部的事,无需在合同中体现。如果确要分公司管理监理项目的业务,则监理合同中所确定监理公司的...


·签合同可以盖分公司的公章吗?
      签合同可以盖分公司的公章吗不可以,应当盖总公司的章,分公司不是法律上的独立主体,法律责任仍由总公司来承担。只有分公司公章的,最终责任仍由总公司承担;既有分公司又有总公司公章的,最终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在执行案件中,分公司有独立财产的,优先执行分公司的财产。在分公司财产不足时,才由总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在执行案件中分公司有独立的财产主体资格。二、合同生效的条件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