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优先增资权公司法的规定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优先增资权公司法的规定是什么?
  
  一、优先增资权公司法的规定是什么?
  
  优先增资权公司法的规定是公司法当中的71条规定的公司的股东,如果要进行股权的转让的话,那么公司内部的成员的话是优先进行认购的,这实际上就是优先增资的权利,当然了,在认购股权的一些具体的价格方面是平等的。优先认购权(Pre-emption rights)指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债时老股东可以按原先持有的股份数量的一定比例优先于他人进行认购的权利。
  
  我国《公司法》第71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司增资的方式
  
  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者债转股。
  
  1、增加票面价值
  
  增加票面价值,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增加资本的目的。譬如,法定公积金,应分配股利留存,以及股东新缴纳的股款,均可记入每股份中,从而使其票面价值增加。
  
  2、增加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如果是原有股东认购出资,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配股利留存转换为出资。
  
  3、发行新股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可以采取发行新股的方式。发行新股是指公司为了扩大资本需求而发行新的股份。发行新股份既可以向社会公众募集,也可以由原有股东认购。通常情况下,公司原有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
  
  4、债转股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数额还可以采取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如果将该种债券转换成为公司股份,则该负债消灭,公司股本增加。
  
  在当代社会公司内部成员之间,他也是享有一个优先的权利的,比如说优先的增资的权利,在公司对外发布一些具体的投资事项的时候,公司内部的成员的话是可以对这个股权来进行认购的,但是在价格方面的话一般都是一样的。
  
  


·设立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
      设立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 一、私募基金的设立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


·武装押运公司改制有什么规定
      武装押运公司改制有什么规定 武装押运公司改制有什么规定 武装押运公司成立的条件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条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对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规划、布局要求,具备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以上; (三)有符合《专职守...


·公司法中股东利益分配是怎样的
      股东利益分配是公司股东最为重要的一种行驶权利,也是投资最为基本的要求。以此股东分红或者利益分配,可以根据其投资的多少,以及投资是否盈利等条件决定。那么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中股东利益分配具体是怎样的?就由我们为您解答。公司法中股东利益分配是怎样的公司法中股东利益分配是公司股东最重要的权利,也是股东投资公司的目的所在。股东从公司所分配的利润称为红利、股利或股息。公司只能弥补亏损和提取法...


·企业注册资本大有什么影响?
      企业注册资本大有什么影响?公司注册资金大小对公司的影响:1、由于注册手续的费用是按资金多少的百分比来算的,所以注册资金多,注册手续费就贵。虽然工商免费了,税务还是按照注册资金来收印花税的。2、公司注册资本越高,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越多。3、注册资金多寡,一定程度上表示该公司的资本是否雄厚,有没有做大项目的能力,客户有时候会以注册资金作为一种合作上的考虑的;4、很多竞标项目是要考验公...


·企业什么情况应支付补偿金
      在法律上,当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劳动者权益时,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那么,具体而言,企业什么情况应支付补偿金给劳动者呢?当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也是有上限的。那实践中,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一般有什么限制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明。 一、企业什么情况应支付补偿金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


·公司法注册资本到位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注册资本到位规定是什么?随着我国的经济不断的增长,很多新的公司也在不断的产生,新公司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对国民经济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而新公司的注册需要最低注册资本以及股东的出资期限,在法规中也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那公司法注册资本到位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验资证明的提交问题 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


·拒绝上夜班公司会开除我吗
      需要看合同中的约定,一般不会。单位虽然有权利根据工作需要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但是应当同劳动者协商,并取得劳动者的同意。至于白班和夜班或者三班倒这样的特殊事宜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予以体现。如果没有体现即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就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单位单方面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很有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追究单位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发生劳动...


·根据公司法规定能不能以分公司签合同?
      根据公司法规定能不能以分公司签合同?根据公司法规定能以分公司签合同,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只要审查...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流程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流程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流程 一、增资所需要的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4、公章、财务章、人名章; 5、法人身份证原件和亲笔签字; 6、原公司章程; 7、原验资报告复印件; 8、基本户转成一般户(提供专户的清单、银行的开户清单); 9、开户许可证原件和转账支票、现...


·公司隐名股东的退股条件有哪些?
       一、公司隐名股东的退股条件有哪些? 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出资人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它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这即为隐名股东。虽然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隐名股东,但是在司法界都倾向于承认隐名股东这一概念。我们可以理解为只要已进行实际出资并且有相关的内部协议约定股权比例或者权利义务,一般都被认定为该公司的隐名股东。当然对于隐名股东股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