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伙合同怎么写,其内容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合伙合同怎么写,其内容有哪些
  
  合伙合同怎么写,其内容有哪些
  
  合伙合同
  
  一、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五、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六、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七、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八、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一、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十二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十三、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十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五、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针对“合伙合同怎么写”这个问题给您拟的一份合同。根据以上的内容我们不难看出,合伙合同在书写的过程中一定要规范,不能违背法律的相关规定,其次,当事人在签订合伙合同的同时也要注意条款的完善程度,有需要添加的地方可以及时进行补充。
  
  
  
  
  


·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几种
      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几种 一、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几种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居间服务合同模板是怎么样的?
      居间服务合同模板是怎么样的? 居间服务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陈辉等(代表人)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鉴于甲方具有需要资金融资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资金融资寻找资金方(贷款方)提供媒介服务,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一年内,为甲方谋求资金方(贷款方)。 第二条 居间期限:从2012年月日至2013年 月...


·婚纱照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
      婚纱照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 婚纱照是婚纱摄影机构为消费者提供的服务之一,具有纪念及标志的价值意义。婚纱照合同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那么,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应如何约定违约责任,合同违约责任应如何承担?通过下面的解答,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婚纱照合同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合同的补充协议有效吗?
      合同的补充协议有效吗? ?一、合同的补充协议有效吗 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


·对方合同签了反悔怎么办?
      对方合同签了反悔怎么办? 一、对方合同签了反悔怎么办? 对方签了合同反悔是可以向对方索要违约赔偿的,而违约金则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除非存在合同无效或者可以撤销的情况,此时对方反悔就不存在违约的情况。 二、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


·居间合同属于合同法中的合同吗?民间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属于合同法中的合同吗?民间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一、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二、居间合同特征 1、居间合同是由...


·要式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一份合同若是想得到法律的认可,就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在法律上,对于要式合同的成立条件到底是如何要求的呢?此外,与合同成立相对应的就是合同的终止了,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一般有哪些终止事由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陈述。 一、要式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要是合同成立的条件主要有:1、双方...


·合同到期怎样写离职,需要注意什么?
      在当今社会中,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时,由于劳动者不想继续与该公司的合作,就需要写离职信,有关合同到期怎样写离职信也,同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在这里我们就进行相应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同时希望您提出宝贵的意见。 一、合同到期怎样写离职需要注意哪些注意事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的若干法律问题有哪些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的若干法律问题有哪些您可能在法律书刊或者报纸上经常能看到委托代理合同纠纷的案件,看到这些案件的时候,您是不是觉得关于这类案件的部分法律规定容易滋生歧义呢?比如当第三人不知道委托人是谁时,委托人能自动介入吗?第三人和委托人的有效抗辩对第三人选择权有什么影响?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一、第三人仅知道受托人的代理人身份,而不知道委托人具体是谁的情况下,能否产生委托...


·如何确定居间合同违约差价赔偿金额?
      如何确定居间合同违约差价赔偿金额?现在买卖二手房都需要通过中介来完成,买卖双方通过和中介签署居间合同来明确房屋买卖各种事项。房屋的价格一天一个变化,在行情好的时候,经常发生卖家串通中介违约的事情,这样对于购房者会带来一定损失,那么如何确定居间合同违约差价赔偿金额?下面请我们给您讲解下相关知识。一、居间合同违约是否可以主张差价赔偿?卖家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商品升值后的...


·合同担保中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是什么
       一、合同担保中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是什么 性质和意义都不同,要谈论违约金和定金的区别,首先要了解它们两者的含义,定金是作为执行合同的担保。是在交了以后形成法律效益。而违约金则是在违反了合同规定后,需要负担的费用。两者差异由此可以清楚辨别,但通过以下内容,相信再也不会混淆二者。 (一)违约金和定金的区别 就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而言,违约金与定金有相似之处,但它们的区别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