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伙开公司怎么分红?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合伙开公司怎么分红?
  
  一、合伙企业的分红
  
  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不同,对股东之间的协商决议非常重视,因此,一般来说,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协商决定很多事情。
  
  1、出资比例,按实际出资额确定。
  
  2、根据每个人的分工,也就是岗位不同(做技术、做管理、做市场),可以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每个 岗位的工资。
  
  3、再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可以作为分红基金,可以按月、按季或按年来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最好时间周期适中,能平衡淡旺季。
  
  法律规定如下:
  
  1、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是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合伙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二、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区别
  
  想要了解分红的规定,您需要确定您的企业类型。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区别如下:
  
  1、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有限公司是股权式企业。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期限,合伙人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办法,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解散和清算等问题都按照依法订立的合伙协议来操作。《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按照比例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且按照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合伙企业和公司的最主要的区别。这一区别有两重意义,第一说明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有限公司具有绝对独立的人格。第二说明合伙企业的财产只具有相对独立性,有限公司的财产具有绝对的独立性。合伙企业是每一个独立的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组合成立的,具有人合的性质。
  
  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它作为独立的主体进行经营活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参与诉讼,享受其他各种权利,但在承担债务责任方面,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则具有连带关系。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每一个合伙人都可以代表其他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即使他们内部定有承担债务责任比例的协议,也不能对抗对外的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在承担责任方面的区别,与它们在产权结构方面的区别有密切的联系。合伙企业的产权结构是一元结构,而公司的产权结构是二元结构。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属于合伙组织独立所有,而是属于合伙人共有,因此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是连带责任关系。
  
  三、公司的分红
  
  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
  
  ⑴公司当年有利润;
  
  ⑵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
  
  ⑶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
  
  ⑴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
  
  ⑵ 公司在过去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
  
  ⑶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
  
  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 1-3 条件外,还要:
  
  ⑴公司在过去三年的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⑵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
  
  ⑶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现金分配方案或2/3红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
  
  总的来说,合伙开公司怎么分红是取决于您的企业类型和您与其他人之间的协商结果的。如果您合伙设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需要按照上文第二部分分红。如果是合伙企业,则应当按照第三部分来进行分红。在强制规定之外,您还可以就分红的具体方式、时间等进行约定。若是您对于约定的效力有所疑问,可以咨询律师。
  
  


·公司内小股东如何制约大股东?
      作为一名小股东,权利不肯像大股东那么多,但是也是有一些基本权利可以保障的。比如,可以要求公司的财务必须公开,否则不知道公司是否赚钱,以及赚了多少钱。企业本身它就是由原大股东创立的,原股东,或者说大股东,他们所承担的企业的责任与风险,要比小股东要大。原来的大股东控制公司是必须的。公司内小股东如何制约大股东?1、知情权在公司法中已经明确写明了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的有公司章程、股东会与...


·上市公司融资问题案例有哪些
      上市公司融资问题案例有哪些? 融资是一个企业将自身变得更为强大的一个重要手段,任何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需要融资,发展,再融资来稳定自己的发展,上市公司融资成功的案例不在少数,但是也有一些上市融资问题所在,那上市公司融资问题案例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案例概述 改革沿着国九条“市场化”倾向,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等,发行条件比较多。财务指标放松。增发可可转债保...


·法人独资企业股东会决议范本怎么写?
      法人独资企业股东会决议范本怎么写? 法人独资企业一般来讲是不需要开股东会的,因此很多人对股东会这方面的知识就不够熟悉,一旦发生特殊原因开股东会之后,您都不知道法人独资企业股东会决议怎么写,其实股东会决议也是非常简单的,只需要把相关事项写清楚即可,下面为您带来了一篇范本,给您参考。 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第章第______条的决定,本公司与______年__...


·上市公司融资租赁模式是什么,特征有哪些?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没有一定的资金,公司就无法顺利上市,所以融资租赁是必不可少的。融资租赁是一种融资方式,以出租资产来获得融资,这个资产指的就是企业自己。有了一定的资金流入企业,企业内部就能够更好的运作起来。那么,上市公司融资租赁模式是什么,特征有哪些?请看下文。 一、上市公司融资租赁有哪些模式 1、直接融资租赁 由承租人指定设备及生产厂家,委托出租人融通资金购买并提供设备,由...


·取消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了吗
      取消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了吗?我国没有取消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现在新公司法实行的注册资本就是认缴制度。公司法认缴资本制度的特点:一是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同时,为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强调要加强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多长时间?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多长时间? 一、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来说,文件资料没有问题的话是5-10个工作日即可。 二、公司股东定义 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三、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内容有哪些?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内容有哪些? 1、商业模式论证 商业模式论证,是法律顾问的首要方面,对于新设企业尤其如此。在受聘担任法律顾问之后,律师首先需要了解和把握企业商业模式及商业逻辑。企业商业模式,既可以从组织架构、产业环节、商业流程、与用户之间的关系等方面进行把握,也可以从商品、人员、信息、资金等要素的流转过程进行解析。 2、产业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是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重要方面...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


·公司法法人有哪些
      公司法法人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工作生活中,每个公司都有法人,但很多人不知道法人的具体概念,有些人甚至认为法人就是自然人,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公司法规定的法人并不是自然人,而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一个组织或者集体。那么公司法对于法人这个概念在法律中还有那些规定呢,下文详细回答了公司法法人有哪些法律规定这个问题。 一、法人的基本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


·公司法注销公司所要的材料有哪些
      公司法注销公司所要的材料有哪些?公司法是国家为更好的管理公司企业而专门制定的法律,该法中对于参与国民经济运行的公司的设定、申请、运行和注销等各个方面都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定,以公司的注销为例,公司法注销公司中具体是怎么规定有哪些呢?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申请...


·公司法分公司订立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法分公司订立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有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二、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依据劳动法,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都被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