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权的法律特点都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专利权的法律特点都有哪些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二、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专利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主要分为了两大类,即人身权和财产权。要取得专利权必须要通过专利局的授予才行,在授予了之后如果专利权人不实施该专利或者不许可他人实施的话,那有关部门是可以采取强制许可措施,让申请的专利得到充分利用。这也就提醒各位专利权人,在被授予了专利权之后,一定要有实施或者许可他人实施。
  
  
  


·商标转让证明书补发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标转让证明书补发注意事项有哪些?1、补发证明申请书填写的申请人名义、地址应与现商标注册人一致,商标注册号、类别应与原商标注册证明一致。2、如果补发证明与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同时办理,补发证明申请应以变更前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3、如果原商标注册人的印章已经作废的,在补发证明申请书上加盖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的印章,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二、商标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1、买...


·发明专利申请在哪些情况下会被驳回
      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二、申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获得专利权的。1、符合专利法第五条: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


·申请专利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在需要申请专利权的时候,要先了解清楚究竟自己的产品是否符合《专利法》中规定的条件,如果不符合提出了申请,最终也是无法被授予专利权的,自然还会单位自己的时间、浪费自己的钱。那按照规定申请专利的三个条件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介绍。一、申请专利的三个条件是什么虽然各个国家的专利法不尽相同,但中国和许多国家都严格要求用于申请专利的发明要符合三个条件:新颖性、先进性、...


·专利价值评估收费标准是什么?
      专利价值评估收费标准是什么? 专利价值评估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专利评估的收费标准 专利评估收费一般是根据评估价值收费的,收取50%评估费。 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分为五档,各档差额计费率如下表: 行计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以按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无帐面原值可按评估价值或重置价值,下同)为计费额度,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即按被评估资产的账面原值的大小划...


·商标侵权和假冒商标的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商标侵权和假冒商标的赔偿标准怎么确定?(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


·申请商标有哪些
      申请商标有哪些技巧 需要注意什么申请商标可以说是很专业的,同时我国对申请商标也是做出了专门的规定,其中就要求有一些东西是不能申请为商标的。而对于商标所有人而言,只有申请让自己的商标成为了注册商标之后,那么才能获得法律更多的保护。那现实中,申请商标有哪些技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商标名称几个字好 商标文字通常都是两个字,但如果能用三个字的,我建议用三个字,因为三个...


·我国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我国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一、我国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


·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多少年?
      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多少年?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七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一、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注册商标有效期,是指商标自获得注册之日起至该注册期满之日的期限。根据本条的规定,商标一旦注册,其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规定为十年,是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规定相同的,与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系统也是一致的。 由于我国注册商标专用权产生于商标注册,因此,...


·侵犯著作权罚金一般是多少?
      侵犯著作权罚金一般是多少? 一、侵犯著作权罚金一般是多少? 刑事法律规范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构成著作权罪之后需要支付罚金的具体金额,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罚金的数额。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 1、《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
      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如果侵犯了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就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那具体来说要如何对侵犯著作权罪作出认定?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对侵犯著作权罪作出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2...


·抢先注册商标购成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抢先注册商标购成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