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均分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均分吗?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二、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理论上并不复杂,其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虽然认定标准看似明确清晰,但实践中仍有很多存在争议模糊不清的地方,这也容易产生歧义使当事人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当夫妻双方在婚后的感情出现了破裂后也是可以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么在离婚时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决,如果双方对婚后共同财产的分配比例或者是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上出现了争议就需要通过诉讼离婚解决,那么在诉讼离婚时也是需要律师进行辩护的。
  
  
  


·未婚型同居关系财产纠纷怎么解决
      未婚型同居关系财产纠纷怎么解决?未婚型同居关系财产纠纷先由双方协商,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


·宜宾离婚诉讼律师收费的标准
      一对夫妻决定要离婚,却因为孩子和财产如何分配等问题无法协议离婚,那么,他们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简单说就是提起离婚诉讼,那么,他们就要请一个律师来替自己打这场官司。那么请律师的费用要多少呢?因为各地的收费标准不同,所以我们特以宜宾为例,来给您提供宜宾离婚诉讼律师收费标准。 一、宜宾起诉离婚律师费怎么收取? 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职业素...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判决依据是什么?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判决依据是什么? 一、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判决依据是什么?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北京离婚律师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家庭中的分家协议是遗嘱吗?
      家庭中的分家协议是遗嘱吗 分家协议书 协议人: (一)________(姓名),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二)________(姓名),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________...


·子女赡养老人协议范本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成年子女有经济能力的,是要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同时,赡养父母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很多时候为了避免就赡养问题产生纠纷,当事人之间都会签订一份协议。那么这个赡养协议该如何写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子女赡养老人协议范本 赡养老人协议书,可以按照以下格式书写: 被赡养人(60周岁以上的公民 ): 男(女),岁,住址: 男(女),岁,住址...


·什么时候男方不能起诉离婚
      什么时候男方不能起诉离婚 1、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如下:(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2、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二、男方不能起诉...


·一、离婚财产和小孩分配都需要体现在离婚协议中吗?
      一、离婚财产和小孩分配都需要体现在离婚协议中吗? 离婚财产和小孩分配都需要体现在离婚协议中的。首先,关于离婚财产问题,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双方都没有过错的话对半分割;其次,关于小孩抚养问题,法官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生育能力、经济条件、道德品质、小孩的年纪和成长环境等做出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判决。 二、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双方有约...


·离婚孩子几岁归男方抚养?
      离婚孩子几岁归男方抚养?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2、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


·一、法院对于小三能判重婚罪吗?
      一、法院对于小三能判重婚罪吗? 对小三也能判重婚罪,构成重婚罪的标准是: 1、本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 2、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离婚可以索要赔偿的情形 (一...


·一、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协议必须要公证吗?
      一、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协议必须要公证吗? 不是,夫妻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并非以公证为生效要件。很多人认为,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婚内财产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我国法律从来没有规定婚内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无论该书面协议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 结婚是一件喜悦的事情,涉外婚姻是更是一件令人津津称道的喜事。但是在涉外结婚中,结婚前财产公证该如何进行?这个的问题令新人们感到十分困惑。下面为您介绍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 一、涉外结婚公证的流程 对于来自国外的法律文件,不论是国外职能部门的证明文件,还是当事人自己的意见声明,需要在国内法院作为证据使用的,都需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在涉外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