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不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一、离婚不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不可以,抚养孩子是双方的义务,《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按年支付有困难,可按月或按季度给付。现代社会进入大学学习,几乎成为人生必经的教育阶段,甚至有些子女还要求让父母出资巨额的留学费用,子女为此提起诉讼的也并不少见;但2001年12月27日开始实施的《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父母抚养的子女仅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很明显,已将那些大学以上学历的费用排除在父母的抚养义务之外。此外,对于离婚前一方长期停付抚育费的,离婚后可酌情由一方补付一部分或全部抚育费。离了婚了不代表孩子就理所应当的应该让另一方去抚养,亲子关系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解体就自动消失,即便有些人心里面,非常不愿意承担对孩子的抚养费,但是我们在社会生活当中承担的任何义务不是自己不愿意就可以不履行的。
  
  
  


·离婚起诉流程和费用是怎么样的?
      离婚起诉流程和费用是怎么样的?(一)、离婚起诉流程: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2)户口本;(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


·起诉离婚要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是通过司法途径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此时启动诉讼程序是很重要的,并且还要求当事人提交一定材料, 那到底起诉离婚要什么材料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起诉离婚要什么材料 (一)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二)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


·一、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重新分割吗?
      一、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重新分割吗?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未达成协议,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分割财产,决定子女抚养等问题。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重新分割的。但是,出现以下情况时,离婚后财产可以重新分割。 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涉及到离婚时漏掉的对方的财产,比如漏掉的对方的房产、公司股权、股...


·一、没有结婚证孩子抚养费需要给吗?
      一、没有结婚证孩子抚养费需要给吗? 需要给的; 同样需要、没领结婚证,不影响子女索要抚养费的权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


·军人离婚女方有补偿吗
      由于现役军人的婚姻是受到法律较多保护的,因此有人就会问,要是军人离婚的话,此时对于女方来讲是否会有补偿呢?实践中,不少人都搞不清楚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军人离婚女方有补偿吗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的规定,夫妻离婚是否需要进行赔偿,与双方身份无关系。有法定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


·离婚了三金要给男方吗?
      离婚了三金要给男方吗? 一、离婚了三金要给男方吗? 不需要分割。 三金属于婚前的条件赠与。当结婚的条件达成,赠与就成立。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不需要进行分割。 根据法律的规定,除非存在以下情形,女方才需要返还三金: 1、双方根本未办理结婚登记; 2、结婚后一直未同居; 3、男方给付彩礼后生活困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


·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抚养权如何给抚养费抚养费应由子
      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抚养权如何给抚养费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女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


·依据刑诉法怀孕妇女能受到哪些保护?
      法律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公正的,无论是谁触犯了法律,都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本着人道主义,对于怀孕妇女这类特殊法律主体,应当给予她们人性关怀和保护。那么,在对怀孕妇女进行法律裁判的同时,依据刑诉法怀孕妇女能受到哪些保护?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一、依据刑诉法怀孕妇女能受到哪些保护?涉嫌刑事犯罪时,由于身份特殊,刑事法对其给予了特殊关照。其中,有关孕妇的规定较为明确,但关于哺乳期...


·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做出了约定或是法院作出了判决,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如果可以,该如何变更抚养权?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


·你知道婚前财产怎么界定吗?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情侣为了避免婚后或离婚时双方产生财产纠纷。您都知道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此他们会在婚前签订界定婚前财产协议或进行财产公证,对各自的婚前财产进行公证。那么婚前财产怎么界定?下面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婚前财产如何界定:谁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1、未婚夫妻 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


·离婚案当事人有权看庭审录像吗 ?
      离婚案当事人有权看庭审录像吗 ?一、离婚案当事人有权看庭审录像吗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当事人、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等均有权依照规定查阅或复制庭审录音录像,人民法院也应当为上述人员依法查阅庭审录像提供便利,如审判程序信息公开平台、诉讼服务平台等等。 因此,对于离婚案件而言,法院在审理时也是需要全程录音录像的。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